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革命遗址的红色基因活起来
——云南省革命遗址保护利用工作概览
中共云南省委党史研究室
革命遗址,是指中国共产党在领导全国各族人民进行新民主主义革命过程中留下的珍贵遗址。习近平总书记历来高度重视革命遗址保护利用工作,反复强调“要把红色资源利用好、把红色传统发扬好、把红色基因传承好”。
这些革命遗址有的也称旧址、旧居、故居、史迹、遗存、胜迹等。它们包括党的重要机构旧址,重要党史人物的故居、旧居、活动地,重要事件、重大战役战斗遗址,具有重要影响的革命烈士事迹发生地或墓地等,也包括新中国成立后兴建的内容涉及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各类纪念馆、展览馆等纪念设施,以及能够反映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党的重要历史活动、进程、思想、文化的各种遗迹等。
这些革命遗址铭刻着中国共产党人和中国人民为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而英勇奋斗的光辉历程,蕴含着中国共产党人和中国人民艰苦奋斗、不屈不挠、一往无前、敢于胜利的革命精神,是中国革命的重要历史见证,是宝贵的革命历史文化遗产,是中华民族物质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人类文明史上独特的文化遗存。
云南省委、省政府历来高度重视革命遗址保护利用工作,近年来更是积极推动革命遗址保护利用工作,着力弘扬红色历史文化,为云南实现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发挥着凝心聚力的重要作用。
云南拥有革命遗址资源“富矿”
云南是一个有着光荣革命传统的省份。1926年11月7日,中共云南地方组织的建立,使在黑暗中探索革命道路的云南边疆各族人民有了指路明灯。在24年的武装斗争中,云岭大地上各族儿女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浴血奋战、前仆后继,书写了光辉的历史,留下了大量见证过重大历史事件和光辉事迹的革命遗址,成为云南红色历史文化资源弥足珍贵的“富矿”。这些革命遗址是云岭高原上壮丽的丰碑和风景线,也是中国共产党人浴血奋斗的精神地标,给我们留下了永恒的记忆。
新中国成立以来,云南省很多重要的革命遗址得到了有效的保护利用,一些新的缅怀革命历史的纪念设施也陆续建立起来,成为爱国主义教育和革命传统教育的重要基地。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为了更好地保护利用革命遗址,2009年,根据党中央在全国开展革命遗址普查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中共云南省委作出安排,成立由省委党史研究室牵头,省委宣传部、省文化厅、省民政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旅游局、省文物局、省档案局等部门相关领导为成员的云南省革命遗址普查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开展全省革命遗址普查工作。普查组所到之处,当地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积极配合,许多乡镇领导还直接参与普查工作;当地群众热心支持普查工作,先后有近万名群众自觉接受普查人员的专访,许多老人拄着拐杖为普查人员作向导,徒步野外,帮助确认革命遗址的准确位置。他们如同当年欢迎红军一样地对待普查人员,饱含深情地回忆和讲述当年发生在革命遗址上一个个感人的革命故事。
这次革命遗址普查工作,经过15000余人一年多的艰辛努力,首次摸清了全省革命遗址的“家底”,共普查出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革命遗址1903个,其他革命遗址362个,总计2265个,遗址数量在全国处于前10位;基本查清了全省革命遗址的数量、分布、现状、保护利用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形成了史实清楚、数据准确的革命遗址成果。这些普查成果,为准确掌握全省革命遗址状况提供了权威资料,为社会各界了解革命遗址提供了丰富信息,为党委、政府加强革命遗址保护利用提供了科学依据,为全省制定革命遗址保护利用法规,建设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党史教育基地,更好地发展红色旅游产业,提供了第一手资料和决策参考。
这些革命遗址,见证了中共云南地方组织的创建及早期革命活动、红军长征过云南、中共云南地方组织的恢复重建和革命活动、云南抗战、“一二·一”爱国民主运动、中国共产党滇桂黔边区委员会和中国人民解放军滇桂黔边纵队的建立与发展,以及野战军进军云南、云南全境解放等光辉历史。
这些革命遗址,在地域分布上,主要集中在昭通、大理、曲靖、红河、玉溪、昆明、文山、丽江、楚雄等州市,这些地区大部分是早期中国共产党在云南活动的区域、红军长征经过地区、“边纵”和地下党建立和发展的重点地区;其他革命遗址主要集中在昆明、保山、德宏、大理、昭通等州市,这些地区大部分是云南边疆抗击日本侵略的主要地区,是著名爱国民主人士、专家学者、文化名人活动频繁的地区。在类别上,主要由重要会议会址和重要历史事件发生地、战斗遗址组成,重要会议会址和重要历史事件发生地大都分布在城市,战斗遗址大都分布在边远山区。其他革命遗址中,重要历史事件及人物活动纪念地居多,遗址大都分布在城镇区域。在保护利用上,全省未设定保护级别的革命遗址占总数的85%,列入国家级文物保护的只有10个;未列入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占90%以上,列入国家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只有8个。全省革命遗址数量较多,红色历史文化价值较高,但是保护利用工作形势严峻。
革命遗址保护利用闯出新路子
在省委、省政府领导下,云南省从2011年开始,每年安排革命遗址和纪念设施保护利用补助专项资金,开展革命遗址抢救保护和开发利用工作。各州市党委、政府也采取积极措施,上下联动,克服困难,团结协作,全省革命遗址保护利用工作取得可喜的成绩,闯出了一条建、管、用融合发展的新路子。
树立科学理念 制定总体保护利用规划
针对云南省革命遗址数量多、分布广、亟待保护的现状,省委党史研究室按照“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方针,先后制定并实施了《2011—2015年全省革命遗址保护规划》《2016—2020年全省革命遗址保护规划》,确定了在开展革命遗址保护利用工作中应坚持的六条原则,就是坚持统筹规划,突出重点,量力而行,逐步完善提升;坚持抢救保护为主,恢复重建为辅,合理开发利用;坚持保护遗址的真实性及完整性,确保遗址的永续存在;坚持遗址保护与城乡经济发展、文化建设和生态环境改善相统一;坚持保护与管理并重,强化正常管理维护;坚持保护责任以属地为主、上级督促指导,保护资金多渠道筹集。
通过一系列措施,明确了全省革命遗址保护的重点和方向,分清轻重缓急,实事求是地提出分年度具体实施项目,分类分批实施。特别是注重将革命遗址保护工作纳入城乡建设规划,严防在城市改造、基础设施建设、村镇建设等过程中损毁革命遗址。通过制定五年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从宏观上统筹全省的革命遗址保护工作,确保工作有章可循,有序推进。各州市、县市区在省级总体规划的指导下,编制各自革命遗址保护利用的具体实施方案,有计划、有步骤地对本区域内的红色资源进行抢救保护和开发利用,形成了建、管、用融合发展的良性循环。
突出工作重点 科学有效保护
突出重要时间节点,围绕重大纪念活动开展革命遗址保护利用工作。2011年,适逢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全省各地抓住机遇实施了一批革命遗址保护项目,有的地方还兴建了重要历史事件和重要党史人物纪念馆。根据各地实施项目的情况,省级革命遗址和纪念设施保护利用补助专项资金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以奖励为主下拨到州市,对建设项目进行资金补贴,推动建成了一批重要的革命遗址,为纪念党的生日增添了光彩,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突出立碑、挂牌,开展抢救性保护工作。2012年11月,在大理召开了全省革命遗址保护利用工作座谈会,针对革命遗址保护利用补助专项资金少,许多革命遗址濒临损毁风险的情况,提出了要“使每个遗址都有一个标识碑或一块标识牌”的最基本的保护思路。此后连续两年按照这个工作思路开展革命遗址抢救性保护工作。至2014年,除了少部分革命遗址尚需继续完成立碑、挂牌外,工作重点转为对革命遗址按照其历史影响和保护状况,分步骤进行抢救、修缮保护。这一阶段的工作,从根本上扭转了革命遗址普查时有大量遗址濒临损毁、亟须抢救保护的状况。
突出提升改造,建设影响力较大的革命遗址。2016年和2018年,先后召开了第二次、第三次全省革命遗址保护利用工作座谈会,强调在进行革命遗址抢救性保护的同时,紧紧围绕重大历史事件和重要党史人物,提升改造一批有影响力的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干部党性教育基地。相继完成了昆明寻甸红军长征柯渡纪念馆、大理祥云王复生王德三烈士故居、大理周保中将军纪念馆、红河蒙自“中共云南一大会址”、昭通威信扎西会议旧址、玉溪易门孙兰英烈士纪念馆、楚雄西山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曲靖会泽水城扩红党性教育基地、迪庆红军长征博物馆等重要革命遗址提升改造工程。与此同时,有条件的县市区也先后把重要革命遗址和重要党史人物故居打造成教育基地。目前,一批规模不等、大小不一的各类教育基地或纪念场馆遍布全省各地。
合理开发利用 凸显教育功能
随着革命遗址和纪念场馆保护利用工作的开展,全省打造了一批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党性教育基地(场馆),为开展革命传统教育、理想信念教育和爱国、爱党、爱乡教育以及红色旅游和丰富各族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等,提供了重要阵地和场所,革命遗址的宣传教育功能日益凸显。
云南革命遗址保护利用的主要经验
云南省在革命遗址保护利用工作中积极探索、开拓创新,取得了显著成效,积累了宝贵经验。
党委政府重视 保护形成合力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革命遗址保护利用工作。在开展革命遗址普查时,成立以省委分管领导为组长,省级有关部门领导为成员的省革命遗址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周密组织,高质量、高标准、按时完成了革命遗址普查工作。随后,省委常委会听取了革命遗址普查工作情况汇报,并安排专项补助资金开展革命遗址保护利用工作。特别是云南省第十次党代会以来,省委常委会在听取并研究党史工作时,强调要充分挖掘和弘扬云南丰富的党史资源,加强党史学习、党史宣传和党史教育,加强党史文化建设,从党的历史中不断汲取智慧和营养。要求党史部门以高度的历史责任感,切实做好革命遗址保护利用工作。
各州市、县市区党委、政府也把革命遗址保护利用工作摆上了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加大资金投入、强化各项保障措施,形成了“统筹规划、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突出重点、全面兼顾”的管理体制。一些州市、县市区党委、政府的主要领导专题调研视察革命遗址保护利用工作情况,成立以分管领导为组长的革命遗址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开展革命遗址保护利用工作,为革命遗址保护利用工作提供了重要的组织、人员和经费保障。
各级党史部门始终把开展革命遗址保护利用工作作为一项基本工作职责,积极协调,统筹规划,切实加强保护工作。各级宣传、民政、文化和旅游等部门不断加大对爱国主义教育基地、革命烈士纪念设施、革命文物、革命纪念场馆等进行保护修缮的力度。
强化监督管理 提高工作绩效
在省级革命遗址保护利用补助专项资金的带动和示范效应下,形成了全省革命遗址保护资金“省级补助一点、州市拼盘一点、县市区自筹一点”的资金筹措办法,解决了全省革命遗址点多面广、资金需求量大、遗址保护工作落实难的问题,为革命遗址保护利用工作创造了条件。
为了确保管好、用好革命遗址保护利用资金,切实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必须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为此,省委党史研究室先后制定了《云南省革命遗址保护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强云南省革命遗址保护管理工作的意见》等一系列规章制度。2019年,为了进一步规范省对下转移支付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绩效,省委党史研究室和省财政厅又联合下发了《云南省革命遗址和纪念设施保护利用补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明确补助专项资金要突出重点、科学分配,统一规范、公平公正,注重实效、讲求绩效,专款专用、规范透明的四条管理原则,切实做到了财政资金规范、科学使用,进一步提高了资金使用绩效。
省委党史研究室还制定了《关于革命遗址保护项目经费拨付使用跟踪问效检查办法》,适时开展对全省革命遗址保护利用补助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检查。组织各州市自检自查、交叉检查、实地专项检查。各州市先后成立革命遗址保护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制定革命遗址保护规划方案,主动将革命遗址保护工作纳入目标考核,认真对革命遗址保护资金的使用、管理进行监督,对革命遗址保护情况进行跟踪问效。全省革命遗址保护利用补助专项资金使用形成事前、事中、事后的严格管理机制,确保了保护项目的质量和资金使用安全。
创新转化成果 加强宣传教育
开展革命遗址保护利用工作,对于进一步继承、弘扬党的光荣传统和革命精神,培育、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对于建设和巩固社会主义思想文化阵地,大力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对于服务全省红色旅游,促进经济社会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云南省在开展革命遗址保护利用工作中,始终重视创新转化成果,充分发挥革命遗址的宣传教育作用。在完成革命遗址普查工作后,全省各级党史部门依托革命遗址,先后编纂出版《云南省革命遗址通览》《云南省红色旅游指南》《历史的回声——长征的云南印记》《大后方 最前线——云南抗战历史记忆》等系列丛书,绝大部分州市和相当一部分县市区也相继出版了本地的革命遗址普查成果书籍,一些州市还拍摄了宣传革命遗址的电视专题片。全省党史部门抓住重要纪念活动的关键时间节点,发表了一批宣传革命遗址的文章,利用“云岭大讲堂”等平台,向全社会介绍革命遗址,宣传红色历史文化。
革命遗址是干部党性教育的重要资源。全省各地不断挖掘红色历史文化资源,保护建设革命遗址,打造了一批干部党性教育基地,较好地发挥了干部党性教育的作用。
革命遗址是红色旅游的重要资源。全省各地不断兴起红色旅游热,对革命遗址保护工作起到了积极的宣传推动作用,营造了全社会传承红色基因、保护革命遗址的深厚舆论氛围。宾川县乔甸镇海稍村委会,是1936年4月21日红六军团从祥云进入宾川经过的第一个村,留下了许多革命足迹和军民鱼水交融的动人故事。通过开展红色旅游,该村每年接待各类游客达10万人以上,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双赢,成为红色文化旅游新亮点,为进一步利用红色文化资源,大力发展红色旅游、乡村休闲旅游新业态,促进红色文化传承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宝贵经验。当前,在全省建设“一部手机游云南”智慧旅游平台中,一些地方积极探索将重要革命遗址纳入线上宣传工作,让公众轻松游历革命遗址。
革命遗址是中国共产党历史的真实见证。革命遗址是立体化的党史、革命史,是中国共产党和革命先驱留给后人的宝贵精神财富,是革命精神和光荣传统的浓缩载体,是具体、鲜活、形象、生动、最具感染力的爱国主义教材,是云南优秀民族文化传承乃至中华民族文化软实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继承和发扬革命光荣传统,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具有十分重要的历史价值、社会价值、经济价值和文化价值。新时代的革命遗址保护利用工作,使命光荣,责任重大,必须从坚定“四个自信”的高度,充分认识保护利用革命遗址的重大意义,保护好、利用好革命遗址,使云南革命遗址真正“活起来”,使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代代相传,为谱写好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云南篇章凝聚强大力量。
(文章执笔:杨林兴、寸新元)
责任编辑 耿嘉 郭笑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