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杨起繁
近日,国务院印发《关于推行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实施意见》指出,“由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逐步消除基本公共服务与户籍挂钩因素,促进未落户常住人口与户籍人口同等享有基本公共服务”。把就业服务做到群众“家门口”,关键不只是把阵地设到基层、把窗口搬到社区,更要让群众真正把事办成。
“家门口”三个字,说到底,是把服务送到人身边。刚离校的毕业生,需要有人帮着理清方向;失业人员最盼的是尽快得到岗位信息和就业指导;灵活就业人员、新就业群体更关心社保怎么接续、培训去哪里报名、政策怎样享受。群众最怕的,不是多走几步路,而是到了门口仍然办不成事:岗位信息不新,政策解释不清,培训资源接不上,问来问去还是被转来转去。这样的服务,看着近,实际上还是远;点位设在楼下,流程却还停在“楼上”。
把就业服务做进社区,重心就在“办成事”。对组织工作来说,就是要把党建引领基层治理的优势转化为服务群众的效能。可以依托党群服务中心等阵地,把岗位发布、政策咨询等事项尽量整合起来,让群众进一扇门、能问多件事;可以发挥社区党组织、网格员熟悉人、熟悉情况的优势,主动摸排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对象需求,让服务“主动敲门”;对一时没有找到工作的群众,也要做好后续跟进,多给一次推荐、多跟一步进度、多做一回解释,让服务不断线、帮扶有回音。
就业是最大的民生。“家门口”就业服务做得怎么样,检验的是基层治理的细度,也体现着组织工作的温度。让群众下楼能问岗、转身能办事、遇到困难有人帮一把,群众的获得感才会更真,服务群众的“最后一米”也才会更通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