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云南民族工作,在2015年1月考察云南时,要求云南努力成为我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这是新时代云南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的根本遵循。我们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嘱托,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坚持建设小康同步、公共服务同质、法治保障同权、民族团结同心、社会和谐同创,扎实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人民生活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心向党、听党话、跟党走的信念越来越坚定。
在坚持党对民族工作的全面领导上作出示范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实践证明,只有中国共产党领导才能实现中华民族的大团结,只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才能凝聚各民族、发展各民族、繁荣各民族。云南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贯彻党的民族工作方针政策,把民族工作融入全省发展大局,始终坚持“在云南,不谋民族工作就不足以谋全局”的正确指导思想,切实加强党对民族工作的领导。中共云南省委和各级党委始终把民族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有关部门协同配合、全社会通力合作”的民族工作格局,牢固树立“不抓民族工作的领导干部不称职,抓不好民族工作的领导干部也不称职”的观念,坚定不移贯彻党的民族工作方针,把做好民族工作作为做好云南工作的前提,摆在国家战略高度、放到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谋划,始终坚持党的民族理论和方针政策,结合实际创造性贯彻、系统化设计、具体化推进。加强党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学习以及民族团结教育,做好民族团结进步各项工作,把各族干部群众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加强政策设计,加强体制机制和能力建设,加强工作部署落实,形成从认知体系、决策体系到行为体系的民族工作系统战略,牢牢把握民族工作正确方向,牢牢掌握民族关系主导权,完善各项政策措施,不断推动党中央关于民族工作的决策部署落地落实,不断增强各族群众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
在加快民族地区发展上作出示范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把各族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确保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同全国一道实现全面小康和现代化。云南始终坚持“各民族都是一家人,一家人都要过上好日子”的信念,把发展作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的总钥匙。既强调加快整体发展,又注重惠及各族群众,既注意发挥现代化整合性对民族团结进步的积极作用,又注意弥补市场失灵带来的分散化问题,为各民族群众融入时代发展和社会进步创造机会、提供条件,把各民族的力量与智慧凝聚在发展上。同时把民族地区发展融入全省发展大局中,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加快民族地区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转型,优先解决民族地区制约发展的瓶颈。深入实施兴边富民工程,加大深度贫困地区、“直过民族”和人口较少民族、边境民族地区脱贫攻坚力度,给予特殊政策支持,推进就业、教育、医疗、文化等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处理好生态保护与发展的关系,把生态优势转化成经济效益,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各族人民,增强各族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当前,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主要指标增幅多年来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民族地区财政支出占全省的41%以上,民族地区贫困人口由2012年的426万人减少至86.5万人,27个贫困自治县已有14个顺利摘帽,实现3个少数民族整族脱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