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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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云南高质量跨越式绿色发展
发布时间:2020年03月09日 10:26:15  来源: 社会主义论坛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自觉把经济社会发展同生态文明建设统筹起来,充分发挥党的领导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能够集中力量办大事的政治优势,充分利用改革开放40多年来积累的坚实物质基础,加大力度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解决生态环境问题。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必须把生态文明建设看作事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兴衰成败的基础性工程,深刻把握全面推动绿色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云南推动绿色发展具有的优势

  绿色发展具备良好的基础。绿色发展在云南有着得天独厚的优势,丰富的自然资源和多样的生态功能为云南的绿色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构建了广阔的外部空间。云南是水资源的上游,上游水源的污染会影响到经济发达的东部地区,进而影响到整个中国经济健康发展,直接关系到生态文明建设的进程。云南在全国生态屏障的重要地位要求我们从新的角度来审视云南经济发展模式,要以生态文明建设的新起点来谋化云南未来的发展蓝图,发展绿色经济。

  绿色发展支撑体系可资利用。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科学的制度保证和强大的智力支撑,生态文明创造的生态环境又提供必不可少的生态基础。党和国家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到与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建设同等重要的位置和高度,把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建设有机统一起来,科学规划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合理布局产业结构,依靠科技创新,有选择、有重点地发展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产业、文化旅游产业或者现代服务业,发展低耗能、低污染的信息网络产业和工业设计、创新产业,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发展高附加值、低能耗、低排放产业利低碳技术。

  消化过剩产能有突破性进展。改造提升传统产业,促进结构优化调整,加快培育八大重点产业,大力发展节能环保产业、清洁能源产业,鼓励开发绿色产品,提高经济绿色化程度;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促进工业、农业和服务业循环发展。云南把推进绿色协调发展作“十三五”时期重要任务,大力推进节能降耗,不断提升资源利用水平,加快化解过剩产能。云南“十三五”工业绿色发展目标,是初步建立全省绿色制造体系,全部工业企业实现“三废”达标排放,规模以上工业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降低16%,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低到65立方米以下,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56%,规模以上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90%以上。这些为绿色制造纵深推进提供了重要保障。2017年,云南省出台《云南省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实施办法》。云南坚持绿色发展,努力构建生物多样性宝库和西南生态安全屏障,率先在全国提出了建设具有科学性、创新性的国家公园发展战略构想,积极探索行之有效的新型生态保护模式。

  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基本形成。生态文明是工业文明后的人类文明的新形式,要求生产生活方式随之相应转变。我国秉持绿色发展理念,积极发展绿色、低碳、循环的经济,树立和实施有利于生态保护的经济发展机制,不断推动科学技术生产力以及整个国家经济体系与生态保护环境和谐融为一体,中国正走在经济发展、环境优美、人民幸福的健康道路上。

  云南推动绿色发展的机遇

  党的十八大以来,生态文明建设提升至国家战略高度,成为全民共识。云南深入实施“生态立省、环境优先”战略,在“繁荣生态文化,促进生态文明建设”上努力争当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努力把云南建设成为中国最美丽省份。

  国家绿色发展思路明确。国家通过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科学开发保护国土空间,为绿色发展提供重要保障。生态红线是限制过度开发利用的“高压线”、维护生态平衡的“安全线”,守住生态环境安全的底线,就能不断推动生产空间、生活空间、生态空间的科学布局、均衡发展,形成绿色空间格局。国家通过完善环境标准体系、实施负面清单制度,鼓励强化地方环境标准,为企业技术创新、转型升级提供引导目标,通过控制总量和控制单位生产总值能耗、水耗、建设用地强度,强化总量控制、指标管理、定额管理及环保标识认证等措施,抬高准入门槛,营造绿色产业格局。国家明确严格环境执法和监管是推进绿色发展的重点。推进环境质量改善,必须对环境损害行为“零容忍”。建立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的企业排放许可证制度,建立健全用能权、用水权、排污权、碳排放权初始分配制度和交易市场,健全环境保护的市场体系。将环境违法与市场准入、财政补贴、信贷支持、土地使用、税收优惠等挂钩,提高违法成本,让守法者得实惠、违法者付代价。培育生态文化,开展绿色行动,倡导全民参与,不断提高群众环境意识。引导群众生活方式转变,推进绿色消费革命。健全环境信息公开制度,建立健全环境保护网络举报平台和制度,促进群众监督企业的环境行为,让每个人成为保护环境、绿色发展的参与者、建设者和监督者。政府是推动绿色发展的责任主体,对领导干部严格责任追究、实行终身问责,逐步建立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度,建立党政领导成员生态文明建设“一岗双责”制度。对各级党委、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开展环保督察,从体制机制上解决一些地方政府重发展、轻环保和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问题。落实企业、政府和社会共担绿色发展的责任和义务。对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企业,探索建立赔偿制度。对在生态环境保护中失职、渎职的党政领导和工作人员,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

  绿色发展理念深入人心。生态文明建设不仅包括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也包括在全社会大力普及和提升生态文明观念,发展生态文化,培育生态道德。绿色发展理念要求把生态建设融入社会的各个领域,渗透到经济、社会、教育活动之中,引导群众自觉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树立全新的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生态观;把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落实到每个人、每个家庭和人们的日常生活中。我国人口多、人均资源少、环境形势严峻,必须认识到,破坏环境就是破坏生产力,保护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当前,全社会已经形成了解国情、珍爱环境、保护生态、崇尚自然、节约资源、造福后代的共识,生态文明观念正在成为中国人共同的价值观念和自觉行动。

  绿色发展成为全省人民的共识。中共云南省委、省政府深刻认识云南在国家生态建设中的地位,加强生态保护和生态文化建设,争当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努力把云南建设成为中国最美丽省份。2016年9月,省委审议通过《云南省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规划(2016-2020年)》,把“加快产业绿色转型发展”作为主要任务之一,提出要贯彻落实“中国制造2025”云南行动计划,加快构建科技含量高、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的产业结构,积极构建循环型产业体系,推动生产方式绿色化、生产过程清洁化,大幅提高经济绿色化程度,不断提高发展的质量和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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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苏宇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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