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云南考察时发表重要讲话,要求云南努力成为我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着力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2020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时隔5年再次考察云南,对云南建设我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进行再动员、再部署,要求云南努力在建设我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上不断取得新进展,对持续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提出了新的期待和更高要求。
提高站位,在大局下坚定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
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历来是党和国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少数民族群众和民族地区特别关心,高度重视民族工作,习近平总书记站在全局和战略高度,总结我国民族工作成功经验,顺应时代发展要求,谋划全局,着眼长远,多次就民族工作发表重要讲话、作出重要论述,系统阐述了民族工作的一系列重大问题,为加强和改进新时代民族工作,开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新局面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党的十九大明确将做好民族工作纳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基本方略,把民族工作提到了前所未有的战略高度,摆在了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更加重要的战略位置。继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后,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将坚持各民族一律平等,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实现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作为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十三个显著优势之一,将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作为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的重要内容。
我国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多民族是我国的一大特色,也是我国发展的一大有利因素。多民族的大一统,各民族多元一体,是老祖宗留给我们的一笔重要财富,也是我们国家的一个重要优势。新中国成立70多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在党的坚强领导下,我国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面貌、民族关系面貌、中华民族整体面貌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形成了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局面。2019年9月27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发表了重要讲话,深刻总结了新中国70年来我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经验,必须做到“九个坚持”:坚持准确把握我国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基本国情,把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作为各民族最高利益;坚持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中国化,坚定走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做到统一和自治相结合、民族因素和区域因素相结合;坚持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不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坚持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不断满足各族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坚持文化认同是最深层的认同,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坚持各民族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用法律保障民族团结;坚持在继承中发展、在发展中创新,使党的民族政策既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坚持加强党对民族工作的领导,不断健全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的体制机制。这“九个坚持”经验弥足珍贵、十分重要,必须在今后的工作中长期坚持。贯彻落实好“九个坚持”一项重要举措就是不断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这是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有效载体和有力抓手,是巩固发展好“九个坚持”的具体实践和呈现样本。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领导干部要胸怀两个大局,一个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战略全局,一个是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这是我们谋划工作的基本出发点。”“必须牢固树立高度自觉的大局意识,自觉从大局看问题,把工作放到大局中去思考、定位、摆布,做到正确认识大局、自觉服从大局、坚决维护大局。”当前,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民族工作面临着许多新的阶段性特征,这就决定了新时代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任务更重、要求更高、难度更大。不断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首要的就是把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放到全国工作大局中来定位来推进。云南是我国统一多民族大家庭的缩影,有1590多万少数民族,少数民族人口占全省总人口的三分之一,有8个民族自治州、29个民族自治县、140个民族乡,是我国世居少数民族最多、特有民族最多、民族自治地方最多的省份。做好云南民族团结进步工作,不仅事关云南发展大局,更事关全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大局,习近平总书记的两次重要讲话,着眼于新时代背景和全国战略布局,科学指明了云南在全国发展大局中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战略定位,“九个坚持”为我们提供了总方向和总遵循,我们必须着眼党和国家大局,在大局下思考谋划,坚定不移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
五年来,云南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嘱托,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始终坚持“在云南,不谋民族工作就不足以谋全局”的正确指导思想,切实加强党对民族工作的领导;始终坚持“各民族都是一家人,一家人都要过上好日子”的信念,把发展作为解决民族问题的总钥匙;始终坚持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全面落实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始终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建设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始终坚持争取人心是最管用的方法策略,满怀深情做好团结服务群众工作,扎实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呈现了我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云南样本。
在新的起点上,我们必须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对云南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引,深刻认识云南民族团结进步事业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课题,提高政治站位,保持战略定力,坚决扛起进一步做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工作的政治责任和历史担当,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紧扣“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总目标,紧紧围绕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主题,坚决贯彻落实好党的民族工作方针政策,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在继承中发展、在发展中创新,统筹民族地区发展、民族团结创建、民族文化繁荣、民族地区治理等重要方面,更好凝聚云南各族人民智慧和力量,把握创建方向,深化创建内涵,创新创建方式,提升创建水平,干在实处,走在前列,作出示范,坚持不懈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创建工作,长期保持民族团结、经济发展、社会和谐、文化繁荣、宗教和顺、边疆稳定、人心归聚、精神相依的良好局面,同心同德谱写好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云南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