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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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聚焦”促进农村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
发布时间:2020年05月14日 09:56:42  来源: 社会主义论坛

  2020年3月6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多次对加大就业扶贫力度,加强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提出要求。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做好农村劳动力特别是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是推动云南经济转型升级和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必然要求。

  聚焦“劲往哪里使”,推动工作再精准。一是扎实做好数据“回头核”。充分发挥网上、网下“两类平台”和乡(镇)干部、村支两委、驻村干部、劳动保障协理员“四支队伍”的作用,深入开展以排查贫困劳动力岗位需求、劳动力人数、可就业岗位底数的排查活动,实现贫困人口就业扶贫精准识别、精准管理、精准帮扶。二是认真强化思想“回头帮”。实行劳务输出精准化网格化管理,在乡、村、组分别设立劳务输出服务中心、劳务输出报名点、劳务输出招聘员。改进宣传发动方式,对有思想包袱、不愿转移就业的贫困群众点对点、面对面加强就业扶贫政策宣传,通过组织开展就业脱贫事迹宣讲,结合建设村史陈列室,设立“光荣榜”“后进榜”正反激励警示,解决农民思想贫困精神贫困问题。三是深入开展工作“回头看”。严格落实动态管理、跟踪服务制度,对2020年脱贫的要“常访”,对近年来已经脱贫的要“回访”,对特殊家庭的要“查访”,精准掌握已脱贫及未脱贫的贫困群众就业、创业、失业情况,建立建档立卡户“零就业贫困家庭”动态清零机制,确保出现一户、认定一户、帮扶一人、脱贫一家。

  聚焦“技从哪里学”,推动培训再创新。一是抓好技能培训与素质培训。组织对农村及少数民族聚集地区55岁以下的群众开展文化教育,让他们听得懂汉语、看得懂新闻、写得了汉字;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实施的城乡劳动力职业培训、农业部门开展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扶贫开发部门实施的“雨露计划”等,统筹纳入贫困家庭劳动力培训规划,选取易学会、就业广、收入高的培训项目,切实保证培训的针对性、实用性和有效性。二是抓好集中培训与分散培训。结合“培训下乡”,对贫困劳动力较为集中的乡村,通过开设“农民技校”等平台开展集中授课;对贫困劳动力较为分散的乡村,采取“培训大篷车”“田间课堂”等方式送培训上门,确保贫困劳动力在家门口就能接受实用技术培训。三是抓好脱产培训与在岗培训。一方面,公开招标或竞争性遴选一批社会信誉度高、教学质量好、培训后就业率高的培训机构承担培训任务,组织贫困劳动力参加各类职业培训,做到包吃住、包学会、包就业;另一方面,利用农闲时间,组织“授课入户”,使务农和技能培训“两不误”。

  聚焦“人往哪里走”,推动渠道再拓展。一是务工能人牵线一批。积极探索务工能人担任农村劳务经纪人,鼓励亲帮亲、邻帮邻牵线带动贫困群众实现转移就业。二是人才市场招聘一批。整合人社、扶贫、总工会、团省委、妇联等部门力量,充分发挥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基层就业服务平台的作用,以开展“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等为契机,开展万场招聘会下乡活动,进村入户送政策、送岗位、送服务,使贫困群众能得到有效的免费就业信息和有组织的劳务输出服务。三是东西协作落实一批。持续深化东西部对口帮扶协作机制,合作建设上海、广东和云南劳务供需对接信息平台,广泛收集岗位信息,努力促进贫困劳动力与用人单位精准对接。四是居家劳作吸纳一批。针对有家庭负担的贫困劳动力,鼓励服装加工、手工编织等劳动密集型企业在贫困村设立“卫星工厂”“就业扶贫车间”,采取分散加工、家庭作坊、“企业+农户”等形式,给家庭提供原材料和设备,负责回收销售产品,实现居家灵活就业。五是公益岗位兜底一批。针对无法离乡、无业可扶、无力脱贫的“三无”贫困劳动力,适度放宽城镇公益性岗位入口,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积极开发转移就业扶贫公益岗位,兜底安置大龄、残疾、家庭特别困难贫困劳动力就业。六是购买岗位安置一批。坚持扶贫不扶懒,针对经多次帮扶仍不愿就业的贫困劳动力,采取以工代赈、以奖代补的方式,由政府购买岗位安置贫困劳动力就业,对企业安置贫困劳动力签订劳动合同一年以上并缴纳社会保险的,给予企业一次性就业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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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苏宇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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