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王玥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四级主任科员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农产品质量安全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是农业高质量发展的基础保障,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支撑。近年来,云南省各级农业农村部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食品安全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始终坚持问题导向、抓实源头治理、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严防、严管、严控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牢牢守住农产品质量安全底线。
强化源头治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进一步提升。以“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行动为抓手,坚持“杜绝禁用、管住限用、管好常规”的原则,开展农兽药残留专项整治、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专项整治等行动,全力遏制禁限用药物违法使用、常规农兽药残留超标等问题。
落实网格化监管要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基础进一步夯实。落实“区域定格、网格定人、人员定责”工作要求,推动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网格化、规范化、精准化,推进基层乡镇及村(社区)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有效运转。目前,全省成立并设置网格监管员的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机构1364个,100%覆盖涉农乡镇。
提升检测能力,农产品质量安全技术支撑作用进一步发挥。立足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举办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业务培训会,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技术能力验证,组织各级开展检测技能竞赛,培养基层检测技术骨干,推进基层检测能力建设。全省现有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134家(州市级16家,县级118家),通过“双认证”有103家。
推动绿色发展,绿色优质农产品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深入实施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持续推进“三品一标”有效认证工作,全省“三品一标”累计有效认证(登记)组织2543个,获证产品7339个。持续开展省级以上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申报工作,积极推进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建设,承办“地标农品”中国行活动,提升“云品”影响力。
创新监管举措,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责任进一步压实。以评议考核为抓手,优化评价指标体系,推进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突出“承诺”和“达标”,优化升级合格证制度,压实主体责任,推动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有效衔接;鼓励引导社会公众舆论监督,公布农产品质量安全典型案件,有效传导工作压力,有效震慑违法违纪行为。
今年是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之年,也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工作有效衔接关键之年。习近平总书记强调,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加快建设农业强国。要深刻认识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对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意义,不断巩固农产品质量安全稳定向好态势,努力护航云南省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是根本保证。加强党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全面领导,是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优势所在、关键所在、根本所在。做好新时代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确保始终沿着习近平总书记指引的方向坚定前行。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是根本立场。人民群众对绿色、优质、营养、健康农产品的需求不断增加,这是农业发展的新机遇,也是新时代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者的新使命。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能不能在食品安全上给老百姓一个满意的交代,是对我们执政能力的重大考验。必须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保证让老百姓吃上安全放心的农产品,是我们必须保证完成的底线任务。
坚持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是指导原则。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必须坚持稳中求进拉高线,深入推进农业投入品减量化,实施农业标准化提升计划,加快构建高质量发展标准体系,积极推进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坚持高标准引领高质量发展,提品质促进优供给,以农业标准化、绿色化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有力提升云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
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既是一项民生工程,也是一项政治任务。必须要扛牢农产品质量安全政治责任,增强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紧迫感和使命感。持续转变工作作风,牢固树立“今天再晚也是早、明天再早也是晚”的效率意识,大力推行项目工作法、一线工作法、典型引路法,全面提升云南优质特色农产品品牌影响力和市场竞争力,全力推进云南高原特色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
(责任编辑 苏宇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