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王怡文
近年来,电竞旅馆作为新兴业态,颇受年轻人青睐,但在满足市场需求的同时,部分电竞旅馆却存在诸多管理乱象。自今年年初以来,全国各地陆续曝光了多起未成年人进入电竞旅馆权益受到侵害的案例,彼时网络上也掀起了“未成年人成群结队通过入住电竞酒店的方式另类上网,在里面吸烟、打闹,甚至做一些与年龄全然不相符的事却不受限制,电竞酒店业亟待整治”的讨论。电竞旅馆存在未成年人保护盲区问题值得警惕。
电竞酒店本身兼具上网和住宿两种功能,但这两种功能各自对应的行业,都属于不同的领域,有不同的行业监管规范,当发生实质问题时,由于监管主体各异,造成监管缺失。笔者查阅相关资料获知,电竞类旅馆一般按房间收取住宿费,且部分电竞旅馆对入住人没有年龄限制。目前,我国对电竞类旅馆这个新兴业态并没有明确具体的法律规定,此外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第57条和58条规定,如果将电竞类旅馆定义为住宿场所,经营者在履行查验、登记、报告等义务后,是可以接待未成年人入住的;如果将电竞类旅馆定义为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则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划分界限不清是产生监管盲区的主因。
根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规定,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是指“通过计算机等装置向公众提供互联网上网服务的网吧、电脑休闲室等营业性场所”。与普通的宾馆、酒店不同,电竞类旅馆的主要宣传卖点在于其高端的电脑配置和高品质的游戏体验,且以网络服务为主要营利手段。也就是说,其主营业务是电竞游戏,住宿只能算是附属业务。所以,应当认定电竞旅馆属于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理应禁止未成年人进入。但从监管角度来说,如果将电竞类旅馆定义为住宿场所,允许未成年人进入,则相当于给未成年人无限制上网、玩网络游戏开了“绿灯”。同时,还会引发一些网吧、娱乐场所等效仿,比如通过转型为电竞旅馆或增加住宿类业务等方式来规避监管。这对未成年人的保护监管将会更难,《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相关规定也无法落到实处。
准确认定电竞类旅馆的营业性质,迫切且必要。对于执法者而言,有法可依是最有力的执法武器。尽快明晰电竞类旅馆的业态属性,明确相关监管规则,行政执法部门便可对违规违法行为进行依法打击,还能针对相关乱象进行预防性监管。对于经营者而言,明确的法律规定就如同划出了禁区,可以从源头上防止经营者打法律“擦边球”,从而更好规范净化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