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杨金江 云南农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院长,云南农村干部培训基地副主任、教授
2026年云南省委一号文件将促进农民增收作为“三农”工作重点任务,围绕经营净收入、工资性收入、财产净收入、转移净收入等指标精准发力,构建全方位增收体系,助力云南农业农村现代化迈出新步伐。
经营净收入是云南农民收入的第一来源。文件立足高原特色农业优势,推动产业提质增效、联农带农。深耕“1+10+3+N”重点产业,巩固农业龙头企业“三个全覆盖”成果,推进粮经协同发展,做强花卉、咖啡、中药材等优势产业,推动旅居向旅学、旅养、旅创延伸发展;盘活庭院经济,推广龙陵县石斛庭院经济等模式,拓宽小微经营增收空间;拓展乡村消费新业态、落地“游购乡村”活动,提高农户经营收益;推广“334”“622”等利益联结模式,让农民分享全产业链增值收益。
工资性收入是农民增收的第一引擎。文件坚持外出转移与就地就近就业并重,推动就业质效双升。一是稳定省外转移就业规模,强化劳务协作,提升组织化输出水平,保障务工收入稳定。二是拓宽就地就业渠道,建设就业“幸福里”社区、零工市场和“家门口”务工车间,依托县域产业、乡村建设项目开发岗位。三是通过发展乡村游购、完善县乡村流通与再生资源回收网络,创造村级代销、物流配送、物资分拣等就近就业岗位。四是落实扩岗补助等政策,加强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提升就业竞争力。
财产净收入是云南农民增收的短板。文件聚焦农村资源资产盘活,推动集体经济与产权改革双向发力。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稳妥推进土地经营权流转,鼓励入股合作社或农业企业。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盘活闲置宅基地、房屋、集体林地等资源,发展乡村旅游、林下经济等业态,增加集体分红。规范农村产权交易,推动资源资产市场化运营,让农民更多分享资产增值收益。推进再生资源回收网络进村入户,开辟农民新增财产性收入渠道。
转移净收入是农民增收的稳定支撑。文件兼顾普惠性补贴与兜底性保障,强化政策赋能。一方面,全面落实农业补贴、耕地保护、生态补偿等政策,精准发放惠农资金,保障农民政策性收入稳定增长。另一方面,对低收入人口、脱贫户精准帮扶,强化低保、医保、养老等社会保障,加大临时救助力度。同时,优化财政支农投入,强化金融支农服务,通过以工代赈、帮扶资金等撬动增收,推动转移净收入稳步提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