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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推进云南散居地区全面深入持久 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
发布时间:2021年11月16日 18:22:16  来源: 学习强国•云南学习平台

  作者:拉玛·兴高 云南省委统战部副部长、省民族宗教委党组书记、主任

  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是培根铸魂、凝心聚力的政治工程,是推进新时代民族工作的重要抓手和统揽性举措;获得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单位)创建荣誉数量是支撑云南建设成为我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的“四梁八柱”,需要各地区各部门予以重视和大力支持。当前,云南省有9个州市获国家民委命名“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市”,80个县及单位获评“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和教育基地”,涌现出一批富有新时代气息、体现地域特征、具有行业特点的多样化示范创建类型。目前这些示范创建典型多在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如何顺应大流动、大融居格局,推动创建工作从以民族地区为主,转向民族地区与散居地区并重,在散居地区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构建全省全域化创建工作格局任务紧迫、责任重大、意义深远。

  一、高瞻远瞩,把握总“纲”,全域化部署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是推动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大思想武器,是做好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根本遵循。开展创建工作,一是强化战略思维。把完整准确全面学习贯彻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充分理解和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的战略意义和实践意义,坚持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纲”,所有工作要向此聚焦的核心要义,站在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战略高度,统筹“两个大局”,强化工作责任和政治担当,使创建工作思路、理念格局紧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一“纲”展开,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切实增强推进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二是完善保障体系。树立“在云南不谋民族工作不足以谋全局”理念,推动各级党委、政府以“国之大者”担负起主体责任,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列入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内容,纳入巡视巡查重点事项,纳入财政预算,完善政策措施,健全体制机制,加强工作部署,系统推动创建。三是融入发展格局。围绕中办发〔2018〕65号、民办发〔2020〕4号、云办发〔2019〕31号等相关创建工作政策文件精神,紧扣把云南建设成为我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的总目标,主动融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制定各地区《云南省建设我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规划(2021—2025年)》具体举措,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指导思想、主要任务、评价标准贯穿于创建工作始终,把准创建脉络、深化创建内涵、丰富创建载体、提升创建水平,推动创建成为坚定不移地践行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道路,转化为贯彻落实民族政策法规、推进区域协同发展、加强改善民生保障、维护各族群众合法权益、促进民族关系和谐的“润滑剂”、“催化剂”、“粘合剂”,让民族团结之花常开长盛。

  二、把准方向,凝聚共识,以实在措施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全党全社会的一件大事。开展创建工作,一是凝聚一致共识。教育引导各地区各部门深刻认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国家统一之基、民族团结之本、精神力量之魂的内涵,准确理解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对于促进全社会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大意义,发扬“民族团结誓词碑精神”、新时代“西畴精神”、“老山精神”,用共同理想信念凝心铸魂,统一思想,把准方向,压实责任,转变创建工作由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独放异彩”向汉族和散居地方“同放光芒”的创建大格局。二是把握“四个关系”。把创建工作自觉置于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大局,正确把握共同性和差异性、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和各民族意识、中华文化和各民族文化、物质和精神的辩证关系,准确把握增进共同性、尊重和包容差异性的民族工作重要原则,按照增进共同性的方向改进民族工作,把创建工作的着眼点和落脚点放在是否有利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上来,所有工作向此聚焦,所有资源向此汇聚,引导各族群众牢固树立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的共同体理念,形成将自己的命运同国家的命运、中华民族的命运紧紧联系在一起的思想自觉、行动自觉。三是注重思想引领。始终铭记“人心是最大的政治”,把凝聚人心、团结多数作为创建工作的立脚点,把在各民族中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战略性、根本性任务来抓,大力实施中华文化视觉形象工程,在主要街道、景区、公园、交通要道、学校、创建示范点等场所,设置各民族共有共享的中华文化形象和符号;充分运用“互联网+”、视频广告栏、传统节日、民族节日等平台,融汇多方面元素,打造政治性强、内涵丰富、意蕴厚重、接受度高的中华文化视觉形象矩阵;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纳入干部教育、党员教育,国民教育体系,推进社会宣传教育常态化,深化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宗教观宣传教育;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加强现代文明教育,保护好各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弘扬和展示优秀灿烂的中华文化、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增强各族群众的高度认同,坚决抵制渗透、颠覆、破坏活动,使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的思想长城牢不可破,不断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

  三、聚焦主业,精准创建,打造一批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样板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加强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是一个长期的过程,要遵循规律,既坚持实事求是、守正创新,解决好“等不得”的问题;要坚持慎重稳进、绵绵用力,处理好“急不得”的事情。开展创建工作,一是聚焦“关键词语”。准确把握现阶段党的民族工作历史方位,深刻理解赋予所有改革发展以彰显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意义,将民族团结与各领域的工作结合起来,聚焦“关键词语”谋篇布局,推进创建工作重在平时、重在基层、重在交心。主要体现为:聚焦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共同培育共有精神家园;聚焦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顺应各民族大流动、大融居发展趋势,统筹好城乡建设布局规划和公共服务资源配置,完善政策举措,建设各民族共居共融新家园;聚焦全面现代化共同奋斗目标,围绕省委确定的发展战略定位,深化东西部协作和定点帮扶,推动高质量发展,促进各族群众共同富裕;聚焦民族事务治理法治化,推动民族事务治理融入“大维稳”格局,提高防范化解风险隐患能力,坚决守住维稳工作底线。二是突出创建优势。深知云南散居地区具有各民族“大杂居、小聚居、交错居住”分布特点,是多民族共居共荣、多文化交融互鉴之地。围绕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深入挖掘、整理、研究当地历史文化脉络、爱国基因资源、民族关系状况、经济社会发展、城镇化建设等线索,把各民族你中有我、我中有你、血脉相连、不可分割的交往交流交融事实述说透彻;打造一批以博物馆红色旅游为主题的弘扬中华民族历史文化及爱国主义路线、以脱贫搬迁安置促各民族安居交融的城镇化建设路线、以产业融合壮大集体经济为主题的乡村振兴路线、以融荣城市贴心服务为主题的城市民族路线、以守护平安公平正义为主题的政法工作路线、以镇守边关家国至上为主题的军(警)营路线等,使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样板形成以点串线、以线连片、以片带面的工作格局。三是拓展创建内涵。找准创建工作结合点和突破口,聚焦不同行业领域主业主责,做到精准创建,各有侧重,示范引路。党政机关在履行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执行党的民族政策法规方面作表率;企业在广泛吸纳各民族员工就业,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方面作表率;社区在构建嵌入式的社区环境,保障各族群众安居乐业方面作表率;乡镇在巩固脱贫攻坚成效,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融入乡村振兴战略方面作表率;学校在落实民族团结进步教育课程,推动师生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入脑入心方面作表率;军(警)营在推进强边固防、拥军优属、军民融合、平安建设等方面作表率;宗教活动场所在开展“五进”活动,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上作表率。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基地在加强中华民族共同体重大基础性问题研究,转化运用研究成果上作表率。要巩固“七进”创建主阵地,拓展延伸创建进景区、窗口单位、新经济组织、千家万户等领域,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夯实基础、凝心铸魂、注入活力。

  四、把握特点,讲究方法,不断夯实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基础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着力深化内涵、丰富形式、创新方法。开展创建工作,一是构建话语体系。顺应新时代民族工作形势任务,聚焦“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总目标,构建政治特色鲜明、契合地方特点、讴歌发展成就、感恩伟大祖国、社会面传播广、群众参与度强的创建话语体系,在创建汇报材料、典型经验材料、主题宣传稿件、创建纪实片和图片、解说词中,互检互比互学,借鉴吸纳学习,提炼经验做法,将创建工作做法及成效,成为展现各族群众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的生动实践。二是培养“三支队伍”。注重培养基层民族理论政策宣讲员、创建工作解说员、专家智库员“三支队伍”,准确把握创建工作核心要义、深刻内涵和逻辑关系,注重智库成果转化,提高工作专业水平,多维度多角度多层次地展现各族群众在中华民族大家庭中相知相惜、守望相助、亲如一家的具体实践,促进各民族在理想、信念、情感、文化上的团结统一。三是加强工作合力。把创建成效作为推进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题中要义,制定修订有关实施方案、工作计划、督查考评、机制保障、测评指标等较为完备的创建体系,开展定期检查、评估、考核、通报,实施省、州、县“三级”创建命名体系和退出工作机制,推动资源整合有力、具体操作性强。发挥宣传、统战、民宗三家牵头部门合力优势,发挥好各级党委统一战线工作(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的作用,压实地方党委政府主体责任,形成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依法管理、统战部门牵头协调、民族工作部门履职尽责、各部门通力合作、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创建工作领导格局,推动创建保障有力、运转高效、提质提效。四是注重协同推进。坚持党建引领,推动“创民”与创文、创卫、创平安深度融合,着力解决各族群众反映的困难问题,防范化解涉民族宗教因素矛盾纠纷问题,加强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建设,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促进全面建设现代化共同发展,让各族群众在学习、工作、生活、血液中熔铸民族团结进步的意义和内涵,织密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组织纽带、思想纽带、信念纽带、精神纽带、文化纽带、物质纽带、社会纽带,推进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为把云南建设成为我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责任编辑:苏宇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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