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蒋树芬 中共玉溪市委党校副教授
国家安全是民族复兴的根基,社会稳定是国家强盛的前提。社会治理是国家治理的重要方面。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构建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题中应有之义,是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然要求。社会治理重心在基层,基层是党和国家一切工作的落脚点,也是各种利益矛盾最集中最突出的地方,是国家治理、社会治理的重要基石。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要以基层为重心,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精准对接人民需求。奋进新征程,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求日益增长,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要以服务人民为根本宗旨,增进民生福祉,提高人民生活品质,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切的公共安全、权益保障、公平正义等问题,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构建“一核多元”共建共治体系,提升基层社会治理聚合力。一要坚持党建引领。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健全基层社会治理党的领导体制,完善党建引领的社会参与制度,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实现党的组织、党的工作和党的声音在基层社会全覆盖。二要优化政府职能。转变政府角色定位,从“管理者”转到“服务者”,重点突出协调、指导功能,提供完善的公共政策、资金支持,做好规划、公共服务与监督。三要推进社会力量的有效参与。创新完善多方参与的政策体系和政社互动机制,大力培育公益性、服务性、互助性的社会组织,推进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加大社工人才队伍建设,鼓励、引导企事业单位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四要注重公众参与。建立健全权利与义务统一、风险与责任关联、激励与惩戒并重的制度,最大限度地调动人民群众参与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将基层社会治理化为亿万人民积极参与的生动实践。
创新治理方式,增强基层社会治理驱动力。一要强化政治引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围绕基层治理发表的一系列重要论述,坚定不移走好中国特色基层社会治理道路。二要发挥自治基础作用。加强村(社区)自治组织规范化建设,构建群众参与的平台和载体,大力发展基层协商民主,教育引导村(居)民提高主体意识、责任意识,增强基层自治实践。三要发挥法治保障作用。牢固树立法治社会理念,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健全完善覆盖城乡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推进村(居)民公约法治化,加大对不法行为的执法力度,推动形成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环境。四要强化德治教化作用。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统领,深入挖掘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红色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等德治资源,注重发挥村(居)民公约、家庭家教家风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大力开展各类文明创建和道德楷模选树活动,树立文明新风。五要发挥科技支撑作用。将现代科技与基层社会治理深度融合,打造数据驱动、人机协同、跨界融合、共创分享的智慧化治理新模式,建设智能、安全、高效、便民的服务体系。
下足“绣花”功夫,精巧解决基层社会治理难题。一要加大经费投入保障力度,确保基层有钱办事。二要推进基层减负增效,探索开展“街乡吹哨,部门报到”“接诉即办”等治理实践,解决“小马拉大车”“看得见的管不着,管得着的看不见”等难题。三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完善社会矛盾排查预警机制和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将基层社会矛盾风险化解在早在小,确保“小事不出村(社区),大事不出乡镇(街道)”。四要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补齐公共安全防控短板。五要加强和改进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保证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六要加强基层社会治理队伍建设,提升治理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