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吴睿鸫
日前,网络上关于“家庭应急物资储备建议清单”的讨论引发关注,这源于商务部近日印发的《关于做好今冬明春蔬菜等生活必需品市场保供稳价工作的通知》,其中提到,“鼓励家庭根据需要储存一定数量的生活必需品,满足日常生活和突发情况的需要”。
由于个别自媒体把商务部的这项公共政策进行断章取义的传播,引发了网友们的各种猜测,甚至不安与恐慌。其实,家庭储备应急物资是常规性动作,完全没必要对此大惊小怪。
早在2020年10月,国家发改委等14部门联合印发的《近期扩内需促消费的工作方案》中便提出,在秋冬季推出全国家庭应急物资储备建议清单。去年11月,应急管理部发布了全国基础版家庭应急物资储备建议清单,清单包括饮用水、外用药品、多功能小刀、收音机等11项物品,同时鼓励各地因地制宜加速制定扩充版清单,让群众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家庭应急储备物资。
俗话说,宁可备而不用,不可用而无备。随着近年来台风、洪水、泥石流、地震等极端自然灾害的频频出现,尤其自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一些城区或农村被临时封控,造成生活和交通不便,增加些家庭应急物品储备非常必要,也符合国际通用做法。
要让家庭应急物资储备机制走稳走好,并缓解公众焦虑,有关部门应加强宣传力度,做好政策解读及引导,让公众提高储备意识,同时知道储存商品的科学方法,包括储存数目、商品质量以及如何定期轮换等,从而让更多家庭筑牢防灾安全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