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罗芳薇 永德县亚练乡党委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各级党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要认真贯彻《条例》要求,从思想上重视学习,从行动上自觉遵循,“学思践悟”《条例》内容,用好《条例》这本“指南”,努力学好党史、用好党史,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
在“深学”中校准“学习方向”,坚定理想信念。《条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章为根本依据,是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工作的基本遵循。广大党员干部要在深学《条例》上下足功夫,将学习《条例》作为党史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坚持“第一议题”学习制度,把党史作为集体学习的重要内容,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依托“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形式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做到主动学、深入学、认真学。党史学习教育并非一朝一夕之功,不能“一日曝十日寒”“蜻蜓点水”、断章取义、浅尝辄止,党员干部要把学懂、学透《条例》当作“必修课”,以真诚求知的态度、以饱满的热情、良好的状态和扎实的作风,带头学、带头解读,推动党史学习教育久久为功、学成习惯,强筋壮骨补钙,坚定理想信念不动摇,全副武装自己的精神“铠甲”,永葆共产党人政治本色。
在“勤思”中校准“思想维度”,牢记初心使命。“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思”是处于“学”与“践”中承上启下的关键环节,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入思考,深刻领悟《条例》的核心要义、思想精髓,入脑入心、融会贯通、走心走实,做到知其然更知其所以然。党员干部要在《条例》中找遵循、找方法、找方向,将党的历史学习好、总结好,将党的传统传承好、发扬好,深刻认识“中国共产党为什么能、马克思主义为什么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什么好”,从党的百年奋斗中看清楚过去我们为什么能够成功、弄明白未来我们怎样才能继续成功,从党的历史中汲取智慧和力量,做到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更加坚定、更加自觉地践行初心使命。
在“实践”中校准“行动坐标”,勇于担当作为。广大党员干部要把党史学习教育同做好中心工作结合起来,树立正确党史观,深入践行理论联系实际,将《条例》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坚持在锤炼党性上力行、在为民服务上力行、在推动发展上力行,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干事创业的强大动力。党员干部要始终牢记党史,主动扛起时代重任,在贯彻落实《条例》过程中,紧跟党的步伐、紧盯工作实际,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把学习成果体现在具体行动、具体工作中,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要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听民声、知民情,“俯下身子”扑在服务人民群众的“第一线”,聚焦人民群众最关心的问题,开列为民办实事“清单”,着力解决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
在“感悟”中校准“奋斗目标”,筑牢信仰之基。百年奋斗历程厚植于马克思主义的精神土壤,贯穿于中华民族从站起来、富起来、强起来的伟大实践,承载着共产党人矢志不渝、接续奋斗的血脉与灵魂。各级党组织要深刻领悟《条例》制定和实施的重要意义,认真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切实履行党史学习教育工作主体责任,确保《条例》各项规定落到实处。广大党员干部要以《条例》为指南,坚持学党史和悟思想相统一,从党史中感悟中国共产党人的报国之志、感悟共产党人的坚持和坚守、感悟沧海横流的中流砥柱、感悟“乱云飞渡仍从容”的信念之魂,自觉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践行者。
(责任编辑 沈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