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陆继山 云南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强调,城乡融合发展是中国式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中共云南省委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的意见》提出,要提高城乡规划、建设、治理水平,促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双向流动,缩小城乡差别。县域是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核心单元,深化县域城乡融合发展是推动构建云南城乡融合发展体系的重要内容。当前,云南城乡融合发展已经进入关键节点,并处在结构转型升级的重要时期,应聚焦重点领域和核心问题,高质量推动云南省县域城乡融合发展。
优化县域城乡空间结构布局。县域城乡空间结构布局是推动县域城乡融合发展的基础性工程。应以县域为单位,全面研究梳理当前县域城乡空间结构布局存在的突出问题,重点针对住户分布零散偏远的乡村地区,以及发展基础薄弱、未来发展前景和发展潜力较差的乡村地区,进行重新规划选址,在邻近城区具备良好的交通区位条件,便于实现城乡要素衔接的区域建立新的自然村庄,充分注入地方特色和民族元素,鼓励偏远地区群众逐渐有序搬迁到新建村庄聚集生活和发展。对于搬迁后的老旧村落,要采取渐进式拆除的方式使其逐渐消融,对于偏远山区搬迁后遗留的土地,政府可通过招商引资和分类引导等方式,让有意愿的个人或企业承包使用,发展农林和养殖经济等。通过以县域为单位的城乡空间结构优化重塑,着力构建以县域城市为地理中心,乡村集中环抱布局的城乡地域紧密连接发展空间结构。
夯实乡村人才发展底座。针对当前乡村人才流失严重、人才发展基础薄弱、专业人才匮乏等现实问题,一方面,优化乡镇(街道)、村(社区)干部队伍结构,多渠道吸引年轻有为、具备较强专业素质的人才到基层重要岗位建功立业。另一方面,在乡镇(街道)、村(社区)设立专业人才帮扶工作站,以良好的薪资待遇和保障机制为支撑,创造一批就业岗位,吸引一批在乡村产业发展、组织建设、人才培养等方面具备丰富经验的实践型人才。同步建立多元考核评价体系,对专业人才帮扶队伍和乡镇(街道)、村(社区)进行双向考核,对优胜者奖励提升,对末位者淘汰调整。
构建县域城乡产业融合发展体系。以县域为单位,构建“以城带村、以村助城”的城乡产业融合发展新格局。一方面,深入分析解决城市主导产业与乡村产业关联性、融合度不高,对乡村发展带动不明显等问题。从城市产业向乡村延伸的角度来看,可以结合交通条件和成本要素,将城市主导产业相关的生产制造、物流分拣、包装运输等业务和工作场所延伸至乡村地区,解决乡村人民群众就近就业问题。从乡村产业向城市延伸的角度来看,可以通过招商引资等方式,在城区建立农特产品精深加工中心、品牌包装和推介平台等,对当地特色农产品进行精细加工、品牌包装和销售推广,提升产品附加值。另一方面,针对主导产业发展薄弱或缺乏主导产业的乡村地区,可以结合最新的城乡空间结构布局、本地资源禀赋和当前及未来一段时间市场发展情况等进行深入研究,重新开展新产业谋划布局,招引一批容易实现城乡融合和联动发展的产业落地发展。
打通县域城乡要素流动双向通道。当前需要解决人口、土地、资金、技术、信息等要素流通不畅的问题。以人口要素流动为例,在促进农村人口市民化进程中,要保障实现市民化的农村人口与城市原住居民享受同等教育、医疗、就业等公共资源服务,破除各类政策障碍,让农村人口主动向市民化进程靠拢。同时,鼓励引导城市各类行业产业专业人才到乡村发展乡村产业,推动乡村经济发展,构建城乡人口要素双向流动的良性格局。以县域为单位,建立土地、资金、技术、信息等重点要素资源共享平台和共享机制,通过科学合理的政策引导,促进各类要素按照市场化规律合理有序流动,最终形成城乡重点资源要素均衡分配、协同发展。
健全县域城乡均等化保障体系。在城乡空间结构优化布局的基础上,同步开展城乡教育、医疗、消费、金融和公共就业服务等保障体系的均衡化布局。以教育保障为例,在乡村地区设立分支机构,一方面,派出部分优质师资力量下沉帮扶,助力乡村教育水平快速提升。另一方面,利用信息化手段在县域范围内推动实现优质授课等教育资源共享。在医疗、消费、金融和公共就业服务等领域,要结合人口基数等具体实际,在乡村地区建立完整配套的分支站点、站所,促进乡村基本服务体系快速发展,不断缩小城乡保障体系差距,助力县域城乡高质量融合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