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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耕者有其田:“慎重稳进”的云南土地改革
发布时间:2021年06月21日 18:11:00  来源: 云南理论网

1952年8月10日,中共中央给西南局并云南省委的批复

  慎重稳进,有计划分期分批进行土地改革

  中共云南省委明确了云南实施土地改革的政策:必须坚决消灭封建剥削制度,有区别对待地主,保存富农经济,坚决保护工商业,照顾小土地出租者;坚决满足贫雇农的要求;组成依靠贫雇农、团结中农的广大农民队伍;慎重地划分农村阶级成分,团结农村中百分之九十以上的人口。对于少数民族地区实施土地改革的问题,省委指出,在内地民族地区,只要具备了土地改革的条件,只要各族农民有热烈的土地改革要求,应该坚决领导各族人民实行土地改革;对于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则不在实施土地改革的计划范围内,需要待各方面条件成熟后再决定如何实施。为避免实行土地改革的地区与不实行土地改革的民族地区之间的交错地带,因土改引起边疆震动,省委决定在内地与边疆之间划出缓冲区,采取特殊的政策实行土地改革。

  中共云南省委提出了全省土地改革的工作计划:土地改革必须从云南的实际出发,坚持“慎重稳进”的方针,按照先内地,后边疆,区别情况,分期分批,有步骤地进行内地坝区、内地民族山区、缓冲区和边疆民族地区的土地改革。省委根据减租退押运动的发展情况及集训土改干部的条件,将全省土地改革工作分4批共105个县1个市逐步展开。1951年11月1日,云南省人民政府正式颁布实行《云南省土地改革实施办法》,之后又颁布《云南省实施土地改革补充办法》,对土地改革的相关政策进行了详细规定。为加强对全省土地改革工作的领导,1951年12月底,省委成立了土地改革委员会,负责指导和处理全省土地改革各项事宜。省委先后从各地选调1.3万余名积极分子组成土改工作队,集训后分赴各地参加土改工作,以保证土改的顺利进行。

  从试点地区向民族杂居区稳步推进

  1951年9月,在经过减租退押运动,群众有了一定发动和组织的昆明、呈贡、晋宁、宜良、曲靖、澄江6个县的243个乡进行土地改革试点工作。试点地区按照宣传土地改革政策、划分阶级、没收征收、评产查田、分配土地等5个步骤,有计划地推进土地改革工作。在试点过程中,各地党委坚持放手发动群众,注重检查指导,把握每个阶段的重点,保证土地改革的顺利进行。第一批土地改革试点先后完成,为全省土地改革创造了经验,训练了干部。在此基础上,1951年11月,第二批土地改革继续在38个整县和22个县的一部分地区逐步展开,涉及3314个乡的612万多人口的地区。从1951年9月开始至1952年7月,在44个整县和22个县的部分地区,共3969个乡的688万人口的地区分两批,有计划地完成了内地坝区的土地改革。

  与内地坝区相比,多民族杂居的内地山区的情况更为复杂。为此,省委选取了内地10个县的16个民族杂居乡进行调查研究。1951年8月,中共云南省委制定《关于民族杂居地区实施土地改革的若干规定(草案)》,对多民族杂居的内地山区土地改革的条件、政策措施等作出了具体规定。1952年3月,云南省委作出《云南省委关于内地民族杂居区土地改革问题向中共中央及西南局的报告》,提出了在少数民族杂居区进行土地改革的若干较为宽松的具体政策,规定没收少数民族地主土地等生产资料时,必须取得该民族农民的一致同意;对少数富农和小土地出租者出租的土地,原则上保留不动;祭祀用的族田、社田,在本民族同意下,酌予保留等。1952年7月,多民族杂居区的土改,在各地试点取得经验后,9月下旬全面铺开。各地注重民族团结,尊重民族风俗习惯,慎重稳进地推进土地改革。从1952年7月至12月,第三批土地改革在全省25个整县和25个县的一部分地区及第二批土地改革留下的11个县,共3816个乡的488万人口的内地民族杂居区圆满完成。

云南省分批完成土地改革地区表

全省第二批土地改革结束情况表

  缓冲区土改的成功探索

  1951年8月,中共云南省委从云南实际出发,创造性地提出:各地可考虑在改革与不改革的交错地区划出一个缓冲地带,尽量采取温和、以说理说法的方式进行土地改革。10月,中央和西南局批准了云南建立土改缓冲区的意见。1952年5月,中共云南省委召开全省地委书记会议,制定了《关于边疆缓冲地区土地改革问题的决议(草案)》等政策。 6月26日,云南省委向中央及西南局呈报了《关于山区及缓冲区土改问题的报告》,提出:“国境线上二十六个县根本不考虑土改,其余接近国境线而又处于内地的十六个县市划为缓冲区,在这十六个县市部分实行土改,即是接近外地的地区不土改,接近内地的地区用缓冲区政策,比土改地区还要温和一些。”中央和西南局分别批复同意了云南省委的报告。

  为了搞好缓冲区的土地改革,根据中央“慎重稳进”的方针,各地坚持从民族地区的实际和群众的现实觉悟出发,充分发动群众,在试点取得经验后,有序推进。党的一系列政策和举措符合缓冲区的实际,得到了广大群众和民族上层人士的支持,使这些地区的土改工作得以顺利进行。至1956年底,随着梁河县、潞西县缓冲区土地改革的结束,历时4年的全省缓冲区土地改革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据1954年召开的云南省第一次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报告显示:“自1951年9月开始,至1953年12月止,除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外,全省104个县,9286个乡,14779804人口的地区,胜利完成了土地制度的改革,彻底推翻了封建地主阶级的政治和经济统治,满足了广大农民的要求,实现了‘让耕者有其田’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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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苏宇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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