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金融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维护金融安全,是关系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一件带有战略性、根本性的大事。云南省金融系统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金融工作的重要论述,聚焦“3815”战略发展目标,优化金融资源配置,服务实体经济发展,全面加强金融监管,严密防范金融风险,谱写好中国式现代化云南实践篇章。
以加强党的建设新面貌,强化金融安全根本保障。实践反复证明,党的建设搞得好,金融发展就行稳致远、金融风险就能得到有效防控;反之,金融乱象就会暗流涌动,金融安全就存在漏洞与风险。我们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和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推动金融高质量发展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不断加强地方中小金融机构党的建设,全面推进党建工作和生产经营深度融合,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公司治理和经营管理各方面各环节。发挥党内监督作用,推动行政监督、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统计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等监督方式贯通协调、形成合力,以强有力的监督体系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贯彻落实到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进一步聚焦“关键人”“关键事”和“关键领域”,一体推进惩治金融腐败和防控金融风险,促进地方金融管理部门和地方中小金融机构政治生态持续提升,为筑牢金融安全提供坚强保证。
以服务实体经济新成效,夯实金融安全发展基础。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是国民经济的血脉。服务实体经济不仅是金融的天职,更是维护金融安全的内在需要,金融只有与实体经济融合发展,安全根基才会更加牢固。坚持经济金融良性互动,聚焦资源经济、园区经济和口岸经济,争取更多金融资源投入。聚焦服务新质生产力发展,积极构建“科技—产业—金融”新循环,有效推进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的“三链”协同,高质量服务传统产业升级、新兴产业壮大、未来产业培育。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把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五篇大文章”写在云岭大地。
以防控金融风险新作为,筑牢金融安全坚实堤坝。防控风险是金融工作的永恒主题,要坚持“稳定大局、统筹协调、分类施策、精准拆弹”的方针,抓早抓小、综合施策,强化央地协同、标本兼治,构建风险处置长效机制,有力有序有效处置重点领域金融风险,牢牢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的底线。强化风险预警监测,及早捕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识别、早预警、早暴露、早处置,健全具有硬约束的风险早期纠正机制。督促地方中小金融机构完善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健全法人治理,强化内控合规,加强国有金融资本管理。依法将所有金融活动全部纳入监管,完善信息共享、风险研判、监管协调、督促落实等工作机制,压实各方责任,稳妥化解地方债务、房地产、国企债务、中小金融机构等风险。建立健全群防群治工作机制,建立举报奖励机制,严厉打击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
以弘扬金融文化新气象,厚植金融安全强大底蕴。建设强大金融文化不仅是建设金融强国的重要内容,也是促进金融安全的保障支撑。全省金融系统深刻把握金融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以“金融报国”为己任,将弘扬中国特色金融文化与金融机构规范经营管理相结合,与金融系统干部人才队伍建设相结合,与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结合,践行好中国特色金融文化的实践要求,做到诚实守信,不逾越底线;以义取利,不唯利是图;稳健审慎,不急功近利;守正创新,不脱实向虚;依法合规,不胡作非为。
金融安全事关国家安全和发展全局,事关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必须从总体国家安全观的战略高度分析和处理各种形式的金融安全问题,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筑牢金融安全屏障,不断增强云南省金融业核心竞争能力与抗风险能力,为实现云南“3815”战略发展目标提供有力金融支撑。
作者 左广 中共云南省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分管日常工作的副主任、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