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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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工贸园区建设的“园中园”模式
发布时间:2019年10月24日 11:57:03  来源: 社会主义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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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前,云南产业园区发展势头明显加快,但也面临同质化竞争、特色不明显、单打独斗,以及县级园区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市场服务、产业服务配套不足等问题。近年来,保山市通过探索“园中园”模式,闯出了一条工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路子,2016—2018年,规模以上工业和GDP年均增速分别达13.43%和10.53%。

  保山市“园中园”模式的特点

  打破行政区划界限。创造性地提出在保山工业园区中设县(市、区)园区,由各县(市、区)与保山工贸园区共建共享“园中园”,高标准规划“一区五园六大产业”:保山工贸园区规划大数据和轻纺产业,隆阳园规划电子信息产业,龙陵园规划硅精深加工产业,施甸园规划装备制造产业,昌宁园规划生物资源加工产业,腾冲园规划机电产业。聚合市级、5县(市、区)、园区力量解决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市场服务、产业服务等配套不足问题,降低配套成本、提高承载能力、延伸产业链条。解决县级园区同质化问题,形成错位发展、合作共建共享、聚集发展,产生了“1+5>6”的聚集效应。

  政策保障。先后出台一系列政策,明确合作模式、效益分配、招商引资、项目审批、安全管理、资金保障等“园中园”建设发展所涉及的各种政策。一是实施期限。各县(市、区)对“园中园”的管理权属50年不变。二是用地合作模式。“园中园”建设坚持“统一征地、统一总体规划和产业规划、统一入园标准”,所涉及的项目建设用地、占补平衡指标由各县(市、区)自行解决。土地征收、房屋拆迁的补偿标准按隆阳区相关规定执行,征地拆迁费和征转报批经费由各县(市、区)承担。三是基础共建。“园中园”外围基础设施建设由保山工贸园区承担,内部基础设施建设由县(市、区)政府自行承担。四是效益分配。入驻“园中园”的企业所产生的税费收入和政府性基金收入(教育费附加、排污费、污水处理费除外)归各县(市、区)政府。各县(市、区)招商引资企业如因一个园一个主导产业的规划限制需入驻别的“园中园”时,招商方和接收方按5∶5分享其税收所得。五是统计模式。“园中园”的产值、增加值、固定资产投资等经济指标由各县(市、区)分别统计。六是资金保障。为支持“园中园”尽快启动建设,保山市从市级产业发展基金中给每个“园中园”安排2亿元资本金进行融资贷款。市级重点产业发展基金优先安排“园中园”项目使用。鼓励各县(市、区)政府积极采取项目融资、风险投资、信用担保、PPP、EPC、BOT、发行债券和商业信贷合作等融资形式,引导园区多元化投入,加速园区基础设施建设。

  实施六项招商政策。实施“51+49”混合所有制股权方式和“10+3”PPP融资方式,逐步提升投融资能力;对单项总投资在50亿元以上的大项目好项目,承接地因规划、资金等因素难以承接的,以市级为平台,由5县(市、区)及园区采取“1+5”共建共享发展机制建设,破解单项总投资50亿元以上的大项目好项目落地难的问题;实施“5+8”标准厂房租购政策;实施“30+37”电价优惠,新材料产业按照0.30元/千瓦时、信息产业按照0.33元/千瓦时、轻纺产业按照0.37元/千瓦时实行电价优惠,用电量达到一定规模的企业可以单独定价。实施“5+5”购房扶持等优惠政策。

  构建“一线两园”的内外发展平台。发挥保山和缅甸曼德勒、密支那在中缅经济走廊、面向南亚东南亚陆上经济带两大重要节点的作用,谋划构建保山到缅甸曼德勒、密支那之间的“一线两园”。把保山工贸园区“园中园”、腾冲边合区“园中园”作为境内产业集聚的重要载体和平台,把曼德勒缪达经贸合作区、密支那经济开发区作为融入“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支撑点。通过境内、境外两个园区建设,形成“两园联动”的良好局面。

  保山市探索“园中园”模式取得的经验

  改革创新增活力。保山市推进落实全面深化改革,跳出条条框框的限制,打破县县建园区的常规思维定式,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创造性地提出“园中园”模式,高标准规划,探索园区的差异化竞争和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的共建共享、聚集发展,深化财税、投融资体制改革,取得了明显成效。

  高位推动是前提。中共保山市委、市政府成立以市委书记和市长任组长,常务副市长、隆阳区委书记任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园中园”共建工作领导小组,市委书记担任“园中园”建设督导人,高位推动“园中园”建设。保山工贸园区和5个县(市、区)分别成立“园中园”建设领导机构,县(市、区)党政“一把手”高度重视,主抓“园中园”各项建设工作。

  营商环境作保障。保山市把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突破口,坚持以上率下,围绕重点工作、重大项目的服务,由市领导挂钩负责“4个重大发展项目”,制定和实施对县级“园中园”考核评价办法,按周、月、季度进行督促落实。市委主要领导挂钩和政协主席负责督查“园中园”建设,各县级“园中园”建设排名的动态变化由有关媒体公开。把专项整治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抓手,纪检部门加强日常监督,每年开展为期一个月的专项整治,促进全市党员干部将更多的精力用于谋改革优服务促跨越,激发出“跨越发展争创一流,比学赶超奋勇争先”的精气神。抓“放管服”改革,市级行政审批事项从286项压缩至116项,制定和实施《保山市开展为民办事“一次办结”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保山市“多证合一”改革方案》等提升行政效率措施,开通“12310”“放管服”改革专线投诉电话,公布“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企业、群众办事实施“最多跑一次”和“一次办结”。目前,75个市级事项、100个县级事项“一次办结”率都达了100%。2017-2018年,保山市连续两年在全省营商环境评估中综合得分排名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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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苏宇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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