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云岭时评评论员 王世涵
白噪音替代工地噪声,7个监测点无一份真实水样,从采样到报告出具,处处作假。近日,央视《财经调查》曝光的环境监测造假事件,涉及江西、山西、江苏等多地,覆盖水、土壤、噪声等个监测领域。触目惊心的全流程造假,罔顾法律要求和职业操守,严重破坏环境治理的“数据底座”,影响可谓恶劣。
一条虚假数据,比没有数据更可怕。生态环境监测数据是实施生态环境管理与决策的基础依据,关乎一方水土的生态安全与群众的生活福祉。监测数据一旦失真,真实污染情况被遮蔽,可能导致错失污染治理的最佳窗口期,陷入被动局面,而环境污染的代价,是沉重且难以挽回的。对市场主体而言,若造假企业因“数据漂亮”而套取政策红利,诚实守法企业反而在竞争中吃亏,就会形成逆向激励,诱使更多企业参与造假,不仅阻碍产业结构优化,也挤占了绿色低碳产业的发展空间和资源,延缓经济发展的绿色转型进程。因此,监测数据造假,不仅仅是某个企业或机构的违规“小动作”,更是对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直接破坏。
近些年,环境数据造假的案例时而时有发生,发人深省,本应是客观“裁判员”的第三方监测机构,为何沦为企业的“数据美容师”?细究根源,当下第三方监测行业普遍实行“企业付费、机构检测”的模式,委托方与服务方形成利益绑定。生态环境监测主要分为生态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测两大类,前者由生态环境部门组织开展,后者由排污单位委托第三方监测机构开展。这一制度设计初衷,一方面是为了弥补监管力量的不足,构建多方参与的生态环境监测治理体系。另一方面,也有助于压实企事业单位治污主体责任,推动企业从“要我治污”向“我要治污”转变,助力企业实现绿色低碳转型。
然而,在企业出资委托监测的模式下,环境监测机构商业利益让位于公共利益,监测中立性大打折扣,企业“花钱买服务”异化为“花钱买合规”,重点排污单位串通第三方服务机构造假成为行业潜规则。利益驱动下,造假手段日益隐蔽,由早期多为“在数据上做文章”,演变为不到现场、到了不采、采了不测、测了篡改,从采样、留样、分析到出具报告,形成全程系统性造假。
针对这类乱象,2026年1月起施行的《生态环境监测条例》,对提高监测数据质量,严厉打击弄虚作假作出一系列制度安排。从单罚到双罚,结合职业禁入、资质吊销、市场封杀等多重惩戒,企业和监测机构共同担责,违法成本已大幅提升。但屡禁不止的造假案例警示我们,只要监测机构仍然“靠企业吃饭”,利益驱动就始终存在,只有切断利益链条,才能让监测机构回归客观监测的本位。目前,已有地方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聘请第四方来监管第三方,既可实现对第三方的有效监管,又可缓解执法力量捉襟见肘的现状,值得借鉴。也可探索“企业缴纳环境税费、财政专项采购监测服务、监测机构提供服务”的三元分离模式,将监测机构的服务对象由排污企业转变为政府或独立第三方,让机构生存发展不再依附排污企业的评价。
此外,造假在“进化”,打击也须“进化”。监管部门要不断提升执法水平,以技术赋能,实现数据直联直采、轨迹全程可溯,压缩流程造假空间。同时,要进一步建立行业信用监管体系,让造假机构和人员“一次造假,处处受限”,让造假成本成为其“不可承受之重”;生态环境部门要通过“送法入企”等活动,以案释法,引导企业树立正确发展观,确保企业从绿色转型发展中获益。多方合力,才能构建起监测数据不敢假、不能假、不想假的坚固防线,让守护好绿水青山成为全社会的行动自觉和责任担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