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特征
《决定》围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提出“三个是”,揭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三个方面的重要特征。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植根中国大地、具有深厚中华文化根基、深得人民拥护。一种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是否科学合理,首先要看它的理论基础是否科学合理。以科学的理论为基础形成的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才可能是科学合理的,否则就是不科学、不合理的。“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理论基础。马克思主义是正确揭示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科学理论体系,这决定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理论基础是科学的、合理的。“国情”是“制度”的客观依据,从国情出发、符合本国具体情况的制度,才是有效可行的制度。“植根中国大地”,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客观依据,这个制度和治理体系从我国实际出发、符合我国国情,是有效可行的。“具有深厚中华文化根基”,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历史文化依据,这个制度和治理体系继承了悠久的中华优秀文化传统,具有持久生命力,能够推动我国发展进步。人民是制度的创造者、决定者,一种制度好不好,从最终意义上讲,就是看这种制度是否代表人民利益、是否符合人民意愿、是否得到人民拥护,这是制度选择的“人民决定论”。“深得人民拥护”,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根本民意基础,这个制度和治理体系代表中国人民利益、符合中国人民意愿,广大中国人民自觉遵守、坚决维护这个制度和治理体系,形成强大的社会力量,推动我国社会快速发展进步。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具有强大生命力和巨大优越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是经过长期实践检验的,具有极强的适应能力和自我完善能力,既能够适应国内经济社会发展的新情况新要求,又能够应对国际环境的变化,是我国社会持续发展进步的强大动力。归结起来,“制度优越性”的核心表现是实效性和竞争力,实际效果好,具有竞争力的制度,就是具有优势的制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在推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实践中,发挥了根本性的重大作用,取得了巨大的成就,创造了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长期稳定的“中国奇迹”,这是中国制度优越性的根本体现。从世界范围看,按照“西方制度模式”发展起来的发达国家只是极少数,在广大的发展中国家中,有些国家照搬“西方制度模式”,并没有取得显著发展成就,有些国家甚至出现经济发展长期停滞、社会政治持续动乱的现象。同其他发展中国家相比,中国没有照搬“西方制度模式”,而是从本国实际出发,探索形成符合国情、有效推动发展的“中国制度”,用几十年时间走过了发达国家用几百年时间走过的发展历程,经济社会发展取得巨大成就。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能够持续推动我国进步和发展、能够确保中华民族实现伟大复兴。任何一个事物都具有多种特征(性质),这些特征之间不是相互孤立无关的,而是紧密联系、相互决定的,正是这些特征的综合关系构成一个具体的事物,使这个事物具备整体功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三个重要方面的特征之间,不是相互孤立无关的,而是紧密联系、相互作用、相辅相成的。这三个方面的特征实际上是三个层次的重要特征,它们之间具有因果递进关系。第一个层次的特征是“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植根中国大地、具有深厚中华文化根基、深得人民拥护”,这个层次的重要特征决定了第二个层次的重要特征“具有强大生命力和巨大优越性”。第一个层次和第二个层次的重要特征决定了第三个层次的重要特征,这就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能够持续推动我国进步和发展、能够确保中华民族实现伟大复兴”,这是“中国制度”优越性的集中体现,是“中国奇迹”的根本制度原因。
(责任编辑 王大林)
作者 李志昌 中共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委党校原副校长
原载2019年《社会主义论坛》第12期“特别策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