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马淑艳 中共玉溪市委党校党史党建教研部主任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理想信念是‘主心骨’,纪律规矩是‘顶梁柱’,没有了这两样,必然背离党的宗旨,做人做事就会走偏走邪,思想就会百病丛生,人生就会迷失方向。”2024年4月至7月,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这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
顶梁柱原意是指建筑结构中起支撑房梁作用的柱子,习近平总书记用“顶梁柱”比喻纪律规矩,明确“加强纪律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并以“纪律”为主题开展集中性教育,可见其重要性。搭好、立稳、筑牢这一纪律“顶梁柱”,密切关乎着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关乎着党的团结统一,关乎着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能否贯彻。党的十八大以来,党的纪律建设进入了全新发展时期,相关制度文本完善步伐明显加快,《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三次修订释放了全面从严治党越来越严的信号,体现了把党的自我革命进行到底的坚强意志和决心。
完善法规制度,搭好“顶梁柱”。加强纪律建设,不断健全完善制度是前提。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之日起,党的纪律内容就开始呈现在一系列党内制度文本中,从党章中涉及的内容到部分具体纪律开始在党内制度文本中的集中反映,为党组织和党员提供了行为指引。“法与时转则治,治与世宜则有功”,与时俱进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鲜明品质,也是不断完善法规制度的重要特征。要从党的事业发展需要和全面从严治党实际出发,顺应世情国情党情的发展变化,实现党内法规制度制定与党的事业前进、党的建设发展的良性互动。把握法规制度建设的周期性规律,本着于法周延、于事有效的原则,及时进行立、改、废,既保证制度的活力,又保持相对的稳定性,确保每项党内法规制度都立得住、行得通、管得了,为全党提供行为依据,扎紧党纪党规的笼子,使其在全面从严治党中发挥出更大作用。
学好法规制度,立稳“顶梁柱”。明规知纪是把党的纪律刻印在全体党员心上的基础。法纪知识缺乏、法纪意识淡漠是一些领导干部走向违法犯罪深渊的重要原因,对法规制度缺乏学习,容易“踩地雷”“闯红线”。“心有所戒,行有所止”,广大党员要主动对标党纪学习教育的目标要求,对照党章党规,经常进行思想政治“体检”,工作生活“扫描”,时时警醒、知止,形成遵规守纪的高度自觉;要深刻认识理解党纪的内涵和要求,以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重点,结合正反面案例逐条学习,做到知其然。要党性党风党纪贯通学,联系实际学、深入思考学,做到知其所以然。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学懂弄通遵守法规制度,在党内形成自觉学、知、明、守法规制度的良好风气。
执行法规制度,筑牢“顶梁柱”。制定法规制度而不抓落实,形同虚设的“纸上之规”只会损害党的权威。“铁的纪律”指的是党的纪律具有严肃性和强制性,更重要的是强调纪律必须严格执行。要真抓、真执、真用法规制度,发挥其惩戒震慑作用。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及时处置党内违纪现象,既“咬耳”“扯袖”解决小问题,又严肃处理大问题,坚持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有效激发法规制度的活力和威力。同时,各级党组织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切实维护纪律的刚性、严肃性,要坚持实事求是,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准确把握政策,把从严管理监督和鼓励担当统一起来,使全党形成遵规守纪的高度自觉。“舞弊者得利,则接踵者继;舞弊者受罚,则接踵者绝。”要严格落实党内法规执行责任,明确谁执规、怎样执规、不执规怎么办,让严明的纪律护航党的事业行稳致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