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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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政府公共性视域下国家治理的三重维度
发布时间:2023年02月20日 17:58:54  来源: 社会主义论坛

  作者 钟立华 湖南工程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讲师,湘潭大学公共管理博士后流动站研究人员

  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必然要求,是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应有之义。国家治理体系和国家治理能力建设体现公共性的特质。党领导国家治理是政府公共性的集中体现,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确保政府公共性的有效发挥和实现。新时代国家治理格局下多元主体共存、多方合理共治、治理成果共享。强化政府公共性,在规范公共权力、构建公共制度中获得足够的公共支撑,维护公平正义的公共价值,弘扬公共精神。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背景下,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党的人民性和政府公共性高度统一,确保国家治理各个环节都体现出真实而全面的公共性,法治和德治为国家治理提供了双重保障。

  党领导国家治理是政府公共性的集中体现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治理有别于西方国家治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府公共性,是指政府属于人民并为了人民的属性,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最高价值取向、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政府公共性凸显出鲜明的人民性,表现在政府职能、公共政策、行政行为、社会治理等各个方面。

  党的领导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根本。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坚持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是发挥我国社会主义政治制度优越性、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关键所在。在中国改革进入“深水区”和“攻坚期”提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着眼于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战略定位。其中,“国家治理体系是党领导下管理国家的制度体系,包括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和党的建设等各领域体制机制、法律法规安排,也就是一整套紧密相连、相互协调的国家制度;国家治理能力则是运用国家制度管理社会各方面事务的能力,包括改革发展稳定、内政外交国防、治党治国治军等各个方面”[1]。国家治理体系是在党领导下国家各领域、各方面的制度建设,形成相互协调、相互促进的机制体制;国家治理能力建设是国家治理各主体执行、运用制度的能力,包括自身能力、执行贯彻、沟通协调、行动效率等。综合观之,国家治理是一项系统的工程,它反映党的政治动员和社会整合能力、政府的廉洁自律和高效务实、经济体制的生机活力和发展动力、社会治理的和谐有序和自我调节、人民的首创精神和道德信仰以及其他各项制度的完善等。

  党的先进性保证政府公共性的有效发挥。改革开放40余年,我国成功实现从工业化初期到工业化后期的历史性跨越,以理顺政府与市场关系为核心,深化各领域各方面的改革,实现“有为政府”与“有效市场”的目标。党的先进性表现在顺应时代发展和任务变化制定出符合客观实际的目标,为政府职能的调整和实现确立了基本方向,在改革发展的长期实践中逐渐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国家治理体系。40余年,中国逐渐完成了国家治理中心任务从阶级斗争到经济建设的重大转变,国家治理朝着法治化和规范化迈进,打造创新型政府,全面提升政府的行政效能和服务质量,紧扣民心这个最大政治,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充实,有保障、可持续成为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指标。

  党的纯洁性确保政府公共性的有效实现。党的纯洁性,在于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在于党恪守着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的初心和使命。新时代要着力解决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不断促进共同富裕的实现。实现共同富裕不仅是社会主义本质体现,同时也是实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府公共性的重要目标。实现共同富裕要夯实党领导下的政府治理,“中国80%的公务员、95%以上的领导干部是共产党员,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既具有高度内在一致性,又具有高度互补性”[2]。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需要贯彻落实党的宗旨以增进人民的公共福祉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府公共性,其内在要求是发扬无产阶级政党领导下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一贯拥有的优良传统——廉洁自律,党的纯洁性促进政府公共性的实现”[3]。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在总结反腐败斗争实践经验基础上,提出“构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的重要任务,有力约束了政府权力,强化了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意识,从而能极大地促进政府公共性的有效实现。

  以人民为中心是新时代国家治理的根本立场

  治理的基本含义是指“在一个既定的范围内运用权威维持秩序,公私部门和个人协调行动,以满足公众的需要”,其目的是“在各种不同的制度关系中运用权力去引导、控制和规范公民的各种活动,以最大限度地增进公共利益”[4]。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国家治理,涵盖了政党治理、政府治理、社会治理、市场治理等多个方面。作为行使国家公共权力的机构和组织,政府在国家治理过程中应体现理所当然的公共性,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新时代共治共享的国家治理格局中发挥基础性作用。

  治理多元共存。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治理的治理结构,在党的全面领导下,存在多方治理主体,包括政府、企业、社会组织、人民群众等,在以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的目标指引下实现多方主体的分工合作与协调发展。多元治理主体之间的边界,在于理顺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这两大关系,其核心在于厘清政府的职能范围,合理界定政府公共性的内涵和外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国家治理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政府、企业、社会组织、人民群众等多方共存同在,共同发挥出应有的功能并有机协调。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推进改革发展稳定的大量任务在基层,推动党和国家各项政策落地的责任主体在基层,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础性工作也在基层。国家治理多元主体亟需提升在基层治理的创新能力,特别要提高地方政府的政策创新能力,有效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实践能力。

  治理合力共治。党对国家实行政治领导,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转变为国家意志,通过党组织和党员的模范作用带动人民群众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对政府的政治、思想、组织领导,确保党的意志和主张得以贯彻和执行;政府行使公共权力以国家法律的威严为后盾,对社会公共事务进行管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环境下,政府提供的“公共产品”为宏观调控和公共服务。由于纯粹的市场运行有其客观规律,自发调节经济运行追求最大利益而并不天然注重社会效益,甚至抛弃公共精神,同时,行业垄断的倾向、“经济外部性”的发生带来的市场监管的难题不可避免,单凭市场自我调节并不能真正促进经济的良性发展,因此政府的宏观调控主导作用得以凸显。政府在提供社会整体公共福利方面的优势是其他主体所不具备的,政府调控与市场机制可以实现优势互补。一方面,企业、协会组织和其他社会组织、人民群众可以参与到社会公共事务的管理,在立法、司法、行政各层面直接参与教育、医疗、交通、环保、城乡规划等领域的事务;另一方面,人民群众可以通过政协组织向相关政府职能部门表达合理诉求,党外人士参政议政的常态化实践也在不断丰富和完善。

  治理成果共享。政府公共性的实现就是要最大限度地维护公共利益,国家治理的成果由民众共享。“公共利益”是一个不易界定的范畴,社会分化的结果就是利益多元化,其根本在于人的社会属性多样性,从自然属性的性别、出身、民族等,到社会属性的职业、行业、组织、社团等,衍化到团体性的地方、部门、集团、组织等。“共同利益”或能更好描述这些“公共”的利益,但是,公共利益是高于这些“共同利益”的,它不是这些“共同利益”的简单叠加,而是在体现和尊重这些“小公共利益”基础上凝聚寻求最大“公共利益”的共识。在国家治理体系中,能够起整合和组织作用的角色就是政府。首先,政府以追求公共利益为终极目标;其次,政府对其他各方的引导和规范给予公共制度和政策。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成果让各方受益,不仅仅在于物质层面,还在于制度性体系和协调性机制稳定地发挥作用将内耗和成本减至最低,更在于公共精神的培育和弘扬。反之,国家治理成果不能惠及全体民众,就会导致现代化进程减退甚至失败。始终同人民在一起,为人民利益而奋斗,是马克思主义政党同其他政党的根本区别。只要始终不渝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我们就一定能够不断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不断推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

  政府公共性强化是治理现代化的重要保障

  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一整套综合与制度体系,不仅是权力、权利、利益、责任等方面关系相互联系的有机统一,也是国家经济制度、政治制度、文化制度、社会制度等方面的制度体系。促进国家治理现代化转变,就需要政府在权力运行、制度构设、价值追求等方面都体现公共性。

  规范公共权力。政府是行使公共权力的机关,治理公共权力就是要预防和惩治腐败。腐败防治在某种程度上讲是国家治理的“晴雨表”,它影响着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综合方面的发展,其中政府的廉洁程度对现代产业发展起着推动或延缓的影响。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不断实现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的战略目标,颁布施行国家监察法,努力打造出中国特色的立法、监察、行政、司法四位一体的政治模式,都是新时代中国国家治理现代化创新的重大举措。不断完善对公共权力的监督机制体制,要增强体制外的监督力度,让社会和民众适当地更多参与其中。发挥人民群众的主体作用,将政务公开提升到更高的层面,除了日常的管理事务、办理业务公开外,对民众特别关注的易引起误解和猜疑的人事安排、资金用途、项目审批等可能牵涉腐败的事项要及时公开,充分保障民众的知情权。

  构建公共制度。国家治理在于构建完善的公共制度体系,包括刚性的党的纪律和国家的法律,以及柔性的风俗、习惯、道德等内容,在意识形态和律法无法通达的地方,柔性的伦理规范应发挥其辅助作用。国家治理本身就体现出公共治理的特点,不仅在于公共制度的建设要遵循群众路线,通过尊重和维护人民群众的良好意愿,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广泛收集人民群众反馈的意见和建议,对制度进行完善和修正。在制度的着眼点上,要用适当的前瞻性和全局性体现出公共性。数据和信息对于良善公共制度的构设具有积极意义,通过对信息资源的整合与应用,利于大数据技术打破行业、部门壁垒,提供更优的公共服务,有助于政府整理汇集数据,为制度和决策提供更多定量化参考依据,不断提高公共制度的科学性,从而助推国家治理现代化进程。

  追求公共价值。公共性是政府价值的中轴,政府要把公共性作为最高原则,在各方面都要体现出公共性。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体现的是中华民族和中国人民的整体利益,要极力解决发展中的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公共性更是政府的必然选择。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利益分化、价值多元已明显体现出来,充分的社会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的整合需要统一聚合的力量,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政府能够胜任公共性角色,选择公共性这个价值取向,督促领导干部奉公无私,谋取公共利益而不攫取私利。也只有政府坚持公共性的方向和观念,才能使党和国家的律法、制度在新时代背景下不被市场规则、商业规则所湮灭、侵蚀或替代,政府坚守公共性就坚持了公共精神,从而为国家社会各领域公共精神的塑造保驾护航。

  [本文系2020年度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公共性视域下的中国抗疫制度优势研究”(20C0475);2021年湖南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项目(21C19);2021年湖南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会重点项目(21SZ11);2022年湖南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精品项目(22JP003)]

  参考文献:

  [1]习近平.习近平谈治国理政[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4年,第91页.

  [2]赵俊华.中国共产党的民主集中制研究[D]. 中共中央党校.2018年,第108页.

  [3]钟立华.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府公共性研究[D].湖南师范大学.2019年,第Ⅱ页.

  [4]谢庆奎.政府学概论[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5年,第93页.

  (责任编辑 李 雯)  

  2022年第7期《社会主义论坛》“中国式现代化道路与边疆实践”

责任编辑:苏宇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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