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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实施“六大保护”呵护孩子成长
发布时间:2022年04月29日 15:14:15  来源: 云南理论网

  

  云南日报美编 张维麟 画

  背景

  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已于2021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今年3月,云南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了《云南省2022年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要点》,提出要统筹推进“六大保护”: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司法保护、社会保护,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云南日报记者 王怡文

  话题

  这一系列政策措施实施后,我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呈现出哪些亮点?有哪些可推广、借鉴的经验?近日,记者走访了我省司法、民政等部门。

  促进未成年人司法保护迈上新台阶

  2021年12月,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少年法庭审理了一起撤销监护人资格案件。一对父母因为遗弃、送养新生儿被判撤销监护人资格。该案是五华区人民法院受理的首例撤销监护人资格案件。案件大致情况为:贾某出生后,其母司某某伙同贾某的外祖母李某某将贾某遗弃在昆明轿子雪山专线路边,后被群众发现报警,贾某被送回后,其父贾某某又将贾某送养。目前,司某某因刑事犯罪正在服刑,贾某某尚在读书,经调查,贾某亦无其他合适的人员或单位可担任其监护人。为了让贾某健康成长,五华区人民检察院支持起诉,向法院诉请撤销被申请人司某某、贾某某的监护人资格,指定由昆明市儿童福利院担任贾某的监护人。

  云南省高院相关负责人介绍,这起撤销监护权案件在少年法庭审理,标志着五华区人民法院少年法庭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从刑事领域逐步扩展延伸到了民事领域。全省少年法庭在原受理案件的基础上,逐步将未成年人刑事、民事、行政案件纳入少年法庭的受案范围,实现对未成年人权益的全方位保护。此案中,少年法庭委托“未成年人权益保护观察员”对被监护人的成长环境开展了全面细致的走访、调查工作。案件审理后,还要对贾某的生活、成长环境进行跟踪回访。同时,聘请昆明市红嘴鸥青少年事务服务中心对贾某某进行心理干预,帮助其早日走出心理阴影。在本案中,加强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妇联、民政等部门的沟通交流,不但促使案件及时审结,还帮助解决贾某某的生活安置、民政救助、复学等问题,同时解决了贾某的落户、生活安置问题,最大限度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去年5月,云南省高院正式成立了“少年法庭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指导全省少年法庭工作,全省148个中基层人民法院全部成立少年法庭或者少年审判团队,根据未成年人审判的工作特点和需要,选择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热爱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的法官或者法官助理加入少年法庭或者少年审判团队,未成年人审判力量大大加强,促进我省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迈上新台阶。在少年法庭首创“未成年人权益保护观察员”制度。由法院联合检察院、公安、司法、民政等部门共同选聘具有教育学、社会学、心理学等相关专业知识或者相关从业经验的人担任观察员。案件审理过程中,对未成年人的成长环境展开走访、调查,案件审结后,对未成年人进行跟踪回访帮扶,确保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落到实处。

  “四春计划”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今年3月,在昆明市官渡区“一站式”未成年人取证与保护中心,4名附条件不起诉未成年人在“一对一”访谈中,向检察官们和心理咨询师敞开心扉,讲述他们近期的学习生活情况和思想动态。这是一场由官渡区检察院和官渡区润土青少年事务服务中心联合开展的暖心帮教回访活动,也是昆明市全方位加强未成年人关爱保护的一个缩影。

  近年来,昆明市检察机关以昆明市检察院第九检察部为中心,依托盘龙“心茁”、安宁“灵雨”、富民“扶植”等14家基层检察院成立了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案组,打造出“春城未检(春城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专业团队。

  结合“春城”这一极具标志性的地域特色,“春城未检”团队紧扣“春计划”打造出尽力教育挽救涉罪未成年人的“春融计划”,精心呵护未成年被害人的“春蕾计划”,深化涉未成年人领域社会治理的“春晖计划”,全方位、立体式开展未成年人犯罪预防的“春晓计划”形成“四春计划”,织密未成年人关爱保护网。“一站式”取证与保护中心的建立正是昆明市检察院“春蕾”计划落实全力保护救助未成年被害人的有力举措。

  “‘一站式’模式各异,特色鲜明,有的建在残障儿童康复医院,有的建在社区,有的建在派出所、检察院,汇集少年警务、妇联民政、司法社工、儿童保护等专业力量,为未成年被害人提供特殊、优先、精准的司法保护。”昆明市检察院第九检察部检察官介绍,“一站式”办案模式主要是营造一种对未成年人来说更容易接受的办案场所,一次性完成询问被害人、身体检查、指认、法律援助、心理疏导等工作,避免重复、多次办案给未成年人造成过多心理创伤。

  作为全国首批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支持体系试点单位,昆明市检察院先后与昆明团市委、关工委、妇联、教体、民政、云南大学等高校签订联动机制及合作备忘录,在帮教、保护、家庭教育等方面开展合作,联动社会力量共同保护未成年人。针对昆明司法社工发展不平衡、部分区县司法社工人数为零的情况,昆明市检察院成立“昆明市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服务工作室”,购买常驻司法社工岗位,为基层欠发达地区提供帮助,以“检察+”模式,不断厚植未成年人全面综合司法保护的基层基础。

  全方位保护困境儿童

  2021年6月,正式实施的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采取“保护主体为主,成长空间为辅”的新思路谋篇布局,在优化法典基本结构的同时,在原来对未成年人给予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司法保护“四大保护”基础上,新增了“政府保护”和“网络保护”,建立以“家庭监护为基础、社会监护为补充、国家监护为兜底”的监护体系,推动构建“六位一体”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新格局。这一变化,进一步明确了民政部门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承担的重要责任。做好新时代未成年人保护协调工作,既是国家法律法规赋予民政部门的神圣职责,又是贯彻落实中央加强全面依法治国的具体实践。

  近年来,我省民政部门既不断强化底线思维,守住儿童基本民生保障的底线,切实保障好各类困境儿童的基本生活,又突出重点,从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采取针对性更强、覆盖面更大、作用更直接、效果更明显的举措,为特殊困境儿童生存发展创造更好的条件,全省儿童福利与保护制度体系完成了从“兜底保障”向“分类保障”、从“补缺”向“适度普惠”的转型升级,儿童福利与保护政策制度体系不断健全,为全面推进儿童福利、保护工作提供了坚强的制度保障。

  我省先后制定出台加强孤儿、困境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以及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儿童收养评估等方面政策制度。将未成年人保护作为重点内容编入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高位设计统一部署。加大资金投入,截至目前,建成儿童福利机构47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78个、村(居)儿童之家1.4万余个。以社工站建设全覆盖为契机,同步推进乡镇(街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建设,以社工、未保两站合一,探索开展未成年人关爱保护专业服务。

  全面落实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制度,督促各地定期走访探视,指导农村留守儿童父母与监护人签订委托照护责任书,确保留守儿童有人监护。

责任编辑:苏宇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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