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云岭时评评论员 龙敏飞
9月15日凌晨,南方医科大学广州白云校区一名学生坠亡。事发后,网络上“导师不批假”“导师只给三天假期”“导师压榨、贬低学生”等言论满天飞。仅过一日,事情就反转了,校方、家属均公开辟谣,并公布聊天记录,导师很关心学生,且多次鼓励其“不要放弃”。
无独有偶,最近已发生多起类似事件。比如,云南某知名鲜花饼品牌,因一张“我们都往鲜花饼里吐口痰”的截图卷入舆论漩涡,事后查实,系一男子为博取流量蓄意编造,当事人已被依法行拘;再比如在甘肃,“男子停止资助学生后遭威胁”事件,同样被查明是姚某某为吸粉引流自编自导的虚假剧情,现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类似事件中,公众情绪往往极易被牵动,在愤怒、焦虑等情绪的裹挟下,一波波流量就这样被收割。
三起事件,套路如出一辙,造谣者先编造骇人听闻的“故事”,然后利用大众情绪,便可在短时间内获得关注与流量。如今谣言虽被澄清,后两起事件的造谣者也被拘了,但这就够了吗?远远不够!
谣言虽被澄清,但造成的负面影响却很难在短期内消弭。南方医科大学的学生坠亡,网络针对导师的网暴就是二次伤害,真相大白后,这名导师回忆起这些事会不会仍心有余悸?鲜花饼事件中,哪怕谣言已经澄清了,但在部分消费者心中种下的刺,对品牌造成的损害,真的可以一笔抹掉吗?至于自编自导的各种剧情,那些被误导的公众,带给他们的心理伤害,会凭空消失吗?
造谣者可耻可恨,但若是没有平台的算法和分发机制助推,这些谣言又如何“起飞”?长期以来,一些平台以“技术中立”“算法无善恶”等自居。但现实的情况却是,平台拥有算法推荐、热搜排序、流量分配等信息控制的“准公共权力”,既然是“权力”,就应该受到约束与规范。
一个个“起飞”的谣言,背后离不开平台算法的推波助澜。当一条谣言触达万千用户,冲上热搜,再加上一波“辟谣”,整个过程最大的受益者,其实是平台。因为,造谣者会被法律制裁,被中伤的个体或企业会遭遇网暴,只有平台收割了正反两波流量。等到事情反转、真相出炉,平台也不用担心,只需“一键删除、封禁”,扮演好“事后清道夫”的角色就可平安离场。
这显然不合理。从法律上来说,造谣、传谣行为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也都写入了法律法规,每一次的造谣者都难逃法律追责。但平台呢?其是否需要承担责任,主要看它是否“知道”或“应当知道”谣言内容,以及接到通知后有没有及时处理。具体来说,就是接到侵权通知后未及时删除、屏蔽的,对损害扩大部分与造谣者承担连带责任;明知或应知是侵权内容却不处理的,承担连带责任。正因为法律更多强调“发挥网络平台积极参与治理的作用”,一些平台对谣言抱着 “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的心态,便不足为奇了。
整治网络谣言,平台要当“清道夫”更要当“守门员”。网络平台作为社会管理的重要参与方,理应承担社会责任,针对扰乱社会秩序的谣言,就应建立起事前、事中、事后的全链条监督机制。在前端,发布涉公共安全等领域的“爆料”内容时,不仅应要求账号具备一定的实名认证等级和历史信用分,更要加强人工审核力度;在中端,当某条高关注领域的内容在短时间内互动量异常飙升时,应自动触发“冷静期”,可暂停推荐并进行核实,而不能任由算法将其推上热搜;在后端,对造谣者该封号的封号,该封IP的封IP,不能允许造谣者“换个马甲就可重开”。
道理不难理解,但要落到实处,仅靠平台的自觉远远不够。道德自觉靠不住,制度规范便应更进一步。对监管部门来说,要持续完善网络谣言治理的制度规范、法律法规等,出台更具操作性的细则,让平台有章可循,而非自行裁量。同时,对平台“事前守门”不力、放任谣言传播造成严重后果的,同样应严肃追责,提高平台的违规成本。
平台不生产谣言,但不能成为谣言的“搬运工”和“放大器”。整治网络谣言,平台须从“清道夫”转为“守门员”,要实现这一步转变,需要各方主体各司其职、形成治理合力,从而营造起更加清朗的网络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