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刘奕 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
刘佳昊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平台经济研究中心
旅游业是新兴的战略性支柱产业和具有显著时代特征的民生产业、幸福产业。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提出,完善扩大消费长效机制。在我国消费结构从实物消费主导向服务消费主导转换的过程中,新型文旅消费已成为扩内需、促消费主战场。
近年来,随着城乡居民收入稳步增长,人们对旅游业发展提出了更高要求,文旅消费日益呈现出“更多、更快、更好、更省”的鲜明特征。
首先,新场景新品类不断涌现,多业态融合和热点轮动特征明显。随着人们多样化、个性化消费需求日益增长,多业态关联消费明显增多,文旅消费日渐细分进一步推动了同其他产业的双向融合,网红城市层出不穷,餐饮、赛事、冰雪等文旅消费热不断升温。
其次,更快满足消费者即时性、便利化需求的文旅消费新业态持续迭代。在平台的信息供给、数据匹配和交易保障等机制作用下,说走就走的出行决策门槛越来越低。
最后,沉浸式文旅消费日益普及,显著提升了消费体验。近年来,消费者更多追求文旅消费所带来的情绪价值,本地化文旅消费备受青睐。各地涌现出多种体现文化内涵、人文精神的特色文化旅游产品,“博物馆热”就是这一趋势最为生动的体现。
在追求文旅服务品质的同时,消费者也更加注重价格实惠。我国主力消费人群年轻化的特点,带动文旅消费日益呈现高效率、低成本的新特征。
为了使旅游业更好服务美好生活,应紧紧围绕《决定》阐明的重点任务和路径,着力培育壮大新型文旅消费。
促进数字经济与文旅产业深度融合,健全新型文旅消费多样化发展机制。加快推动线上线下融合,利用数字技术更新文化旅游业的交付模式、体验模式、运营模式,提高行业数字技术应用水平。引导经营主体更加看重细分市场、个性化文旅消费的发展潜力,促进平台更好发挥连接市场、挖掘需求的功能,构建更加丰富多元的文旅消费场景。
构建有效投资内生增长机制,提升新型文旅消费承载力。持之以恒推进文旅消费便利化和城市公共服务智慧化,打造商旅文体融合的新型消费载体,健全政府投资文旅基础设施和数字消费新基建并有效带动社会投资的体制机制,着力培育美好生活新空间。
打造宽松有序的市场环境,为新型文旅消费可持续发展留足空间。在研学旅游、民宿等重点领域形成支持新型消费发展的制度体系,加强对新型文旅消费的综合金融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