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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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发布时间:2021年07月02日 09:55:07  来源: 社会主义论坛

  作者 马志翔 云南省弥渡县驻村扶贫工作队副总队长

  中共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委党校副校长

  贫困是人类面临的共同挑战,解决贫困问题是人类社会共同的期盼。脱贫攻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十三五”时期,中国脱贫攻坚成果举世瞩目,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取得决定性成就。在脱贫攻坚战即将圆满收官之际,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指出,要“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为贯彻落实好这一指示精神,当务之急是做好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制度衔接。

  脱贫攻坚为乡村振兴

  奠定坚实经济社会发展基础

  中国共产党从成立以来,就将消灭贫困、实现共同富裕,作为自己基本的政治纲领。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始终将扶贫作为重要的中心工作,全面打响脱贫攻坚战。八年来,脱贫攻坚不但让现行标准下一亿左右的贫困人口摆脱绝对贫困,而且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集中体现。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脱贫攻坚过程中形成的农村贫困治理体系,对于乡村振兴具有重要的指导和借鉴意义。第一,脱贫攻坚在经济建设上奠定的基础。2013年以来,国家投入大量资金,定向支持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使得农村再次成为推动国家经济发展重要“引擎”。在严格的制度保障之下,这些资金真正应用于偏远落后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发展。第二,脱贫攻坚在政治建设上奠定的基础。通过制度化的政策体系、责任体系及成效体系,落实“五级书记抓扶贫”机制,每年直接动员100多万第一书记、驻村扶贫工作队员,间接动员从中央到地方的所有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实现全国14个集中连片特困区、832个贫困县、所有贫困人口帮扶全覆盖。第三,脱贫攻坚在文化建设上奠定的基础。通过教育扶贫、文化扶贫及扶贫扶志等方式,用实际行动践行了人类的普世价值观,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文化自信。中国方案、中国模式成为世界上其他发展中国家实现自身现代化的成功示范。第四,脱贫攻坚在社会建设上奠定的基础。通过脱贫攻坚,所有贫困村实现通电、通水、通路、通网络、通信号,所有符合条件的贫困户实现帮扶政策全覆盖,最穷的地区和最穷的人受到最多的关注和保障。从根本上拓展了农村发展的空间,巩固了农民作为执政基础的地位,强化了农业在国家安全保障中的作用。第五,脱贫攻坚在生态文明建设上奠定的基础。通过易地搬迁、危房改造、厕所革命、“两污”治理及爱国卫生运动等政策安排,推动绿色发展理念在贫困地区落地生根,现代农业和第三产业日益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人们期盼千百年的美丽乡村画卷正在徐徐展开。第六,脱贫攻坚在社会治理上奠定的基础。社会治理是乡村政治发展的重要方面,是推动和维护农村社会发展稳定的重要保障。在坚持行政村村民自治基本原则不动摇的基础上,下沉治理重心,激发群众内生动力,构建多元治理格局,提升贫困治理能力,进一步推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推动脱贫攻坚责任体系

  与乡村振兴责任体系的有效衔接

  乡村振兴战略是新时代做好“三农”工作的总抓手。为了确保乡村振兴“三步走”战略的实现,需要学习借鉴脱贫攻坚工作经验,构建责任清晰、各负其责、合力攻坚的责任体系。第一,明确省级党委和政府对本地区乡村振兴工作负总责,并确保责任制层层落实。第二,明确州(市)级党委和政府负责协调域内跨县乡村振兴项目,对项目实施、资金使用和管理、目标任务完成等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和监督。第三,明确县(市)级党委和政府承担乡村振兴主体责任,优化配置各类资源要素,组织落实各项政策措施,县(市)级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第四,继续实行东西部扶贫协作和对口支援制度、定点帮扶制度、“挂包帮”“转走访”制度、社会扶贫制度、驻村工作队制度,动员各方力量支持和参与乡村振兴。第五,把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摆在优先位置,坚持“书记抓抓书记”制度,让乡村振兴成为全党全社会的共同行动。县委书记要当好乡村振兴“一线总指挥”,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乡镇党委书记发挥好关键作用,集中精力抓重点工作、重点任务落实;村党组织书记立足本村实际,积极主动开展工作,推动各项措施落地。各级党政“一把手”亲自把脉督办、条块合理作战,推动乡村振兴成为全社会的共同行动。各级要建立“五大振兴”工作专班,加强工作力量,聚焦重点工作,扎实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推动脱贫攻坚政策体系

  与乡村振兴政策体系的有效衔接

  乡村振兴工作千头万绪,必须突出重点,抓住关键,推动和促进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从实施路径看,乡村振兴包括乡村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等内容,脱贫攻坚包括产业扶贫、人才帮扶、文化扶贫、生态扶贫、党建扶贫等方面,需要打通二者之间的衔接渠道,实现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政策体系相互交融促进。第一,强化政策的生成机制。结合乡村振兴总体目标,加强顶层设计,加快形成一套具有指导性和操作性的政策体系;及时回应社会各界关切,灵活调整政策实施路径,给予基层更多的自主权。第二,强化政策解读机制。提高教育培训水平,加强对乡村振兴政策的系统学习和解读,及时准确掌握政策措施的出台背景、工作目标和重点内容,必要时聘请专家学者进行深度解读。把乡村振兴政策培训纳入各级党政干部培训计划,各级党校、行政学院要把乡村振兴政策作为培训的必修内容,切实提高党政干部以及村组干部的政策理论水平。第三,强化政策宣传机制。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政府网站、新媒体,开辟“乡村振兴政策专栏”,鼓励各地推出“乡村振兴微信公众号”,利用移动终端及时发布相关政策信息。通过驻村工作队及乡村干部宣讲政策内容,将乡村振兴政策送到农民家中、送到田间地头。以村委会为中心,开设宣传栏、公示栏,绘制宣传标语,扩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第四,强化基层指导机制。推动农村基层社会治理重心下移,针对不同阶段的中心工作,定期对基层工作人员进行有力指导。认真梳理归纳政策执行工作中遇到的各类典型问题,编写简单明了的问题解答手册,并派出业务指导组深入基层开展现场指导,不断提高政策执行的质量和水平。第五,强化问题整改机制。采取定期检查与专项督查相结合的方式,坚持问题导向,做到原因必查清、整改必到位、责任必追究,确保问题解决到位、工作推进到位。定期开展“回头看”“再督查”,建立问题整改长效机制。

  推动脱贫攻坚成效评估体系

  与乡村振兴成效评估体系的有效衔接

  坚持客观公正、群众认可的原则,针对不同阶段的主要目标任务设置考核评估指标,规范考核方式和程序,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第一,学习借鉴脱贫攻坚工作经验,建立独立、公正、规范的乡村振兴第三方监测评估机制,确保第三方监测评估全覆盖,对乡村振兴政策宣传、执行、实施效果进行评估,列出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方案。第二,在脱贫攻坚大数据平台的基础上,继续建设和完善农村大数据平台,推进“数字乡村”建设。通过“静态数据展示、动态数据管理、监督比对审查”三位一体方式,展现乡村振兴全过程,确保工作务实、过程扎实、结果真实。强化数据监测评估结果运用,作为乡村振兴成效评估考核的重要依据,对评估中总结出的典型经验予以推广。第三,遵循分级负责、经济适用、统一高效原则,建设数据集中、服务下延、信息共享、动态管理的乡村振兴大数据管理平台。整合农业、水利、民政、财政、教育、交通、商务等相关部门数据信息,为实现科学决策、规范管理、精准落实提供数据支撑和技术保障。

  (责任编辑 李建宏 实习生 李 可)  

  2021年第2期《社会主义论坛》“学习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

责任编辑:苏宇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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