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杨泠泠 云南省社会科学院研究员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强调“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对深入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完善生态文明领域统筹协调机制、构建生态文明体系等作出决策部署,提出了新目标新任务,为共筑美丽中国注入强大动力,为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供了方向指引和行动指南。我们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坚决落实好这一战略部署,紧密结合习近平总书记对云南“争当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的定位要求,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谱写云南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新篇章。
坚持生态文明,建设美丽云南
生态兴则文明兴。生态文明建设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污染治理力度不断加强,生态环境明显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态意识和生态环境获得感、幸福感不断增强。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已加快形成,主体功能区制度逐步健全。全面节约资源有效推进,能源资源消耗强度大幅下降,重大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进展顺利,生态环境治理明显加强。实践证明,只有坚持生态优先的绿色发展理念才能正确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只有加强生态环境治理,才能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只有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才能推动高质量发展。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要求:生态文明建设实现新进步,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得到优化,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成效显著,能源资源配置更加合理、利用效率大幅提高,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生态安全屏障更加牢固,城乡人居环境明显改善,这一系列目标要求将为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奠定强大基础。
云南从新的省情出发,创新发展思路、完善发展路径,通过持续实施一批强基础、惠民生、利长远的重大项目工程,破解跨越式发展瓶颈,在生态文明建设方面取得了新的突破。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深入实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九大高原湖泊保护治理行动,积极开展绿色经济试验示范和绿色创建、城乡人居环境提升行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打造生态宜居旅游小镇、建设生态文明城市等举措,奋力打好绿色能源、绿色食品、健康生活目的地“三张牌”,建设云南乡村振兴战略试验示范区,坚决守好西南生态安全屏障,高质量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建设。
云南省委、省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加快推进县城改造提升,促进全省新型城镇化和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助力云南省争当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建设中国最美丽省份。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新发展理念,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以人民为中心,聚焦“干净、宜居、特色”三大要素,建设具有云南特色的现代化“美丽县城”。于2019年2月全面启动“美丽县城”建设工作,出台《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美丽县城”建设的指导意见》,制定了目标要求、建设指标、具体内容。2020年2月,通过严格评选,发布《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命名云南省美丽县城的通知》,决定命名安宁市、香格里拉市、腾冲市、巍山县、剑川县、西盟县、昌宁县等20个县(市)为云南省首批“美丽县城”。
坚持绿色发展,发挥云南动力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指导思想和必须遵循的原则:坚定不移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全会强调,到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远景目标要求要广泛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美丽中国建设目标基本实现。生态文明建设实现新进步是“十四五”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之一,生态发展则是重点工作任务。
突出绿色优势,践行新发展理念。云南具有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我国生物多样性最为丰富的省份。云南要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充分保护生态环境,改善生态环境,发挥生态优势,走绿色发展之路,保护自然环境和地球生物,合理利用自然资源,改善人类社会环境的生存状态,发展“绿色经济”和“环保经济”,保护和发展生态平衡,协调人类与自然环境的关系及共同发展。要科学规划生产空间、生活空间、生态空间,扎实推进发展绿色生态,成为人民生活质量的增长点。要大力弘扬绿色文化,绿色文化是绿色发展的灵魂,让绿色价值观深入人心。要提高经济绿色化程度,加快发展绿色产业,成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增长点。要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构建科学合理的生态安全格局、自然合理格局、农业发展格局、科学合理的城市化格局体系。要推动建立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体系,推动低碳循环发展,建立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全面节约,高效利用资源,树立节约集约循环利用的资源观。要加快推进绿色生产方式,构建科技创新产业结构和生产方式,提高经济绿色化程度,发展绿色产业,形成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新的增长点。要加快推进绿色生活方式,实现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勤俭节约化、绿色低碳化、文明健康化。要加大环境治理力度,实行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要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强化水、大气、土壤等污染防治。
共建共享生态文明建设经验。《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COP15)将于2021年5月在昆明召开,中国将同各方共商全球生物多样性治理新战略。近年来,云南通过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探索和实践,立足实际采取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在保持经济高速增长的同时,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1958年至今,云南省已相继建立了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等11种类型的自然保护地(保护区共计166处,总面积达286.74公顷,占全省国土面积7.3%),并先后列入《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名录》。此外,全省共有生态公益林12.70万平方公里,占国土面积32.2%。全省90%以上典型生态系统和85%以上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得到有效保护。至2019年全省森林覆盖率增长到62.4%,全省湿地面积达61.44万公顷,全省湿地保护率达53.0%,增长16.9%。全省共治理372条小河流,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423.07平方公里。云南坚持绿色发展的行动走在了全国前列,得到国际认可。一是健全生物多样性保护制度。颁布实施了全国第一部生物多样性保护法规《云南省生物多样性保护条例》。二是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研究。建立了遗传资源与进化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林草局亚洲象研究中心、云南滇金丝猴研究中心、云南植物标本数据库等一批国家级和省部级科研机构。三是不断完善自然保护地系统,建立了自然保护网络监控。四是加强生物资源合理利用和生物多样性减贫示范。发展壮大云茶、云药、云花、云果等优势产业。五是严格生物多样性监督执法。中央和省级环保督察,持续开展“绿盾”“候鸟行动”“天网行动”“绿剑行动“天保行动”“猎鹰行动等专项行动。六是推进生物多样性国际交流合作。建立多个国家和区域政府对话交流机制。七是加大宣传力度。在玉溪澄江化石地自然博物馆成立(云南)世界遗产保护联盟。云南拥有五项世界遗产,占中国世界遗产十分之一,是世界遗产大省,将致力于世界遗产的传播、保护和可持续发展。
坚持生态保护,共建和谐家园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高度评价“十三五”时期,我国全面深化改革取得重大突破,全面依法治国取得重大进展,全面从严治党取得重大成果,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快推进,中国共产党领导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优势进一步彰显;脱贫攻坚成果举世瞩目,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取得的决定性成就。云南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新发展理念,按照“保护第一、治理为要、科学规划、绿色发展”的要求,以生态文明排头兵建设为引领,实现绿色发展。立足云南省情实际,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推进小康社会建设、全面推进中国美丽省份建设,突出绿色优势,大力发展绿色能源、绿色产业、绿色经济,实行社会经济和生态环境协调发展,实现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高质量发展双赢。站在对人类文明负责的高度,积极探索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之路,共建和谐美丽家园。
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建设理念,是中国共产党人对自然发展规律、人类社会发展规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规律在理论认识上的升华和飞跃,更是对全球生态环境的变化和我国当前所面临的突出问题的积极回应。生态文明建设的推进、绿色发展理念的提出,体现了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环境问题的高度重视和深刻认识,是马克思主义发展观的继承和发展。践行绿色发展理念,是摆在中国面前的一大课题,也是世界发展的未来模式,我们必须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始终不渝走和平发展道路、奉行互利共赢的开放战略,坚持正确义利观,树立共同、综合、合作、可持续的新安全观,共谋开放创新、包容互惠的发展前景,促进和而不同,兼收并蓄的文明交流,构筑崇尚自然、绿色发展的生态体系,做世界和平的建设者、全球发展的贡献者、国际秩序的维护者。新冠肺炎疫情清楚地告诉我们,人与自然是命运共同体,我们的职责就是要积极倡导各国坚持生态文明、坚持多边主义、坚持绿色发展,秉持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努力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为推进全球环境治理贡献力量,共同守护好地球家园。
(责任编辑 苏宇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