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张婧 李梦涵 皖南医科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共产党人必须牢记,为民造福是最大政绩。”回望百余年奋斗征程,我们党始终将为人民谋幸福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新时代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始终坚持人民至上,全面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为民造福上持续发力,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筑牢为民造福的正确政绩观思想根基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历史是人民书写的,一切成就归功于人民。只要我们深深扎根人民、紧紧依靠人民,就可以获得无穷的力量,风雨无阻,奋勇向前。我们党是马克思主义执政党,一贯扎根人民立场,坚持人民至上,把造福人民作为永恒追求和最大政绩。这一价值取向是我们党区别于其他一切政党的显著标志,更是党性的集中体现。树牢造福人民的政绩观,必须筑牢思想根基,站稳人民立场,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谋划工作,推动发展。
其一,不忘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初心。我们党自成立之日起,就把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作为自己的初心和使命。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这一重大论断深刻揭示了我们党执政为民的根本底色,也标定了正确政绩观的价值原点。进入“十五五”时期,人民群众的现实需要已从“有没有”转向“好不好”。新时代的政绩要紧扣民生福祉,以破解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为主攻方向,以民生保障实效检验工作成色,真正把造福人民落到实处。其二,保持摒弃私利、坚守公心的政治清醒。当前,仍有少数党员干部将个人利益、局部利益置于人民利益之上,热衷于“形象工程”“政绩工程”,漠视群众呼声,本质上这是权力观、政绩观的错位。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民之所忧,我必念之;民之所盼,我必行之。党员干部要时刻保持政治清醒,深刻认识到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是为党和人民做事用的,只能用来为民谋利;政绩是为人民创造的,只能以人民利益为衡量标尺。要始终坚守公心、摒弃私利,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把心思和精力用在为民办实事上,从思想源头杜绝扭曲的政绩观。
走实为民造福的正确政绩观实践路径
走实实践路径关乎理念能否落地、立场能否见行,是树牢造福人民的政绩观从价值追求走向治理效能的中介环节。树牢正确政绩观既要靠思想根基的固本培元,更离不开实践层面的系统谋划与机制保障。唯有在实践路径上形成清晰的方法论自觉,方能将“为民造福”的政治要求转化为可操作、可检验与可持续的治理行动,使正确政绩观真正成为驱动干部干事创业的内生动力。
其一,以群众获得感来精准检验政绩实效。政绩的大小、好坏、虚实,最终靠群众的切身感受来检验。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哪里有人民需要,哪里就能做出好事实事,哪里就能创造业绩;业绩好不好,要看群众实际感受,由群众来评判。人民群众既是发展的直接受益者,也是工作成效的最终评判者,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是衡量政绩最直观、最真实的标准。党员干部创造政绩必须聚焦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让群众看到变化、得到实惠,把政绩真正做到群众心坎上。其二,让人民群众成为政绩的最终阅卷人。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时代是出卷人,我们是答卷人,人民是阅卷人。只有把评价权、监督权真正交给人民,让群众在“阅卷”中打分,才能倒逼党员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针对一些地方在政绩评价中“自上而下”权重过高、群众参与渠道不畅等问题,要构建“自下而上”的评价机制,通过民意调查、群众座谈、网络问政等方式拓宽群众参与渠道,把群众满意度、认可度作为核心考核指标,打破内部评价的封闭循环,让政绩在群众监督下接受检验。其三,坚决抵制“数字政绩”,破除“泡沫政绩”。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干事创业一定要树立正确政绩观,做到‘民之所好好之,民之所恶恶之’。要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做工作自觉从人民利益出发,决不能为了树立个人形象,搞华而不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少数党员干部热衷搞“数字政绩”“文字游戏”,这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典型表现,既浪费公共资源,又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心中的公信力和形象。必须坚决抵制“泡沫政绩”,要坚持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一切以实效为重,让政绩回归造福人民的价值本真。
锚定为民造福的正确政绩观制度坐标
制度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树牢造福人民的政绩观,思想觉悟是基础,实践转化是关键,而制度则是根本保障。将“为民造福”的价值追求从理念转化为刚性约束,从外部要求内化为行为自觉,离不开制度的系统设计与整体推进。只有以制度固化价值导向、规范权力运行,才能确保正确政绩观不因人事更迭而偏移、不因考核导向而扭曲、不因监督缺位而变形。要在考核体系、监督问责、选人用人三个维度协同发力,以完善的制度链条为造福人民的正确政绩观锚定恒久坐标,使为民实干成为干部队伍建设的制度要求与集体遵循。
其一,要优化考核体系,突出民生导向。考核评价是干部干事创业的“指挥棒”,有什么样的考核导向,就有什么样的政绩观,优化考核体系是树牢造福人民的政绩观的关键举措。必须紧扣高质量发展要求,改革完善政绩考核体系,大幅提高民生改善、群众满意度、公共服务等指标的权重,合理降低单纯GDP增长、项目数量等指标的比重。推动考核从“重规模、重速度”向“重质量、重民生、重实效”转变,引导党员干部把精力聚焦到为民办实事、增进福祉上来。其二,要强化监督问责,纠治扭曲的政绩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健全授权用权制权相统一、清晰透明可追溯的制度机制。监督问责是遏制政绩观扭曲、杜绝虚假政绩的重要保障,必须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以强有力的监督倒逼党员干部树立正确政绩观。同时,要健全常态化监督机制,对政绩不实、民生保障不力等问题,早发现、早纠正、早查处;对漠视群众利益、民生痛点视而不见的行为,严肃追责问责,并将问责结果与干部考核、任用、奖惩挂钩,形成强大震慑,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其三,要树立实干为民的选人用人导向。选人用人是政治生态的风向标,也是引导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指挥棒。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健全科学的政绩考核评价体系,形成重德才、重实绩的用人导向,让埋头苦干、真抓实干的干部真正得到重用、充分施展才华,让作风飘浮、哗众取宠的干部无以表功、受到贬责,使求真务实在全党全社会蔚然成风。”坚持德才兼备,注重在基层一线、群众身边考察识别干部,让实干奉献、实绩突出的干部有舞台,坚决不用投机取巧、漠视群众利益的干部,以鲜明用人导向筑牢造福人民的价值坐标。
校准为民造福的正确政绩观评价标尺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牢固树立正确政绩观,既要做让老百姓看得见、摸得着、得实惠的实事,也要做为后人作铺垫、打基础、利长远的好事,既要做显功,也要做潜功,不计较个人功名,追求人民群众的好口碑、历史沉淀之后真正的评价。”显功与潜功相辅相成,共同构成造福人民的政绩体系。显功要实,聚焦就业、教育、医疗、住房等现实民生问题,让人民群众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让显功有温度、有实效;潜功要深,甘做铺垫性、基础性工作,聚焦生态修复、地下管网、人才培育等长远事项,以“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的境界夯基垒台,让潜功有厚度、利长远。
其一,始终坚持发展与民生一体推进。发展是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民生是发展的根本目的,二者辩证统一、不可分割。高质量发展是最大的民生,这是树牢和践行造福人民的正确政绩观的重要遵循。要坚决摒弃“重发展、轻民生”的错误理念,不搞以牺牲民生为代价的短期增长,把民生保障贯穿高质量发展的全过程、各领域。坚持在发展中解决民生问题,通过推动高质量发展来做大经济“蛋糕”,优化分配结构,扎实推进共同富裕,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以发展促民生、以民生稳发展。其二,做到立足当前与着眼长远相结合。正确政绩观要求党员干部既立足当下、干好眼前工作,又着眼长远、树立前瞻思维,坚决防止“解决一个问题,留下十个遗憾”的短视行为,确保政绩经得起人民、实践和历史的检验。当前工作是长远发展的奠基之石,长远发展是当前工作的定向之舵。脱离长远,当前工作易陷于急功近利;脱离当前,长远发展则流于空中楼阁。要坚持当前与长远相统一,对当务之急,要立说立行、紧抓快办;对事关长远的要发扬钉钉子精神,久久为功,以对人民、对历史高度负责的担当,为后世留足发展空间。
[本文系安徽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中青年骨干项目(项目编号:sztsjh-2024-6-13)的阶段性成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