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提出全面依法治国的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开启了全面依法治国新征程。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提高党依法治国、依法执政能力。全会指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必须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会议明确要健全保证宪法全面实施的体制机制,完善立法体制机制,健全社会公平正义法治保障制度,加强对法律实施的监督。这一系列重大部署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提升到了一个新的高度,对如何进一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提出了新的目标。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深化发展
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发展迎来了新机遇。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深刻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法治体系等重大理论问题的基础上,围绕全面依法治国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主题集中、主线鲜明,内容丰富、内涵深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丰富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体系。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不仅充实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内核与精髓,也彰显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时代性与创新性。同时,坚持依法治国与依规治党有机统一,完善制定党内法规的体制机制,注重党内法规同国家法律的衔接和协调,构建了以党章为遵循,若干党内法规为支撑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进一步丰富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体系。
明确了党的领导是依法治国的根本保障。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最根本的是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推进全面依法治国这件大事能不能办好,最关键的是方向正确不正确,政治保证是不是坚强有力。坚持党的领导,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这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实践总结出来的一条重要经验。而依法治国是党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只有在党的领导下,人民当家作主才能充分实现,依法治国才能有序推进,国家治理与社会秩序的法治化才能有序推进并最终全面实现。实践证明,党的十九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正在领导人民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走上实现党的领导与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道路。
推动了国家治理领域广泛而深刻的革命。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提出全面依法治国这一具有标志性、创新性、战略性的重要理论和实践命题,作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顶层设计,在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党的十九大对新时代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提出了新任务,描绘了到2035年基本建成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的宏伟蓝图。这些都表明,党对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和执政规律认识有了进一步深化,是党领导伟大社会革命在国家治理领域的重要体现。围绕全面依法治国,我们党提出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等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不仅可以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各方体制机制的法治化,还可以推动国家制度体系和管理方式的法治化,构建科学、有效的国家治理体系,理顺国家权力与公民权利之间的关系,有效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有利于实现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法治是能够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法宝。在如何确保中国共产党长期执政、实现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等重大问题上,习近平总书记高瞻远瞩地提出,解决问题的唯一有效途径就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实施全面依法治国,有利于我们的党员领导干部遵纪守法,捍卫法治、厉行法治,依法办事,促进我们党依法执政、依法领导,并不断改善执政方式和领导方式;有利于更好地实现治国理政。促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用法治方式处理好各种社会矛盾和社会问题,在法治轨道上平衡好各种利益关系。同时,全面依法治国还有效理顺了法治、政策和改革这三者之间的关系,可以顺利实现立法和改革决策相衔接,做到重大改革于法有据,立法主动适应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使政策能够贴近并反映广大人民群众的需求,使改革符合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拥护,实现党长期执政和国家长治久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