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石林闻名遐迩,独特的喀斯特地貌自然风光吸引着无数游客前来观赏体验;丽江古城,雪山之麓,百桥千巷、清流绕坊,是一座人与自然和谐统一的高原山水之城。云南文化遗产丰富厚重,自然遗产大气磅礴,民族文化多姿多彩,革命文化资源富集,是“有一种叫云南的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文化遗产和自然遗产保护工作,习近平总书记专门对此发表一系列重要讲话,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云南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和对文化遗产、自然遗产的重要论述精神,担负起新时代新的文化使命,扎实推进各项工作,通过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云南文化遗产、自然遗产保护传承利用再上新台阶,取得新成效。
文化之光闪耀云岭,自然遗产勃发生机。云南拥有丽江古城、三江并流保护区、石林、澄江化石地、红河哈尼梯田文化景观、普洱景迈山古茶林文化景观6项世界遗产,排名全国第二。文化古韵代代相传,自然瑰丽汇聚于此,这些宝贵的世界遗产是自然与历史的馈赠、社会的宝藏,是云南推进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独特资源,是云南展示历史文化和生态文明的窗口,也是云南对自然和文化资源传承保护的佐证。
世界遗产独一无二,我们要把保护作为首要任务。把世界自然遗产、文化遗产保护好、传承好、利用好、发展好,不仅是国家和民族永续发展的长远谋划,也是公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处理好世界自然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利用、发展的关系,首先要认真履行和严格遵循公约,全力保护好遗产真实性和完整性。要积极建立保护的规范标准和工作机制,提高全民生态文明意识,真正以一流的标准提升世界遗产保护利用水平,形成保护合力。
保护是为了更好地发展,我们要把高质量作为重要标准。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持续加强文化和自然遗产传承、利用工作,使其在新时代焕发新活力、绽放新光彩,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美好生活需要。依托文化和自然资源优势,我们积极推动优秀历史民族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将文脉传承与经济社会发展有机结合,挖掘文化和自然遗产的多重价值,使其和旅游深度融合,全面激发文化和自然遗产创新创造活力,以更好的保护传承赋能高质量发展,叫响“有一种叫云南的生活”,谱写好新时代文化繁荣发展、生态文明建设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