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陈子丹 李雯 分别系云南大学历史与档案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云南省民族宗教信息中心主任、档案学博士
近年来,为保护和传承云南各族人民的历史记忆和文化遗产,全省档案系统构建了以“云南记忆名录”为核心的多层级记忆遗产保护体系,通过制定评选办法、建立评选机制、组织申报评审、公布入选名录、开发系列产品等举措,让珍贵档案文献遗产活起来、亮起来、传下去。
制定云南珍贵档案评选办法
2006年7月,云南制定发布《云南省珍贵档案文献评选办法(暂行)》,规定自2006年起,凡申报“中国档案文献遗产工程”项目的档案,均从本省入选的珍贵档案文献中推荐,对入选者颁发证书并给予技术和经费支持。
2020年7月正式出台的《云南记忆名录评选办法》,对申报、评选、公布、保护、管理、开发、利用和传播作出相关规定,将档案馆、图书馆、博物馆、高校、科研院所、民间个人保存的档案文献资源纳入参评范围;每两年开展一次申报评选活动;入选档案文献将被命名为“云南省珍贵档案文献遗产”,纳入“云南记忆名录数据库”,并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级名录。
建立健全严格规范的评选机制
深化资源整合。全面梳理各级各类档案馆藏资源,分类建立20多个档案文献专题目录数据库,为申报储备优质资源。
组建评审机构。聘请高校、社科院、文史馆等知名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在省档案馆设立评委会办公室,负责申报、评审、公布等工作。
严格参评范围。凡对国家和社会具有永久保存和重要研究价值,或在省内形成、反映云南历史的档案文献均可参评。申报范围主要包括:反映国际国内具有首创性或重大历史意义的活动、事件、重要人物;反映云南省内具有首创性或重大历史意义的活动、事件、重要人物;反映云南各民族形成、发展、演变以及文化艺术、生产生活等方面;反映地方特色、重大事件、重要工程等具有典型意义的档案文献。
明确申报要求。申报档案按形成时间分为清代以前、民国时期、革命历史档案、新中国成立后四大类,要求内容真实可靠、形成年代久远、存世稀少罕见、历史文化价值突出、来源清楚、权属明晰,具有代表性、系统性、完整性和鲜明的地方民族特色。
加强跨界合作。省档案局与云南日报报业集团合力共筑“云南记忆名录库”,探索开发更加丰富的档案文化产品。
优化开发利用。编辑出版“云南记忆”系列丛书,拍摄制作微纪录片、微视频,建设一批“特色记忆库”,举办“中国档案文献遗产云南珍档展”。
构建四级记忆遗产名录体系
全省各级档案部门以建立“云南省珍贵档案文献图文资源库”和“云南记忆名录数据库”为抓手,逐步构建起“省级—国家级—亚太级—世界级”四个层级的云南记忆工程框架,实现濒危、稀有、重点档案的分层分级保护。
省级名录。2008年首批评选公布“云南省珍贵档案文献”19项;2022年第一批云南记忆名录评选出20件(组),2024年第二批评选出15件(组),两批共计收录35件(组)。
国家名录。目前已有13件(组)云南档案文献先后入选《中国档案文献遗产名录》,数量位居全国前列。包括云南护国首义档案、抗战时期华侨机工支援抗战运输档案、纳西族东巴古籍、彝族档案文献、卡瓦山佤族酋长印谱、抗战时期修筑滇缅公路档案文献、中国第一座水电站石龙坝水电站档案、民族团结誓词碑档案、清光绪十三年昆明务本堂刻本《滇南草本》及其版片等。
亚太地区名录。2018年5月,云南省档案馆馆藏“南侨机工档案”入选《世界记忆亚太地区名录》。
国际名录。2003年8月,丽江东巴文化研究院收藏的“纳西族东巴古籍文献”入选《世界记忆国际名录》。
云南记忆名录以四个层级为核心,建立覆盖全省的档案文献遗产保护体系,多方参与、分层申报、动态评选、逐级上升,确保不同价值的珍贵档案得到针对性、系统性保护。该体系不仅评选出具有珍贵价值的档案文献,更激活了其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中的重要作用,成为边疆多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有力实证。未来将持续推动更多云南档案珍品入选国家级、亚太地区级、世界级记忆名录,为“新时代新成就国家记忆工程”提供可资借鉴的“云南样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