特殊游客群体与对应服务匹配的关系
受到传统旅游模式的禁锢,丽江旅游面对高端群体、特殊群体,相对应的酒店及旅游产品供给、服务不足,制约了消费增长和升级。
目前,客源结构与传统的大拼团有了鲜明区别,消费者需求和“玩法”越来越多样化,游客也越来越不“安分”。旅游已从奢侈品变为大众产品,面对不同年龄、不同职业、不同爱好、不同需求的游客,产品和服务需要作出相应调整来适应需求。随着人们文化素质、欣赏能力、消费需求的变化,旅游产品多元化供给的引导,带来了旅游消费升级,出现旅游演艺文化消费、体验互动情感交互、深度沉浸情景还原等复合式旅游行为。这必然要求旅游产品结构发生明显变化。
有需求就有市场,消费者将逐渐摆脱传统观光旅游观念,度假式旅游将成为趋势,高档与大众路线两极分化将愈发明显,个性化和定制化旅游产品将成热点。面对这一矛盾,要不断加强品牌酒店、康养设施、亲子基地、实习体验基地、汽车露营基地等项目的建设,开发推出丰富多样且能满足不同游客多元需求的品质化、高端化、定制化产品。要因人而异,针对不同游客群体提供不同的品质服务,在提升游客满意度的同时,提高服务附加值,实现良好的经济效益。
信息与服务对称的关系
随着信息化时代的到来,旅游信息化、景区智能化、服务智慧化在旅游全过程中显得更加重要。但在这些方面,丽江与国际和国内先进旅游地区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智慧旅游发展普及不足,创新推广不够,智能化旅游覆盖面较窄,游客运用旅游智慧成果不高,信息获取渠道不够广泛,因此,带来了信息的不对称。同时,旅游从业人员总体素质有待提高,高素质人才缺乏,教育培训力度不够,服务意识、服务能力、服务水平亟待提升,旅游管理队伍整体素质和工作能力有待提升,服务效率和质量与信息化时代不相匹配。
面对这一矛盾,要积极顺应信息时代的浪潮,强化智慧化建设和普及,更新管理服务模式,结合“一部手机游云南”建设,开展旅游目的地信息系统、智能景区示范点、数字化旅游城市建设。重点打造丽江古城数字小镇建设并推广延伸;稳步推进“智慧旅游”公共服务体系、营销体系、管理体系建设;积极推动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新一代移动互联网等新兴信息技术在旅游产品开发、信息共享、形象宣传和管理服务中的创新应用;实现旅游在线服务、网络营销、网上预订和支付功能,提高旅游服务效率;推进旅游服务监管体系建设,开发旅游宏观经济形式分析系统,建立全市旅游目的地监测系统、旅游统计系统和旅游安全监控系统,形成全市旅游经济运行状况、形势判断、热点分析和趋势预测、政策法规和相关研究报告,为领导决策、企业运营以及社会公众出行提供信息服务;进一步提升和强化一卡通旅游监管结算平台综合服务功能,尽快建立丽江旅游数据中心,推进旅游、交通、民航、公安等涉旅部门数据共享;加快景区、酒店、旅行社等企业管理和目的地公共管理的信息采集、管理和交易系统科技应用,提升旅游信息化管理水平;加快旅游电子政务和电子商务发展,建立市、县(区)全覆盖的智慧旅游服务体系,做到旅游信息一览无余、旅游交易一键敲定、旅游监管一卡到位,旅游咨询投诉一键受理,全面提升旅游信息化、智能化水平。
保护与发展的关系
旅游业本是一种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产业,但随着全球气候变暖,旅游人数快速增长,环境监管疏漏,城市和核心旅游景区的生态负荷与日俱增,丽江旅游依赖的生态环境面临多重考验,环境质量面临严峻挑战。丽江主要核心景区世界文化遗产丽江古城、世界自然遗产老君山以及自然保护区玉龙雪山景区、泸沽湖景区、拉市海旅游区等均属于重点环境敏感区,环境保护与景区开发矛盾突出。旅游资源开发和保护是相辅相成的,决不能只为了追求经济效益而盲目开发。生态环保是红线,绝不能触碰。
为此,要坚持生态优先、保护为主、保护与开发并重,强化生态文明建设,强化“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山水林田湖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理念。以丽江独特的生态环境为依托,大力推进老君山国家地质公园、泸沽湖省级旅游度假区、玉龙雪山省级旅游度假区、拉市海湿地公园等国家级生态区的保护与建设。加强科普、野营、探险、森林、环保等生态旅游产品的开发;注重生态旅游产品体验性与参与性,倡导生态旅游、低碳生活等理念;积极营造生态旅游氛围,更好地维护丽江自然环境和生态系统可持续健康发展;保护好雪山、水系、森林、耕地、古城及自然村落;处理好旅游发展、环境保护、民生改善之间的关系;构建旅游发展与生态建设互动发展的新机制,科学布局生产空间、生活空间、生态空间;突出绿色环保低碳理念,发展循环经济,实施产业替代,推进生态补偿试点;控制旅游环境容量,形成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合理开发的旅游生态发展格局。同时,要完善旅游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机制,牢固树立并切实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破解发展难题,厚植发展优势,明确环境保护坚持保护优先、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公众参与、污染者担责的基本原则。科学严格编制旅游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研究出旅游环境影响评价的技术方法及评价重点,建立旅游环境容量分析、评价指标体系,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突出强调政府监管和法律责任,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旅游建设项目,不得开工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