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徐芙蓉 云南中医药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关系党执政兴国,关系人民幸福安康,关系党和国家长治久安。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强调,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公正司法是全面依法治国工作格局的重要内容和关键环节,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理论创新。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推进公正司法,要准确理解、深刻把握新时代公正司法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推进公正司法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
推进公正司法是落实全面依法治国重大战略举措的重要保障。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要求“必须牢牢把握社会公平正义这一法治价值追求,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法律制度、每一个执法决定、每一宗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司法是提供社会公平正义公共产品的重要环节。广大人民群众的权利能否得以最终救济、纠纷能否得以最终解决,司法决定终局性的作用能否得以发挥,关键要靠公正司法。习近平总书记形象地将不公正的裁判比喻为污染了水源,他引用英国哲学家培根的法谚,“一次不公正的裁判,其恶果甚至超过十次犯罪。因为犯罪虽是无视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流,而不公正的审判则毁坏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源。”这种形象且生动的比喻一针见血地指出了公正司法在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方面的极端重要性。
推进公正司法是党实施治国理政的重要方式。“历史和现实都告诉我们,法治兴则国兴,法治强则国强。”习近平总书记从我国古代和世界历史经验出发,精辟地指出国家强盛与法治相伴而生。当今中国正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踔厉奋进。现代化国家必然是法治化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然包含法治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十一个坚持”之一就是“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司法是法治的内在要素。司法与立法、执法、守法相辅相成、相得益彰。“现在,我们的工作重点应该是保证法律实施,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有了法律不能有效实施,那再多法律也是一纸空文,依法治国就会成为一句空话。”只有推进公正司法才能推动良法善治,发挥司法定分止争的终局性作用,维护法律权威。一言以蔽之,推进公正司法关系到能否把社会主义法治优势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专题研究全面依法治国问题,提出要“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相较于党的十八大之前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十六字方针”即“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则增加了“公正司法”这一重要内容,实现了法治全过程、全链条的衔接,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理论创新。
推进公正司法是积极回应社会主要矛盾变化的必然要求。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取得了历史性成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这一主要矛盾的变化是关系全局的历史性变化,对党和国家工作提出了许多新要求,“不仅对物质文化生活提出了更高要求,而且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增长。”同时习近平总书记精准洞察到执法司法实际状况,从实际出发,坚持问题导向,深刻指出当前执法司法中还存在一些不尽如人意的问题,距离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新要求还有不少差距。“现在,我们社会生活中发生的许多问题,有的是因为立法不够、规范无据,但更多是因为有法不依、失于规制乃至以权谋私、徇私枉法、破坏法治。”“政法机关是老百姓平常打交道比较多的部门,是群众看党风政风的一面镜子。如果不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人民群众就不会相信政法机关,从而也不会相信党和政府。”……这些问题,不仅严重败坏政法机关形象,而且严重损害党和政府形象。显然,新时代法治建设所面临和所要解决的法律问题有所不同。习近平法治思想是新时代的法治理论和学说,回答的是新时代为什么要实行全面依法治国和怎样实行全面依法治国,具体到司法领域,作为回应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司法必须从理念、制度和机制、具体举措等各个方面转型升级,公正司法不仅要解决个案纠纷,注重结果公正,而且还要努力做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更加强调对公正司法过程的积极追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