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8月26日,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印发6个新设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的通知》,新设中国(山东)(江苏)(广西)(河北)(云南)(黑龙江)6个自由贸易试验区。云南作为三个沿边自由贸易试验区之一,肩负着建设“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互联互通的重要通道,连接南亚东南亚大通道的重要节点,推动形成我国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开放前沿的历史重任。这是国家赋予云南的重大使命,更是云南深化改革开放的战略契机,为云南带来新的发展机遇。
充分认识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重要性
《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总体方案》)明确指出:“建立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是新时代推进改革开放的战略举措。”在当前外部环境日趋复杂,全球经济处于百年未有之大变局,贸易保护主义、单边主义抬头的背景下,在国内经济处于深度转型、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加快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对推进沿边地区实现更高层次开放型经济发展,加强与南亚东南亚经贸合作,深化“一带一路”建设有着极为重要的现实意义。
自由贸易试验区是我国探索沿边内陆地区对标国际先进规则,实现制度创新的重要举措。我国西部沿边地区对外开放滞后于沿海发达地区,在与国际先进规则接轨,促进外贸外资发展方面,存在较大差距。通过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可加快推进沿边地区政府职能转变和行政体制改革,在市场准入、开放投资、要素自由流动、贸易监管、跨境金融创新等方面,逐步构建起与国际经贸规则相互衔接的基本制度框架,为沿边地区对外开放提供可借鉴的经验和发展路径,进一步推动沿边地区融入经济全球化,密切与世界市场联系,拓展经济增长空间,发展更高层次开放型经济提供制度保障。
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是我国推进西向开放,促进东西联动协调开放的重要举措。随着我国对外开放发展的进一步深化,沿边开放获得较快发展,但相对于东部地区来说仍然较为缓慢。在当前中美贸易摩擦不断升级,世界经济发展不确定因素增加的情况下,改变东快西慢、沿海强沿边弱的开放状况,就成为我国完善对外开放新格局的必然选择。通过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可拓展和优化区域空间布局,促进西部沿边地区改善营商环境,吸引更多外来资金,密切沿边与沿海地区经贸合作,促进云南产业结构调整,提升云南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形成“边海”联动、东西互济的双向开放格局。
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是推动“一带一路”与长江经济带协同发展,把云南建成我国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的重要举措。《总体方案》明确要求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要着力打造“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互联互通的重要通道。云南地处长江上游,是长江上游的重要生态屏障。同时,云南与南亚东南亚毗邻,是我国面向南亚东南亚开放的前沿地区,也是“一带一路”建设中推进孟中印缅经济走廊、中国—中南半岛经济走廊、澜湄合作机制建设的重要区域。目前,云南省共有19个一类口岸、6个二类口岸,陆路、水路、航空一类口岸俱全,与缅甸、老挝、越南三国的国家一类口岸均形成对接,并在全国率先推行通关便利化“三证合一”模式,在不断探索沿边开放模式上取得良好效果。然而,由于受到基础设施建设滞后,产业结构不合理、新旧动能转换缓慢,跨境物流成本高、效率低,政策措施不配套,区域发展不平衡等问题的影响,云南将“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建设统筹协调不够。通过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探索云南与长江沿岸省区经贸合作的新思路新途径,发挥云南内联长江腹地,外接南亚东南亚的枢纽作用。在经贸合作,科技创新,制度创新,5G产业体系构建,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等方面,将“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建设有机衔接,推动云南形成我国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开放前沿。
加快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应注意的问题
对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认识问题。自由贸易试验区刚刚起步,如何界定自由贸易试验区的概念、定位和功能,对于后续自由贸易试验区的建设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自由贸易试验区是我国在当前复杂的国际国内背景下,为进一步提升对外开放水平所设立的特殊的开放型经济发展试验区。自由贸易试验区突出的“试验”二字,是我国进入新时代,全面深化改革的“试验田”,肩负着在改革开放“深水区”积极探索制度创新,搭建更高水平改革开放平台的历史重任。我国设立的18个自由贸易试验区,居于不同的区域,处于不同经济发展水平,具有不同的功能和作用。因而,其内涵也不完全一致。由此,我们应充分挖掘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的内涵,既体现自由贸易试验区的一般特征,又突出云南沿边开放的特点,避免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走向一般化和同质化。
区内联动与区外协调发展问题。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由昆明片区、红河片区和德宏片区组成。从区域布局来看,三个片区处于三个不同的行政区划内,涉及三个州市。三个州市的经济发展水平、对外开放程度、市场经济发育程度、交通便利程度等均有较大差距,在发展中各自的利益诉求各不相同。而自由贸易试验区的建设,需要突破行政区划限制,实现联动发展,发挥整体效益。因而,如何处理好三个州市的利益关系,做好三个片区的分工定位,协调各方利益至关重要。与此同时,《总体方案》要求昆明片区加强与空港经济区联动发展,红河片区加强与红河综合保税区、蒙自经济技术开发区联动发展,然而,区内与区外在运行机制、改革措施、政策保障等方面并不一致,如果没有相应的体制机制保障,要实现区内区外联动协调发展难度较大。
各项改革举措协同推进问题。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需要在制度创新、金融创新、贸易方式创新、投资便利化及监管模式等方面先行先试,而这些领域的任何一项改革,都会牵一发而动全身。与此同时,不同领域,不同部门改革的重点、次序、节奏不一致,如果调研不实,总体规划不到位,改革措施就容易出现不统一、不配套、不协调等问题,甚至出现政策朝令夕改的情况。一旦不同职能部门之间,区内区外同一职能部门之间不能协同推进,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必然受阻。
政府主导与市场主体的关系问题。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是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是我国在新的历史时期推进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试验田”。一方面需要政府主导推进各项制度改革;另一方面需要大量不同规模、不同类型的市场主体参与。由此,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中,政府与市场就构成了一对矛盾统一体,没有政府的主导,各项改革措施就难以推进;没有市场主体的参与,政府的一切行为均毫无意义。因而,客观上要求政府服务于市场主体,市场主体在一定的制度框架下有效运行。然而,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中,政府的多目标追求与市场主体利益最大化的单一目标追求,并不能完全统一,如何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就成为考量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一个重要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