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吴桂桃
近日,中办、国办印发了《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提出为基层减负的工作要求,教育引导基层干部深刻认识“减负”不是“减责任”“减担当”,而是要更加积极主动开拓进取、真抓实干。
减轻基层负担,既是中央关心关爱基层,也是给基层松绑,让干部腾出时间精力,能够轻装上阵抓实事。但需要明确的是,为减轻基层负担,减的是繁冗程序,减的是重复的会议报表,不让基层会里来、表里去,减的是不合理的任务安排,防范部门责任“甩包”,而不是减少岗位应负的职责,不能卸掉基本义务。
基层减负旨在“瘦身”而非削弱职责。要正确理解这一政策的核心意义,并非单纯地减轻压力,而是在减轻负担的同时,确保关键职责依旧稳如磐石。基层干部肩负抓落实、促发展、保民生的责任不可动摇,为民排忧解难的主力地位不可削弱,减负不是推卸责任或不作为的借口,不应成为党员干部逃避工作、无所事事的理由。在坚持减负的同时,要注重搞活、增效、创新等,真正激活“一池春水”,让责任在基层落地有声。
基层减负的关键在于明确职责与权限,确保责任能够精准分配到岗到人。毋庸置疑,实施精文减会,减少不必要的检查考核,严控痕迹主义,很大程度上为基层松了绑。减少繁文缛节并非减少责任,降低工作要求,相反,要在减负基础上,集中精力办大事,空出双手抓执行,该承担的任务都得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