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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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强高校纪委落实党内监督专责实效性
发布时间:2022年02月07日 16:55:49  来源: 社会主义论坛

  作者 朱河锦 云南艺术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内监督双重领导体制改革不断深化。实行“两个为主”,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垂直领导进一步强化,纪委工作的独立性极大增强;从“专门机关”到“专责机关”,纪委在党内监督中的职责使命更加突出,职责定位进一步明确。面对新时代高等教育事业发展需求,立足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不断强化高校党内监督,切实增强监督实效,为全面深化高等教育改革和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奠定基础,高校纪委责无旁贷。

  充分认识增强党内监督实效性的重要意义

  高校履行使命任务的必然要求。高校作为发展高等教育事业的专门机构,肩负着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和弘扬引领先进文化的使命。这就要求高校要争做维护公平正义、崇尚清正廉洁的典范,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形成风清气正的廉洁教育生态,是高校实现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的基底。

  高校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高校由于内设部门、院系众多,行政体系复杂、职能涉及领域较广、廉政风险较高,必然成为全面从严治党的一个重点领域。高校纪委作为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其能否有效“监督、执纪、问责”,发挥好“再监督”作用,关乎着高校党风廉政建设的效果和全面从严治党进程的推进。

  加快“双一流”大学建设的题中之义。新时代背景下建设“双一流”大学、实现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的目标,需要完善的监督机制,以促进高校治理结构的优化,推进高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助力中国特色现代大学治理结构的形成。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不断强化党内监督,增强反腐工作的预见性,有效降低廉政风险,是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加快“双一流”大学建设的题中之义。

  切实增强高校纪委落实党内监督专责实效性

  注重宣传教育,强化责任意识。所有制度设计和政策部署都要靠人来落实,如果人的思想意识缺位,实践就会落空,制度就会流于形式。高校加强党内监督,必须进一步强化纪委责任意识,认真落实监督责任,有效践行“四种形态”,不“越位”也不“缺位”,切实协助高校党委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同时还要厚植干部师生廉洁意识。加强党内监督法规制度的宣传教育,善于运用鲜活的案例开展警示教育,结合重要节点开展宣传教育,做到时时提醒、事事注意;将廉政文化纳入校园文化建设范畴,发挥廉政文化润化人心、端本正源的效用,引导广大师生党员、纪检干部和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权力观,牢记初心使命,自觉接受和参与监督。

  着力队伍建设,创建优质队伍。高校纪委要履行好党内监督专责,必须建设一支可靠、精锐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一要加强党性锻炼。坚持学习引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经常性开展理想信念教育,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引导纪检干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践行“四铁”要求,敢碰硬,能动真。二要强化业务培训。经常性开设纪检监察讲坛、定期开展专题研讨、组织交流学习,对新任纪检干部进行任职培训和业务指导等,还可以通过开展业务能力评比,促使纪检干部自我提升。

  坚持守正创新,优化工作方法。高校纪委要不断优化工作方法,精准有效运用“四种形态”,促进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协同贯通。一是以“四边”工作法推动履职尽责。高校纪委要从实际出发,坚持问题导向,加强调查研究,找准学习、调研、工作、总结之间的结合点,“形成边学习、边调研、边工作、边总结有机结合、高度融合、一体提升的正向循环”,强化政治监督,做深日常监督,推动监督下沉、监督落地、监督于问题未发之时。二是拓宽监督渠道延伸监督触角。高校纪委要加强对二级院系纪检委员的工作指导,强化纪检委员的监督责任,做好“肢端”的监督;把舆论监督、群众监督纳入监督体系,广开言路,健全检举控告保密制度、回避制度、保护制度,调动广大师生参与监督的积极性,将监督延伸到“最后一公里”。三是结合信息化校园建设引导网络监督。运用大数据技术建立网络监督平台,搜集、分析廉政舆情信息,及时发布预警预报。四是创新考核评议倒逼责任落实。把广大师生群众的力量吸纳进来,突出纪检工作考核评议中的群众参与,接受广大师生的评价,把纪委协助党委落实主体责任、督促各级“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及其他监督对象自我约束等情况纳入考核内容,倒逼责任落实,切实发挥监督治理效能。

  严格监督执纪,强化自我监督。所谓正人先正己,监督执纪者更要时刻接受监督。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对纪检监察机关强化自我监督提出了更高要求,高校纪委要带头把党章、党规、党纪挺在前面。一是进一步强化省纪委、省教育厅纪检组的领导和监督,完善上级纪委对高校纪委班子成员的经常性考察和定期考核机制。二是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健全内控机制,抓好程序正义。严格遵守《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察机关监督执法工作规定》以及《纪检监察机关案件监督管理工作规则》《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等,落实落细工作要求,发挥制度优势,确保权力受到严格约束。三是有正视问题的自觉和刀刃向内的勇气,“全面查找纪检监察岗位廉政风险点,开列廉政风险防控清单”,定期召开工作例会,通报工作进展,形成纪检干部间的互相监督。四是在不违反保密制度的前提下,逐步扩大信息公开范围和层次,自觉接受广大师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最大限度防止“灯下黑”。

  (责任编辑 沈 艳)  

2021年第9期《社会主义论坛》“专题调研

责任编辑:苏宇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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