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杨蕙馨 王 军
科技是国家强盛之基,创新是民族进步之魂。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创新型国家建设成果丰硕,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大力实施,创新发展理念深入人心。但也应看到,现实中把创新驱动与技术创新画等号的简单思维依然存在,追求“颠覆式创新”的噱头还大有市场。解答好创新驱动发展这一时代考题,需要我们走出一些认识误区。
创新驱动发展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除了技术创新,还需要组织创新和制度创新等与之配合。因此,不能将创新驱动简单等同于技术创新。首先,组织创新强调管理、模式、战略等方面的创新。比如,传统家电制造企业可以通过组织创新转型为创新创业平台企业,为创业企业提供研发、供应链、生产、市场、渠道和金融等资源,帮助创业企业成长。这种组织创新能够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其次,制度创新可以为技术创新和组织创新保驾护航。制度创新可以通过改变经济主体的行为规则,对其技术创新和组织创新活动产生影响,从而间接影响新旧动能转换。
除了要防止将创新驱动简单等同于技术创新,当前还要警惕把“颠覆式创新”作为噱头。近年来,伴随着互联网对一些传统产业的改造甚至全新塑造,颠覆式创新成为热词,一些人动辄就提颠覆式创新,似乎现有产业都是过时的、落后的,非得来个颠覆才能进一步发展。事实上,颠覆式创新并非易事,需要经过长期的连续性创新才有可能实现。例如,一般认为支付宝和微信支付属于颠覆式创新,但要看到,支付宝服务2003年首次应用于淘宝网,历经近10年才赶上移动互联网的风口而得以快速发展。微信支付则是在人们逐步形成移动支付习惯的基础上于2014年推出的。显然,移动支付对传统支付方式具有颠覆性,但这是建立在连续性创新基础上的。当前,我国仍有许多领域需要通过连续性创新推动发展,颠覆式创新可以追求,但不能忽略创新过程的连续性。只有立足自身比较优势,脚踏实地、顺应趋势、连续创新,才能在颠覆式创新上有所作为。
当然,强调创新驱动不能简单等同于技术创新,并不是说技术创新不重要,创新驱动的关键还是技术创新。在创新驱动发展中大力推进技术创新,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要有面向未来的前沿技术研发作为先导。创新驱动发展要通过技术创新形成新产业,必须进行面向未来的前沿技术研发,在新技术领域要敢为天下先。比如,当前虚拟现实技术(VR)、人工智能技术(AI)、智能制造等已成为全球技术研发的热点,并逐步向消费者日常生活渗透。这就要求我们加强这方面的技术研发及相应的政策引导和扶持,带动相关产业发展。二是要有攀登技术制高点的决心和毅力。只有占据技术制高点,才能在全球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目前,我国具有技术优势、占据技术制高点的企业少之又少,绝大多数领域的核心技术仍然掌握在外国企业手中,由此导致我国企业难以在价值链中获得更多利益。三是要促进细分市场上的中小微企业开展技术创新。中小微企业迫于竞争压力,一般具有较为强烈的创新意识,但限于资金、人才和技术基础等条件不足,其创新风险较大。应通过政策支持,打造一批小而精、小而美、小而强的创新型企业。
(作者单位:山东大学管理学院)
《 人民日报 》( 2018年03月20日 07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