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
(执笔:丁美玲、王泽华、许悦)
2022年6月1日出版的第11期《求是》杂志发表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文章《努力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文章指出,要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保持战略定力,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来谋划经济社会发展,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统筹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促进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努力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
云南是全国重要生态功能区,处理好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事关民族发展、国家利益和区域生态安全,是云南必须深刻把握的“国之大者”。
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基层实践试点意义重大
结合云南生态优势和特点,积极谋划建设一批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云南基层实践试点,探索出一条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云南路径,促进经济发展和生态保护协调统一,事关长远,意义重大。
建设云南基层实践试点是筑牢祖国西南生态安全屏障的重要举措。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云南基层实践试点,有利于提高全民生态安全意识,筑牢生态理念,运用先进技术手段,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构建“三屏两带”生态安全格局,深入推进六大水系和九大高原湖泊保护治理,持续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夯实筑牢祖国西南生态安全屏障的根基。
建设云南基层实践试点是努力成为我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的有效路径。加快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云南基层实践试点,统筹处理好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关系,有利于走出一条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
建设云南基层实践试点是实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有力保证。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云南基层实践试点,有利于抓住生态经济增长点,让绿色理念注入经济社会发展的血脉,挖掘云南奋力实现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最大潜力,在生态惠民、生态利民、生态为民上出真招实招,实现“绿色贫困”向“生态富裕”转变。
云南在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方面初显成效
生物多样性保护卓有成效。在生物多样性保护方面,云南制定出台了全国首部生物多样性保护地方性法规《云南省生物多样性保护条例》,在全国各省区市率先发布《云南的生物多样性》白皮书和《云南省生物物种名录(2016版)》《云南省生物物种红色名录(2017版)》《云南省生态系统名录(2018版)》《云南省外来入侵物种名录(2019版)》《云南省新物种新记录种名录(1992—2020年)》;建立了166个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区,建成了中国西南野生生物种质资源库,全省90%的典型生态系统和85%的重要物种得到有效保护。在生物多样性利用方面,云南充分发挥生物资源富集的优势,开展遗传资源、野生物种选育驯化等研究,形成了中药材、蔬菜、野生菌、坚果、粮食、水果等优质种质资源库。例如,云南采用包山拾菌、保育促繁的方式统筹野生食用菌资源保护与利用,实现了自然生态环境保护与林农增收的双赢,并通过选育驯化实现了羊肚菌、暗褐网柄牛肝菌等种类的规模化栽培,野生食用菌产业成为云南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的最佳实践之一。
绿色产业发展稳步推进。在绿色能源产业方面,云南电力总装机已超1亿千瓦,绿色能源装机占比超85%,绿色能源发电量占比约90%,清洁能源交易占比达97%,实现了西电东送100%为绿色能源。在绿色食品产业方面,云南先后建成全国最大的核桃、澳洲坚果等种植和生产基地,2021年,鲜切花、茶叶、坚果、咖啡、中药材种植面积和产量都位列全国第一,蔬菜、水果、生猪、肉牛等产业规模居全国前列。在生物医药和大健康产业方面,云南建成滇东南三七、滇东北天麻、滇西北高山药材、滇中民族药道地药材和滇西南南药特色药材5大中药材种植基地,三七、灯盏花、滇重楼、云木香、草果等品种供应量超过全国90%,云茯苓、石斛、白及、美洲大蠊等品种供给量超过全国50%。在生态旅游方面,黑颈鹤、滇金丝猴、亚洲象、白眉长臂猿等成为云南生态旅游名片,洱海环湖生态廊道、原生态古村落等成为热门的生态旅游健康生活目的地,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成果转化不断显现。
生态文明建设成效显著。在制度建设方面,云南研究出台了《关于努力成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的实施意见》《云南省全面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实施方案》《关于贯彻落实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的实施意见》《云南省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规划(2021—2025年)》等重要文件;《云南省创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促进条例》《云南省创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促进条例实施细则》《云南省国家公园管理条例》等地方性法规,以及九大高原湖泊“一湖一条例”、九个保护区“一区一法”等制度文件,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在载体建设方面,累计建成12个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州县、6个全国“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39个国家级重点生态功能区、37个国家园林城市、6个国家森林城市、235个国家森林乡村,搭建起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的重要支撑。
国际交流合作不断深化。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云南积极参与东盟、南盟、大湄公河次区域等区域环保交流与合作,组织实施国际环境公约履约云南示范项目。如中国云南与老挝南塔省、琅勃拉邦省签署了《环境保护合作备忘录》,与缅甸签订了《中缅边境资源保护联防协议》。在生物多样性保护方面,云南积极与周边国家建立跨境保护联动机制,与世界自然基金会(中国)、大自然保护协会、保护国际等组织开展合作。如云南与亚洲开发银行联合实施“大湄公河次区域核心环境计划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廊道规划”项目;2017年中国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分别与老挝南塔省、丰沙里省和乌多姆赛省政府签署合作备忘录,目前中老双方已经在边境线建立了长220公里、面积20万公顷的“中老跨境生物多样性联合保护区域”,构建了中老边境绿色生态长廊。
因地制宜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云南基层实践试点
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以同步实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为目标,以资源环境承载力、提供的服务和产品、经济发展水平等为参考依据,在城市化地区、农产品主产区和重点生态功能区三大国家主体功能区遴选建设一批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云南基层实践试点。
建设城市化地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示范区。以昆明市、曲靖市为试点,探索协调处理城市经济发展和环境优化、人口增长与污染防治、“三生空间”(即生产空间、生活空间和生态空间)关系的具体举措,推进滇中城市群生产、生活、生态协同共进。
合理规划城市“三生空间”。统筹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风景名胜区规划、林地保护规划等,科学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红线和城镇开发边界,引导城市功能分类分级聚集,提高要素空间配置效率。统筹生态空间用途管制,建立健全生态空间用途管制、土地用途管制等制度,促进城市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统筹国土空间规划立法,建立与国土空间规划体系配套的空间规划法律体系,形成与现代化发展相适应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秩序。
推动产业绿色低碳发展。科学规划重点产业碳达峰路线图,全力保障重点产业用能。开展园区低碳转型发展行动计划,科学核算碳排放底数,构建碳排放核算框架,编制碳排放管理实施细则,制定专项督查问责考核办法等。引导企业牵头组建一批碳达峰碳中和创新联合体,规划实施一批低碳零碳负碳技术研发和推广示范项目。
提高城市生态产品供给水平。充分利用城市河水网、绿道网串联作用,构建“出门见绿、步行入园”的公园绿地基本服务网络,提升公园绿地服务普惠水平。充分利用城市及周边山水景观、历史文化等资源,建设绿色产品融入、风景园林融合、主题类型多元的区域性休憩空间。充分利用气候、资源等优势,加快改善城市环境品质,推动经济组织方式由“产城人”向“人城产”转变。
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利用网络平台和环境教育基地等,开展以绿色低碳生活为主题的浸入式、互动式教育,强化公众绿色生活意识。开展绿色生活进家庭、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商场、进景区、进交通、进酒店、进医院“十进”活动,将全民绿色行动纳入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创建内容,表彰先进榜样,推广典型经验。
建设农产品主产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示范区。以普洱市、临沧市为试点,打造可持续发展的生态农业发展模式,推动经济绿色转型,全面建成国家绿色经济试验示范区和国家可持续发展示范区。
加快农业绿色转型升级。聚焦优势特色产业,坚持设施化、有机化、数字化发展方向,加快建设有机茶园、肉牛养殖基地、特色中药材种植基地、咖啡复合生态种植和精深加工基地,加强坚果栽培技术体系和精深加工技术装备研发等。聚焦农业生态安全,以环境友好型农业投入品推广、生物有机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跨境有害生物绿色防控等为着力点,推进农业区域综合治理。开展稻田生态效应、田园综合体应用、人工林下种植技术示范等,发展生态循环农业。推进农业与文化休闲、乡村旅游、健康养生、科普教育等深度融合,发展观光农业、体验农业、创意农业等。
高质量建设现代农业产业园。推进普洱市思茅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构建以有机茶种植加工为主,集观光、休闲及茶文化旅游于一体的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格局。推动临沧市创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加强土地等要素保障,加快培育和引进一批农业龙头企业,引导科技资源向园区集聚,促进生产、加工、物流、研发、示范、服务等环节相互融合。
推进乡村人居环境改善。以乡村功能布局、资源环境承载力、基础设施承载力为基础,推广绿色新型建筑结构及建设适用新技术。围绕农村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和畜禽粪污等主要污染源,加快研究农村厕所粪污无害化处理、除臭杀菌、回收利用技术,畜禽养殖废弃物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技术,农村生活垃圾处置利用技术等,加强农村生活污水预处理、生物处理、生态处理工艺集成应用和推广等。
建设重点生态功能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示范区。以怒江傈僳族自治州、昭通市为试点,加强省市县三级协同,努力打造良好生态环境,推进生态产品价值实现,以良好生态促经济发展。
加强生态保护载体建设。健全生态保护红线管控机制,建立统一的管理体系和管控办法,细化生态保护红线划定与调整、产业环境准入、人类活动管控及违法行为查处等具体要求。依托国家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平台,构建省市县三级生态保护红线综合监测网络体系,及时通报和查处核查监察中发现的问题。
强化重点区域和重点领域生态保护与修复。加强以国家公园为主的自然保护地的保护修复、科研监测、科普教育、休闲旅游等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怒江大峡谷、昭通大山包等国家公园保护水平。加强赤水河流域保护治理及协调发展,加快建设赤水河国家公园。争取国家绿色发展基金支持,探索设立全省国家公园生态保护基金。建立健全地方性生物多样性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体系,完善生物多样性保护监管体系,建立生物多样性疫源疫病监测防控体系、野生动物收容救护体系等。
统筹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加快研究编制怒江州、昭通市碳达峰碳中和实施方案,明确空间布局、路线图和时间表,推动辖区内重点生态功能区率先实施碳达峰碳中和行动计划。统筹规划全省碳汇基地建设,推动怒江州、昭通市开展生态系统固碳增汇关键技术研究及应用示范,充分发挥森林、土壤等的固碳作用,提升生态系统碳汇增量,因地制宜打造一批碳汇基地。加强碳排放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研究,开展近零排放和清洁生产技术,以及碳捕集、利用与封存技术的研究及应用示范。
(责任编辑 李 雯)
2022年第7期《社会主义论坛》“中国式现代化道路与边疆实践”