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吴绍斌 云南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二级巡视员
为深入学习、宣传和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科学精神,倡导创新文化,构筑诚实守信的哲学社会科学工作环境,在我省哲学社会科学科研、科普、学会管理、创新团队管理等工作中,必须坚持诚实守信原则,着力打造共建、共享、共治的哲学社会科学诚信建设新格局,营造诚实守信、追求真理、崇尚创新、鼓励探索、勇攀高峰的良好学术氛围,为繁荣发展云南哲学社会科学、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和文化基础。
讲诚信、守信用是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内容。古人说:“君子进德修业。忠信,所以进德也;修辞立其诚,所以居业也。”诚实守信是“君子”安身立命和做学问的基础和前提。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必须大力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化,大力繁荣发展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哲学社会科学,而坚持诚实守信原则是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做人、做事、做学问的基础和前提,甚至是安身立命之本。是否讲诚信,是关系到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学风正不正、作风好不好、党性强不强的大是大非问题。从这个意义上讲,诚实守信是哲学社会科学工作的生命。
2018年初,经省委批准的省社科联系统深化改革实施方案提出:“加快学术诚信体系建设,出台科研信用管理办法。”省社科联党组高度重视,组织有关专家学者起草《关于进一步加强哲学社会科学科研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以各种方式征求专家学者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意见》就我省社科系统(含州市、县社科联和所属学会、协会、研究会,以及民办社科研究机构)开展诚信建设工作,从15个方面作出部署安排。在此,对《意见》的一些重点内容略作说明:
指导思想: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明确责任、分工负责;系统推进、重点突破;激励创新、宽容失败;防治并举、终身追责。主要目标:力争在五年内,在全省社科系统建立起科学规范、激励有效、惩处有力的科研诚信制度规则和覆盖全面、共享联动、动态管理的诚信信息系统,形成职责清晰、协调有序、监管到位的诚信工作机制。重点任务:力争在三年内构建协调联动的诚信管理责任体系。建立工作机制、责任体系、管理制度,明确主要职责。行为规范:树立导向明确的科研诚信行为规范。对科研严重失信行为的惩戒措施:坚持零容忍,保持对科研严重失信行为严厉打击的高压态势。严肃责任追究:一是诚信诫勉谈话;二是取消项目立项资格,撤销已获资助项目或终止项目合同,追回科研项目经费,纳入科研不良信用行为数据库,同时取消在省社科联社科优秀成果评奖、“云岭大讲堂”主讲人、科普读物项目和创新团队的申报资格;三是情节严重、涉嫌存在诈骗、贪污挪用科研经费等违法犯罪行为的,依法移交监察、司法机关处理。加快推进科研诚信管理信息化,加强预防为主的科研诚信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发挥社会监督和舆论引导作用,加强监测评估,强化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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