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云南省财政厅党组
省第十一次党代会是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的关键时刻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全省各级财政部门要把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深刻领会其重大意义、精神实质、目标任务、实践要求,咬定既定目标、勇毅奋进前行,为谱写好中国梦的云南篇章作出财政更大贡献。
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上来
省第十一次党代会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总结了过去五年云南发展的成就,科学概括了过去五年云南发展的经验,客观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对未来五年云南的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作出了战略部署,绘就了未来云南发展的宏伟蓝图。这是一次高举旗帜、牢记嘱托,统一思想、凝心聚力,发扬民主、团结鼓劲,继往开来、开拓创新的大会,必将动员和鼓舞全省广大党员、干部和各族群众,以更加昂扬的精神状态、更加饱满的干劲热情、更加坚定的信心决心,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谱写好中国梦的云南篇章而不懈努力。
全省各级财政部门和党员干部要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云南财政改革发展的总遵循、总纲领、总指引,在学深悟透上下功夫,在贯彻落实上见成效。锚定目标任务,做到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不折不扣贯彻执行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牢固树立“今天再晚也是早、明天再早也是晚”的效率意识,全面提振干事创业的精气神,大力推行项目工作法、一线工作法、典型引路法,攻坚克难、奋勇争先,努力在新时代新征程上展现财政新气象新作为。
贯彻新发展理念,全力推动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确定的目标任务落地见效
着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全面构建现代化经济体系。认真落实《推进产业强省建设若干财税政策措施》,把支持发展经济的着力点放在产业培育、产业招商引资和营商环境建设上,全产业链优化升级传统产业,用心服务高质量发展,培育壮大新兴产业,强力推进数字云南建设,培育壮大市场主体。全力支持推动乡村振兴,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打开区域发展空间。加快构筑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支持布局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建设交通强省,加快形成国际大通道,实施“兴水润滇”工程,建设现代综合物流体系。大力推进改革开放,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大力营造一流营商环境,构筑对外开放新高地。大力支持推进创新型云南建设,强化财政投入的精准性和有效性,重点支持实施产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等八大工程。
着力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扎实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突出财政支出的公共性、普惠性,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完善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努力让人民群众有更可靠的社会保障。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深化“一平台三机制”,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努力让脱贫群众过上更好的日子。落实就业优先战略和积极的就业政策,努力让人民群众有更方便更充分的就业。支持加快教育强省建设,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努力让人民群众有更好的教育。支持推进健康云南建设和公共医疗卫生能力水平提升,优化布局卫生健康资源,努力让人民群众享有更高水平的卫生健康服务。
着力保障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大力推进边境民族地区治理能力现代化。聚焦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大力支持边境民族地区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高质量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支持实施中华民族视觉形象工程,少数民族优秀文化传承工程和少数民族精品工程。支持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确保平安云南、法治云南建设不断取得新进展。全力保障常态化疫情防控,全面建设人防物防技防相融合的边境立体化防控体系。
着力推进文化强省建设,积极构筑各民族群众共同的精神家园。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支持推进优秀民族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化。支持加快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重点支持实施农村基层文化惠民工程、“文化润滇”行动、“云岭文化名家工程”“云南文化精品工程”。支持加强哈尼梯田等世界文化遗产保护,推动景迈山古茶林文化景观申报世界文化遗产。支持建设长征国家文化公园(云南段),推进革命遗址遗存、文物保护利用,加强历史文化名城(镇、村)保护。支持推进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优化文化产业发展布局,发展新型文化企业、文化业态、文化消费模式。
着力支持生态文明建设,努力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力支持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全面提升“植物王国”“动物王国”“世界花园”的影响力。全面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体系,加强生物安全风险防控和治理体系建设,办好COP15第二阶段会议。坚持全面开展生态保护治理修复,山水林田湖草沙冰一体化保护,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支持全面深化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强六大水系保护修复,持续整治生态环境问题。支持全面推进绿色低碳发展,落实国家《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建立健全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支持全面完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加快智慧环保建设,提升生态环境治理现代化水平。
加强财政治理,持续提升财政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的能力水平
坚持和加强党对财政工作的全面领导。坚定不移把习近平总书记对经济工作特别是财政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财政工作的“纲”和“魂”,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始终坚持“财随政走”“政令财行”,为建设高质量可持续云南财政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提升财政部门履职尽责的专业能力。始终聚焦中心、服务大局,全力保障中央和省各项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推进财政法规制度“立改废”工作,深化财政领域“放管服”改革,厘清公共财政运行边界,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强化预算法定,坚持在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框架下谋划推动财政工作,科学、合理、公平配置财力资源。强化税收法定,依法征管、依法减免,营造公平竞争的税收环境。
提高法治财政建设的质量水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法治思维,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理财,严格执行财经法律法规,持续打造“阳光财政”。加强财会监督,促进财会监督与党内监督、纪检监察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统计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协同发力。
提高统筹发展和安全的能力水平。坚持从国家总体安全和财政可持续发展出发,加强财政运行风险防控,增强财政可持续性。做好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化解工作,健全地方政府依法适度举债机制,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抓实隐性债务化解工作。
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财政干部队伍。大力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大力推动形成以绝对忠诚理财、以绝对担当施财、以绝对干净用财的良好政治生态,为安全、规范、高质量履行财政职责使命、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提供坚强队伍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