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预警信息核查,畅通信息上报渠道。严格按照预警信息等级评估程序组织评议核查。村级评语核查。由村(社区)、驻村工作队组织召开村民小组长、村民代表及村(社区)干部成员会议,对系统筛查比对、农户个人申报、综合评价识别名单结合调查情况进行逐户分析研判,对申报不实的进行剔除,对有可能返贫和新致贫的形成汇总名单,经第一次公示(村级公示)后报乡镇(街道)核查。乡级复核。各乡(镇)对各村上报的名单,组织乡(镇)行业部门人员进行审核,按照不少于名单10%的比例开展抽查,确定本乡(镇)预警对象名单,在各行政村及乡(镇)进行第二次公示后,报县农村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复审。县级审核。以县为单位,组织公安、教育、民政、财政、人社、国土、住建、农业、林草、卫健、统计(调查)、工商(市场监管)、残联、人民银行等部门对乡(镇)上报的预警对象名单进行筛查、比对,加强对户口、房产、车辆、国家公职人员、经营实体、健康状况、就学情况、外出务工、家庭成员关系等重点数据信息的核实工作,形成完整准确的信息数据资料。各行业部门对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信息数据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比对、核查后,按照不少于名单5%的比例开展抽查。县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对各乡镇(街道)预警户进行最终认定后,各乡镇(街道)负责录入数据系统。
实施五类帮扶,提高脱贫质量。对五级防贫预警对象,区别不同情况,及时采取防贫干预措施,针对临时性的困难,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加大政策性补助,减少支出,给予民政救助、大病救治等措施,防止由濒临贫困转变为返贫及新增贫困,而针对实施干预措施后仍然致贫的农户,按照建档立卡贫困户识别的程序和标准,以收入为依据,统筹考虑“两不愁三保障”,应纳尽纳,并给予扶贫政策帮扶。Ⅰ级红色预警,对建档立卡的重度残疾人和享受农村低保的残疾人纳入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范围,推进供养服务机构为农村贫困重度残疾人提供托养服务。Ⅱ级黄色预警,对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依靠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脱贫的贫困人口,实施政策性保障兜底。Ⅲ级橙色预警,对低保家庭中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和重病患者等特殊困难对象,按照不低于当地月低保标准的20%增发补助金。Ⅳ级蓝色预警,对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主要通过产业扶贫、就业扶贫、金融扶贫等帮扶措施,确保持续增收、稳定脱贫。Ⅴ级绿色预警,对收入水平略高于建档立卡贫困户的边缘户,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在产业发展、住房保障、教育资助、创业就业、综合保障、防贫保险和社会帮扶等方面予以支持。
建立长效帮扶机制,保障稳定脱贫。一是打牢产业基础。深入实施经济薄弱地区特色产业提升工程,优化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建立脱贫攻坚项目库,推进优势特色产业提质增效行动。对三个摘帽县(区)每年追加6000万元的产业发展资金,因地制宜重点推进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东川区、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特色产业发展,三个脱贫摘帽县(区)产业发展覆盖率达100%。深度挖掘农业多种功能,培育壮大新产业、新业态,推进农业与旅游、文化、健康养老等产业深度融合,加快形成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现代产业体系。二是稳定就业渠道。稳定劳务转移就业,结合产业梯度转移开展劳务输出,按规定落实培训补贴。坚持创业带动就业,不断拓宽就业渠道。三是稳定帮扶政策。脱贫应留出过渡期,坚持脱贫不脱政策、脱贫不脱项目、脱贫不脱帮扶。四是夯实“三保障”基础。把健康扶贫作为工作重点,切实降低低收入人口就医负担,确保大病和慢性病得到有效救治,降低因病致贫返贫风险。全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参保率保持100%,继续实现住院免“起付线”“一站式”结算等便民医疗政策。农村低保标准调整为4920元/人/年,同比提高20.58%。居民养老保险实现城乡一体化,坚持“先行救助”原则优化简化审核审批程序,乡镇(街道)临时救助资金审批额度由1000元提高到2000元,实施临时救助53616人次(建档立卡贫困户22767人次),支出临时救助资金6881.02万元。大力发展经济薄弱地区教育事业,不让一名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通过“户籍、学籍、在校生、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四查三比对”工作方法,实现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适龄子女辍学人数动态归零,全市义务教育阶段无因贫失学辍学学生。
〔本文系昆明市社会科学规划课题《昆明市脱贫人口返贫预警及阻断机制研究》(项目批准号:KSGH1902)阶段性成果〕
(责任编辑 王大林)
作者 郑欣峰 云南省昆明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2020年《社会主义论坛》第5期“发起脱贫攻坚总攻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