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箱
云南网邮箱 云报邮箱
云岭时评
您当前的位置:云南网 >> 云南理论网 >> 云岭时评 >> 正文
云岭时评 | 食安监管岂能坐等博主爆料!
发布时间:2026年09月20日 15:52:31  来源: 云南理论网

  云岭时评特约评论员 陈长

  近日,短视频博主“渔猎齐哥”发布视频称,广东清远英德有加工点用硫磺熏制竹笋,涉事竹笋检出二氧化硫超标。对此,广东清远市场监管局发布通报称,视频反映情况属实,公安部门已对相关人员依法采取措施。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24)明确规定,允许用硫磺熏制的,限于水果干类、蜜饯凉果、干制蔬菜等有限类别,且必须用食品级硫磺,二氧化硫残留量也有严格上限,其中干制蔬菜不得超过200mg/kg,新鲜竹笋则一律禁止使用硫磺熏制。而涉事竹笋检出二氧化硫残留浓度高达4860mg/kg,长期食用此类产品,轻则引发恶心呕吐等胃肠道反应,重则损害神经系统、肾脏、肝脏,甚至具有高致癌风险。在逐利冲动下,不法商家把公众健康、法律底线全部抛在脑后,将“黑手”伸向百姓餐桌,既是对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挑衅,更是对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漠视,必须依法严惩。

  清远麻竹笋作为当地颇具影响力的特色农产品,承载着一方农户增收、地方产业发展的希望。一个区域公共品牌的建立,需要长年累月的耕耘,食品安全问题不但损害消费者利益,更会拖累整个地方特色产业。此前就有先例,漳州部分杨梅收购点被曝光违规浸泡防腐剂后,杨梅售价几近腰斩,不少无辜果农集体喊冤却难以挽回消费者信任。少数黑心商家赚了自己的快钱,毁掉的却是整个产业的信誉,最终买单的却是遵纪守法的农户和企业。

  近期,多起食品安全事件频频冲击公众视线,8月22日曝甲醛白菜,9月18日再曝硫磺熏笋,9月5日还有网友反映甘肃兰州榆中县存在“染色莴笋”情况。让人不禁要问:食品安全喊了这么多年,为何问题依然层出不穷?纵观这些事件,大都遵循着同一条路径,网友提供线索,博主实地探访,网络舆情发酵,监管部门介入。民间监督力量固然重要,博主的勇气也值得肯定。但一个健康的社会治理体系,不能总指望少数人“揭盖子”来替代监管部门履职,更不该让监管始终走在舆情的后面。

  目前,相关部门已对涉事麻竹笋流向进行紧急追溯。但食品安全治理不能只满足于事后救火,更要补上日常监管的漏洞。一方面,要大幅提高违法违规成本,对这类公然践踏食品安全红线的行为进行依法惩处,让违法者付出应有代价,形成有效震慑。另一方面,要压实监管责任,对不作为、慢作为的责任人严肃问责。同时,推动监管力量下沉,把排查关口前移,针对乡村小型加工窝点建立常态化突击检查机制,打通生产、加工、销售全链条追溯通道,把风险隐患真正消灭在萌芽状态。

  食品安全是不可触碰的底线,容不得半分松懈。守护舌尖上的安全,只有监管主动靠前,织密从田间到餐桌的防护网,才能管住逐利黑手,守住消费者健康,也才能护住一地百姓辛苦打造的金字招牌。

编辑:苏宇箫
关注云南发布
关注云南网微信
关注云南网微博
新闻爆料热线:0871-64160447 64156165 投稿邮箱:ynwbjzx@163.com
云南网简介 |  服务合作 |  广告报价 |  联系方式 |  中央厨房 |  网站声明
滇ICP备08000875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3120170002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2511600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滇)字 04号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号:(云)字第00093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滇B2-20090008 ® yunnan.cn All Rights Reserved since 2003.08
未经云南网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
24小时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71-64166935;举报邮箱: jubao@yunnan.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