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耿 江 凤庆县三岔河镇人民政府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学习的目的是以史为鉴,为勇毅前行找到正确方向。实践中,广大党员干部要学好党史、总结好党史、传承好党史,从中汲取智慧和力量。
学习。树立正确的党史观是学好党史的“指南针”,有助于引导党员干部正确认识、客观评价党的发展过程,进一步提升文化自信和增强民族自豪感。反之,错误的历史观犹如一个人走错路,必然会导致认知偏差,达不到“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的预期效果。因此,广大党员干部要用唯物史观来学习党史,以正确的认识观和方法论深学细悟《关于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等党的三个历史决议,并将其作为必学书目,以实事求是的态度对待党的历史典范,准确理解和把握党史的最新表述和精神要义。要坚持用辩证的思维学习党史这本“教科书”,做到尊重党史、敬畏党史,让其成为启迪思想和点化思想的“催化剂”。
总结。读史可以明智。党史观是对中国共产党历史的基本观点和根本看法。党史是客观的,容不得任何人扭曲和丑化,通过学习党史能进一步提升中华民族的向心力和凝聚力。基于此,广大党员干部要在边学习、边思考中总结好党史,通过全面系统地学习,正确看待党史发展的每一个过程,坚持去伪存真、去粗取精、由表及里的方式,旗帜鲜明地反对历史虚无主义、对革命先烈、英雄进行否定的行为。党史波澜壮阔,历史盘根错节。要建立系统的党史观,科学评价党史上的重要会议、重大事件、重要任务,将其放在所处的时代中去认识,避免空谈和个人主观臆断,做到既不回避曲折,也不因为探索中的失误否定成绩。
传承。学习党史是为了更好地指导实践和推动工作。历史、现在、未来是相通的。历史从昨天走到今天再走向明天,其中的联系断不了。对于广大党员干部来说,就是要传承好党史,将其放到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进程,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去理解。要深刻认识到“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准确把握党的历史发展主流,深学细悟党的不懈奋斗史,用党的光辉历程和伟大业绩激励自己。用党的优良作风鞭策自己,砥砺前行,始终保持革命者的大无畏精神,勇做敢于斗争的勇士。
(责任编辑 沈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