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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金色热线:提升司法动能 护航改革发展
发布时间:2022年04月18日 15:42:21  来源: 云南理论网

  云南日报记者 李翕坚

   话题

  怎样推动法治云南建设?如何打造良好营商环境?可以用哪些公证服务保障自身权益?4月14日,云南省司法厅副厅长杨瑞碧率队做客“金色热线”,就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进行解答。

   良法善治 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近年来,在推动法治云南建设工作中,云南省司法厅开展了哪些工作?

  “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作为司法行政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全力推进法治云南、平安云南建设。”杨瑞碧介绍,在工作中,全省司法行政系统认真履行“一个统筹、四大职能”,全面统筹全省依法治省工作,履行行政立法、行政执法、刑事执行和公共法律服务各项职能,使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杨瑞碧表示,近年来,我省在行政立法方面,制定出台了多部涉及民生方面的立法项目,比如《云南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云南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云南省电梯安全管理规定》《云南省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规定》等,有效保护了公民和法人及其相关组织的合法权益。在行政执法监督方面,我省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大力推进“简证便民”行动,推进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打造“办事不求人、审批不见面、最多跑一次”的政务服务新环境,让群众在行政执法中享有更多的知情权,从而监督执法部门依法履职。在行政复议方面,坚持复议为民,深化全省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畅通群众在行政复议中的救济途径。在公共法律服务方面,建立体系,制定规划,深度整合各类公共法律服务资源,为群众提供更加有效的法律服务和援助,在全社会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的良好氛围。

  “我省将法治云南建设的成效,群众满意度调查作为司法行政机关‘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的有效途径。2021年度,人民群众对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综合满意率达97.6%。”杨瑞碧表示,全力推进法治云南建设,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更是司法行政的职责所在,我省将以良法促发展保善治,为人民安居乐业护航,让人民共享法治荣光。

  护航发展 优化法治营商环境

  在优化营商环境,推动云南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中,省司法厅还将推出哪些针对性措施?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近年来,省司法厅加强统筹协调,充分发挥职能职责,着力强化法治保障,优化法律服务,为全省高质量发展注入了司法‘新动能’。”杨瑞碧表示,一是统筹推进法治建设,强化法治保障。省司法厅牵头编制了《法治云南建设规划(2021-2025年)》《云南省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云南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推动构建完善的法治保障机制,增强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的新动能。二是加强行政立法,强化平等保护、促进高质量发展的立法理念。推动制定了《云南省中小企业促进条例》,正在加快制定《云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做好相关法规规章的立改废释工作。三是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持续推进“减证便民”行动,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切实为企业提供便利。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强化涉企执法监督。去年组织开展了“落实简政放权,推进减证便民”和“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民营企业发展”两次专项督察,推动优化涉企政务服务和法律帮扶。四是优化法律服务,零距离为企业解决法律难题。开通涉企“绿色通道”,实现公证执业区域全省一体化,全面推行办理公证“最多跑一次”。建立完善“万所联万会”机制,全省368家律师事务所与552家商会(协会)建立联系合作机制,提高依法治理和依法依章办会水平。组织律师服务团,纵深开展民营企业法治体检三年专项行动。五是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深化依法治企。与省工商联联合下发《云南省法治民企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年)》,推动企业依法经营、依法治企、依法维权,服务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不断深化“法律进企业”活动。六是深化大调解格局建设,健全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着力推动中小微企业、劳动争议、消费纠纷等重点领域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建设。

  “省司法厅要为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推动云南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更有力的法治保障和更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杨瑞碧表示,我省研究出台了司法行政系统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多项措施,在强化法治引领、发挥典型引路、用好督察推动、提升立法质效、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优化政务服务、更好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提升利企便民公证服务水平等方面出实招、见实效。

  聚焦民生 法律服务惠民暖心

  “我们在老挝开办了一家企业,企业走出国门后需要很多法律保障,请问国内的律师、司法部门能给予中资企业哪些法律服务?”张女士打进电话咨询。

  云南省律师协会会长万立介绍,截至目前,云南的律师事务所在境外一共设立了14家境外分支机构,其中有3家在老挝。这些年,云南律师事务所境外分支机构办理了一系列重大的涉外案件,共涉及金额300亿元,为客户挽回经济损失50亿元。云南律师通过参与东道国的商事立法和听证,担任驻外机构包括中资银行的法律顾问,开展境外投资法律讲座等方式积极履职,在服务中国企业和机构,促进区域经贸合作方面,为中资项目境外准入、商业谈判和项目审批提供了全程法律护航,也为中资企业和中国公民顺利“走出去”提供了专业法律服务。近年来,云南律师在保障中国公民和中资机构在国外的合法权益方面先行先试,取得了一些成绩,也得到了司法部和全国律协的充分肯定。有需求的中国公民或中资企业可以通过律师协会网站、公众号等渠道对接相关的律师事务所。

  “一个星期前,我签订了一份调解协议。请问如果对方不履行调解协议,我该怎么办呢?”李女士打进热线咨询。

  省司法厅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副处长张俊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的相关规定,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后,双方当事人认为有必要的,可以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30日内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人民法院会及时对调解协议进行审查,依法确认调解协议的效力。经人民法院依法确认调解协议有效,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请问除了遗嘱公证外,还有没有更多的公证服务,可以让人对身前身后的事进行一个妥善安排?”听众李女士打进热线询问。

  “公证作为与老百姓关系最密切的法律服务之一,正在我们的生活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云南省公证协会副会长陶泓介绍,近年来我省公证机构年均办理公证事项50余万件,公证文书发往世界多个国家和地区使用。云南省公证行业在维护经济秩序、发展信用经济、推动经济转型升级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陶泓说,在日常生活中,根据实际需要和法律规定,公证部门也推出了不少让当事人得到更多法律服务的公证事项,比如医疗遗嘱公证、监护公证等。以医疗遗嘱公证为例,人们可以在意识清楚时签署一份声明文件,为未来自己在不可治愈的伤病末期或临终阶段,表达要或不要什么医疗照顾、要或不要生命支持系统、希望别人怎么对待自己、希望自己的家人和朋友知道什么、希望谁来帮助自己、希望什么样的葬礼方式等意愿。医疗遗嘱公证通常可以结合《意定监护协议》,由自己指定的意定监护人来执行。广大群众可以通过公证机构官网、一部手机办事通、12348等渠道对自己想要办理的业务进行了解,每个公证处都可以提供相关服务。

责任编辑:苏宇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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