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的文化意识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中指出:“加强中华民族大团结,长远和根本的是增强文化认同,建设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积极培养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云南独特的地理环境和众多的少数民族造就了丰富多彩的民族文化。新中国成立70年以来,云南省委、省政府逐步开展各项文化建设,全面推进文化事业,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开展民族传统文化保护传承工程,扩大民族文化内外交流,积极推进文化体制机制改革。新中国成立之初,就有文化干部被派到民族地区开展文化工作。1996年,提出“建设民族文化大省”,2008年树立由民族文化大省转向“民族文化强省”的战略目标。
在文化建设中,政府不仅注重保护和建设各民族的精神家园,也注重对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的建设。
一是积极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弘扬各民族共有的高尚道德、优秀精神品质,传播正能量。改革开放之初,全省普遍开展“五讲四美三热爱”“文明礼貌月”“学雷锋、树新风”和创建文明单位、评选“五好家庭”等活动。在党的十四届六中全会后,制定精神文明创建实施意见,继续弘扬优秀民族精神,广泛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1993年,启动“云南文明走廊建设工程”,经过长期的精神文明创建,全省精神面貌呈现大好局面。
二是繁荣发展民族文化,打造民族文化精品。中华文化“多元一体”,“一体”就体现在各民族共有的精神家园和文化价值共识上,民族文化精品蕴含着各民族共同追求的勤劳简朴、勇敢无畏、爱国团结、守望相助等优秀民族品质。2003年以来,云南省进行文化体制改革试点,陆续推出了《丽水金沙》《云南映象》《蝴蝶之梦》《吴哥的微笑》《目瑙纵歌》《云水传奇》《阿诗玛》等优秀民族文化精品,在建设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中起着重要作用。
三是增进各族群众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认同。云南省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通过宣传教育、建立各类先进典型、展演优秀文艺作品、丰富内容载体、创新实践方法,增强了全省各族群众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高度认同,形成文化价值共识,养成了良好的社会风尚。
不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的团结意识
民族团结关乎国家长治久安、社会稳定和繁荣发展,民族团结是我国各族人民的生命线。新中国成立70年以来,云南省委、省政府一直致力于民族团结工作,促进各民族在生产生活和学习中不断交往交流交融,形成了“你中有我,我中有你,谁也离不开谁”“多元一体”的和谐关系,创造了民族大团结、边疆稳定的“云南现象”。
在这个过程中,云南逐步推动建立相互嵌入的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努力营造各族群众共居共学共事共乐的社会条件,无论是在城市还是在农村,依法保障各族群众的平等地位和合法权益,重视城市民族工作,坚决杜绝歧视少数民族,让少数民族群众更好地融入城市,同时也鼓励各民族到少数民族地区创业、定居,全省各族群众在共同生产生活和工作学习中手足相亲、守望相助。逐步提高全省民族教育事业,云南省委、省政府始终把教育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提出“教育为本,科教兴滇”,针对少数民族提出了许多特殊照顾政策和举措发展民族教育,经过70年广大教育工作者和民族工作者的努力,全省已拥有较完备的现代教育体系,全面实现了城乡免费义务教育,各族群众都能享有平等的教育权利,为各民族的团结进步、人才建设和民生改善奠定了坚实基础。逐步改善民生,云南省委、省政府始终秉持“各民族都是一家人,一家人都要过上好日子”的理念,把各民族的民生工作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全力做好扶贫攻坚工作,许多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已如期脱贫;抓住国家支持西部大开发大发展的机遇,不断夯实民族地区基础设施建设;按照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总体要求,民族地区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民族地区医疗卫生条件和服务水平显著提升;民族地区社会保障体系日益健全。
(责任编辑 沈 艳)
作者 李玟兵 中共云南省昆明市委党校市情研究中心讲师
原载2019年《社会主义论坛》第8期“壮丽七十年 奋斗新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