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孙静 云南省宏观经济研究院经济所所长
刘心遥 华东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学生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指出:“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弘扬企业家精神,支持和引导各类企业提高资源要素利用效率和经营管理水平、履行社会责任,加快建设更多世界一流企业。”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是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内容。立足新形势下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新任务新要求,要深入理解和准确把握完善这一制度的基本内涵和重大意义,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推进我国企业改革与发展。
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是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重大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系统总结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企业改革实践历程的基础上,将“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列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丰富和发展了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内涵,为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创新发展贡献了中国智慧。企业的发展历史是企业制度形成和发展的基础,而企业制度是企业发展的表现形式。现代企业制度产生与发展是一种历史的选择,由生产力发展所决定与制约,反映特定生产关系下的企业发展形式。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丰富了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所有制理论。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下,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是公有制与非公有制经济相结合的有效途径,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展示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所有制的包容性。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坚持和落实“两个毫不动摇”,统筹推进国资国企改革和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推动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各展所长、相互促进、共同发展,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
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是我国加快建设世界一流企业的制度保障。6月11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的意见》提出,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必须着眼于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加强党的领导,完善公司治理,推动企业建立健全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培育更多世界一流企业。企业是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主要创造主体,现代化经济强国离不开企业的兴盛,一个大国的现代化经济体系更离不开世界一流企业的支撑。世界一流企业是国家经济实力、科技实力和国际竞争力的重要体现。在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进程中,需要一批能够体现国家实力和国际竞争力、引领全球科技和行业产业发展的世界一流企业做支撑。2023年,我国共有142家企业入围《财富》世界500强排行榜,数量继续位居各国之首,其中97家国有企业上榜。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企业改革实践探索的重要结晶,为建设产品卓越、品牌卓著、创新领先、治理现代的世界一流企业提供基础和保障,推动其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中实现更大发展、发挥更大作用。
新公司法为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公司法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的基础性法律,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密切相关,对于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的推动作用。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于2024年7月1日起生效,这是自1993年《公司法》颁布以来修订幅度最大的一次,也是涉及条文最多的一次。新修订的《公司法》,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加强产权保护、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等重大决策部署,立足国情实际与借鉴国际经验相结合,总结历年来施行的经验与教训,吸收实践中行之有效的实践经验和改革成果,同时借鉴市场经济发达国家公司法律的通行规范,在规范公司组织行为、强化各方主体责任、维护商事主体合法权益、便利公司投融资等方面有许多制度创新和举措。同时,新《公司法》为优化治理机制提供了更为丰富的制度选择,市场主体可根据其自身规模大小以及管理需求,采用公司法提供的制度供给,建立和完善公司管理制度,从而促进公司的改革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