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玉溪市委党校课题组
(执笔:王双金 张兴林)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要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完善生态保护补偿制度。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意见》指出,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举措,是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关键路径,是从源头上推动生态环境领域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对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具有重要意义。
抚仙湖、星云湖、杞麓湖三大高原湖泊保护治理,是玉溪市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主阵地,其流域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是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绿色转型的关键。习近平总书记两次考察云南都高度关注高原湖泊保护治理,我们要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嘱托,胸怀“国之大者”,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谋划“三湖”流域经济社会发展,深刻认识建立健全“三湖”流域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重大意义,推动“三湖”流域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工作迈上新台阶。
深刻认识建立“三湖”流域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重大意义
建立“三湖”流域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是践行“两山”理念的必然要求。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核心理念。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两山”理念科学指引下,玉溪滇中大地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美丽玉溪建设稳步推进。在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显著成就的同时,我们也要看到目前存在“两山”通道转化不畅的问题,守着丰富的优质水资源却难以转化为经济效益。建立“三湖”流域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将进一步丰富“两山”理念地方实践的内涵,对于推进玉溪生态文明建设和高质量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建立“三湖”流域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是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重要举措。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新质生产力本身就是绿色生产力”。建设生态文明本质上是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问题,要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就必须有新的生产力理论来指导。当前,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深入发展,绿色化是其重要趋势,新质生产力本身就具有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内在属性。“三湖”流域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以保护和改善“三湖”流域生态环境为前提,不断丰富和发展绿色生产力的内涵,让生态优势源源不断转化为发展优势,促进符合新质生产力要求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新业态新模式加快发展。
建立“三湖”流域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是推动县域协调发展,促进共同富裕的重要路径。绿水青山与金山银山的意义不仅仅在于生态环境本身,还可以延伸到统筹城乡和区域的协调发展上。从调研情况来看,“三湖”流域县域发展不均衡,乡村生态振兴的成色和亮色不足,还没有真正将生态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竞争优势。加快建立健全“三湖”流域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能够带动“三湖”农村地区土地、劳动力、资产、自然风光等要素活起来,让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形成“保护生态—经济发展—生态振兴”的良性循环,实现“一方水土富一方人”。
积极探索“三湖”流域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
建立健全“三湖”流域生态产品调查监测机制,全面摸清生态产品家底。“三湖”流域生态产品调查监测是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基础条件。目前“三湖”流域生态产品基础监测调查体系还不健全,核算工作还未形成长效机制,负责核算的各主管部门职责不够明确,部分数据未开展常态化监测。进一步明晰“三湖”流域生态产品本底情况,丰富“三湖”流域生态资源资产使用权类型,把现有的森林、湿地及水资源情况等数据进一步集成,开展生态产品调查,摸清各类生态产品数量分布、质量等级、功能特点、权益归属、保护和开发利用等底数,形成生态产品清单。
建立健全“三湖”流域生态产品价值核算机制,科学量化生态产品价值。“三湖”流域生态产品价值核算是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必由之路。流域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涉及主体较多,有水体、湿地、森林等主体,需要针对不同类型赋予相应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探索建立符合高原湖泊流域生态产品价值的评价核算体系。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印发《云南省九大高原湖泊流域生态产品价值核算工作方案》,为九大高原湖泊流域高水平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提供评价依据,为建立健全全省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提供了有力支撑。针对“三湖”流域生态系统特点,以水源涵养、水质净化、生物多样性维护、固碳、绿色产业产品供给、景观服务等生态系统服务为重点,构建具有“三湖”流域特点的生态产品价值核算体系。
拓展“三湖”流域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形成区域生态利益联结新体系。“三湖”流域生态保护补偿是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长效机制。针对目前补偿覆盖范围有限、重点不突出、奖惩力度偏弱、相关主体协调难度大等问题,国务院发布实施了《生态保护补偿条例》。贯彻落实《生态保护补偿条例》需要在谋划“三湖”流域生态保护补偿工作时综合考虑生态产品价值核算结果、生态保护红线面积和自然保护地面积等因素,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撬动作用,建立多元化投融资体系,引导社会资本投资生态保护与生态产品开发项目。探索通过发行企业生态债券和社会捐助等方式,拓宽生态保护补偿资金渠道。
建立“三湖”流域生态产品交易机制,拓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市场交易是充分反映市场供求关系、实现资源优化配置的决定性机制。应进一步丰富交易平台,举办“澄江藕”“江川鱼”“通海花”等优质产品推介及交易会,加大生态产品宣传力度,强化电商企业绿色发展理念,引导电商平台充分挖掘绿色消费需求,充分发挥资源和渠道优势,推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以便捷的渠道和方式开展交易。搭建文化类“三湖”流域生态产品市场交易平台,依托“三湖”流域优质生态环境条件,融合地区文化特质和底蕴,充分挖掘“澄江立夏节”“江川开渔节”“通海花街节”等蕴含的生态文化内涵,创新打造“三湖”流域生态保护与文娱休闲深度融合发展模式,通过旅游消费的方式实现“三湖”流域生态产品的价值。依托“森林抚仙湖”“绿美玉溪”等,积极谋划“三湖”流域林业碳汇工作。
创新绿色金融支持机制,为“三湖”流域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提供资金保障。绿色金融支持机制是“三湖”流域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有效手段。资金筹措是“三湖”流域保护治理可持续推进最为关键的支撑因素。进一步完善“三湖”流域以财政资金为主导、金融支持为主力、企业内源收入为补充的融资模式。近期,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多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绿色低碳发展的指导意见》。贯彻落实该《意见》需要银行业金融机构在保持对“三湖”流域现有绿色信贷投放存量的基础上,进一步做大绿色信贷投放增量,已介入绿色信贷的应继续增加融资支持。积极探索生态产品资产证券化路径和模式,遴选可产生稳定、可预期现金流的生态旅游、生态康养等重点项目,推动实现生态产品价值融资。
健全“三湖”流域生态产品价值实现保障机制,形成多方共建共享新局面。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建立生态产品价值考核机制。将生态产品价值指标纳“三湖”流域各级党委和政府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重点考核“三湖”流域生态产品供给能力、环境质量提升、生态保护成效等方面指标。探索构建覆盖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的生态积分体系,依据生态环境保护贡献赋予相应积分,并根据积分情况提供生态产品优惠服务和金融服务。以新修订的《云南省抚仙湖保护条例》《云南省星云湖保护条例》《云南省杞麓湖保护条例》贯彻落实为契机,加大“三湖”流域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宣传教育力度,在全社会牢固树立生态产品“有价值”理念,营造“三湖”流域生态保护者和生态受益者“履行义务为荣、以逃避责任为耻”的导向,充分调动生态产品生产者积极性。探索“三湖”流域生态产品绿色认证机制,建立生态标识,培育生态产品品牌意识,强化信息公开和政府监管。
(责任编辑 苏宇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