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胡喜庆
政绩是党员干部履职干事的“晴雨表”,也是能力水平的“度量衡”。全国组织部长会议指出,要改进政绩考核评价办法,更加注重看政绩的成色和含金量。
考核作为一种表彰先进、鞭策后进的重要手段,对调动各级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具有积极作用。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改革完善干部考核评价制度,建立系统完备、科学规范、有效管用、简便易行的干部综合考核评价体系。但是,近年来有的地区和单位,平时工作“鞭打快牛”,政绩考核优秀等次评级时却心照不宣地由领导或班子会议研究,大搞论资排辈、领导优先、轮流坐庄。考核“走走形式”、考核标准“一刀切”甚至“纸上谈兵”、考核结果一评了之……不仅会让政绩考核流于形式难以发挥本身的促进作用,还会产生“劣币驱逐良币”效应,让踏实做人、老实干事的干部失去工作积极性。
实在、实干、实绩突出者得到褒奖和鼓励,是新时代不让老实人吃亏的现实需要。干部工作干得好不好,优秀不优秀,需要单位和部门认真对照新时期好干部标准,把完善考核作为推优工作的“牛鼻子”,激励广大干部在推动事业发展中奋勇争先。具体而言,就是要求单位和部门在对干部进行考核打分时,将政绩考核结果作为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和选拔任用的重要标准,真正体现“能者上、优者奖”。
只有以严格的考核制度作为支撑,才能充分激发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期待各部门联合实施严格的政绩考核,并确保考核过程的公平、公正与透明,终结以往“轮流坐庄”的不良现象,使考核的过程更加阳光透明,让优秀的干部有底气,让后进者有奔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