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赵德仁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强调,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健全有效防范和纠治政绩观偏差工作机制。目前,仍有少数地方重视看得见、摸得着的“显绩”,忽视那些打基础、利长远的“潜绩”。在笔者看来,考准考实干部“潜绩”,应通过优化体系、鲜明导向、改进方法,把那些扎扎实实打基础、默默无闻作贡献的干部识别出来、使用起来,让吃苦者吃香、有为者有位。
考准考实“潜绩”难度不低、挑战不小,却是客观、全面、公正评价干部的科学方法。此前也有媒体报道一些地方热衷追求立竿见影的政绩,不惜在土地荒漠化、沙漠化地区和重度盐碱地安排耕地占补平衡项目,欠下产能亏损账、生态亏欠账的案例。这些急功近利、罔顾基层实际情况和事物发展规律的荒谬做法,是典型的形式主义。如果任由这样的“显绩”拿到考核“高分”,势必会伤害一些干部抓“潜绩”的务实担当。
考核导向什么、采取什么样的考核方式,干部的工作方向就在哪里。因此,要切实重视对那些短期内不易显现但长远意义重大的“潜绩”的考核,首先需要构建一个科学合理的评价体系。这个体系不仅要涵盖重点工作和大型工程项目等“硬性”指标,也应当包括人文环境建设、政治生态优化、困难群体保障以及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等“软性”指标。在设定指标体系时,应确立中期和长期的考核标准,并将继承和发展前任正确战略思路作为评价的关键部分,以此来促进基层工作的持续性和连贯性,确保工作能够“一棒接一棒”地推进。
考评指标能否有效发挥作用,还与考核方法密切相关。可以综合运用历史纵向对比、区域横向比较、内外环境同期分析等方法,仔细研判考核对象所做的抓眼前、求当下与打基础、利长远的事情,以分门别类的方法对待“显绩”与“潜绩”。可以尝试运用民意调查法,设计科学合理的调查问卷,选取一定范围的调查对象,在领导干部任期届满或年度考核或某项工作完成之时,对干部的政绩进行民主测评,让“管他的人”“他管的人”“他服务的人”对其决策能力、领导水平、工作作风等“软”实力进行定性考核。这样既可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政理念,也可以从多方面为“潜绩”的考核提供信息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