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马喜梅 省委党校(云南行政学院)民族和文化教研部
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国家统一之基、民族团结之本、精神力量之魂。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反复强调要切实“打牢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思想基础”“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习近平总书记对党的民族理论与时俱进的创新发展,是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中国化的最新成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须从六个方面深入实践。
坚持党的领导
夯实政治基础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最大的优势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当前,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机遇与挑战,我们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高度认同,政治上坚决维护,组织上自觉服从。作为民族地区的领导干部,还要做到明辨大是大非的立场特别坚定,维护民族团结的行动特别坚决,热爱各族人民的感情特别真诚,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打下坚实的政治基础。
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夯实制度基础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面对新世情新问题,我们要坚持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不动摇,同时积极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同时,要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着力解决同一区域内各族群众同步发展问题,实现真正意义上的民族平等。
聚焦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
夯实物质基础
要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效,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十四五”时期是非常关键的时期,我们要聚焦脱贫地区、欠发达地区的产业短板、基础设施短板等问题,继续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为乡村振兴打下坚实基础。
要聚焦高质量发展,积极融入国家发展大局。“十四五”时期,要始终坚定不移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发展的根本目标,聚焦优势特色产业,不断做大经济总量、做优经济质量,真正实现从封闭末端到开放前沿的转变。
聚焦民族团结进步教育
夯实文化基础
要加强民族团结进步“五观”教育。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在各族群众中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牢固树立正确的祖国观、民族观、文化观、历史观,对构筑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至关重要。”广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五观”教育,是不断深化和增进我国各民族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认同的必由之路。
要大力推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通识教育。国家通用语言文字通识教育是加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必要和关键。
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
夯实社会基础
要支持少数民族跨区域流动,做好“接纳”工作。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高度重视城市民族工作尤其是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进一步完善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跨区域联动协作平台和工作运行机制建设,推动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跨区域联动协作,推动形成开放、包容、和谐、共生的城市民族关系。
要推动建立相互嵌入式的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做好“融入”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指出:“城市民族工作要把着力点放在社区”。要做好社区工作,需要着力为各族人民群众营造共居、共学、共事、共乐的社区环境,使各族人民群众能各美其美、美人之美、美美与共,共同建设美好家园。
聚焦民族工作法治化
夯实法治基础
要树立法治思维。要将法治理念、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贯穿于民族事务治理的各个环节,要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想问题、作决策,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从严管党治党,才能保障各民族人民群众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共同繁荣发展。
要树立底线思维。要始终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牢记法律红线不可逾越,每一个共产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都要牢固树立党章意识,在任何情况下都要做到政治信仰不变、政治立场不移、政治方向不偏。
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要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总要求,就是要坚定不移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把发展作为解决民族问题的总钥匙,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不断增强各民族的“五个认同”。进一步打牢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政治、制度、经济、文化、社会、法治等各项基础,夯实国家统一之基、巩固民族团结之本、铸就精神力量之魂,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不懈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