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直过民族”是指从原始社会末期或奴隶社会直接过渡到社会主义社会的人口较少民族。回顾“直过民族”实现“千年直过”的成功经验,立足当前发展实际,坚持问题导向与目标导向相结合,深入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坚决打赢“直过民族”聚居区脱贫攻坚战,必将使“直过民族”群众与全国人民一道在共建共享发展中有更多获得感,必将走出一条独具云南特色的“直过民族”发展道路。
采取切实可行的“千年直过”政策措施
在推进云南人口较少民族“直过”过程中,党中央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坚持“团结、生产、进步”的工作方针,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制定政治、经济、社会、干部等方面的特殊政策,采取“直接过渡”方式,使“直过民族”逐步过渡到社会主义,成为社会主义大家庭的一员,成功实现“千年直过”。
特殊政治政策。本着加强民族团结的宗旨,安排“头人”担任行政机关领导职务,按同等职务的国家工作人员发给工资,并对其家属给予固定的生活补助,使其逐步放弃剥削。对一般民族上层,积极做好他们的思想工作,逐步使其转变为自食其力的劳动者。向云南民族“直过区”派驻民族工作队,组织群众发展生产,消除民族隔阂,疏通民族关系。开展互助合作运动,转化土地为集体所有,树立多劳多得的思想,实现向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跨越。
特殊经济政策。为尽快帮助各族人民发展生产,改善生活,国家专设直接过渡经费对云南“直过民族”的生产、生活无偿补助和全力扶持,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无偿提供农具、籽种、粮食、食盐、衣物等物资援助;酌情减免营业税、屠宰税和农业税;对供应“直过民族”的部分商品实行价格补贴,对食盐、棉布等日常生活品实行最高限价,对“直过民族”生产的一些农副新产品实行最低保护价;组织信贷合作,在开展互助合作中,对农业生产基金无力负担者,由国家扶持或贷款解决。
特殊社会政策。制定《中共云南省委边疆工作委员会关于边疆农业生产合作化、农业生产及少数民族扫盲规划》,积极传播先进农业技术,设立民族教育专项补助经费,鼓励群众接受国民教育,免除民族中小学学生各项费用,推进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发展中小学教育,对初、高中学生提供助学金,对大中专学生采取保送培养的方法,举办各种培训班及试办工读学校等方式,大力发展教育和科学文化事业。实行免费医疗,拨出治病专款,送去大批药品和医疗设备。专门选派医务人员,为群众巡回治病。
特殊干部政策。注意吸收人口较少民族积极分子参加工作,改变这些民族干部奇缺的状况。制定《中共云南省委边疆工作委员会关于培养少数民族干部的规划意见》,明确提出“直过区”干部配备要求:至1957年,在县级领导干部中必须有1至2名劳动人民出身的民族干部,区级亦应有民族干部2至3人担任领导骨干。重视选送各族群众到各级学校培养,培养了一批决心跟党走、忠诚贯彻和执行党的方针政策的各民族优秀干部及人才。
通过实施特殊政策,“直过区”的生产关系从原始社会末期或奴隶社会一步跨进社会主义社会,生产力水平迅速提高,教育、卫生等事业得到极大发展,在“直过民族”群众中树立了共产党和人民政府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